“说完了吗?”
“你的遗言真是又臭又长。”
颜妄的脸上没有一丝波澜。
你他妈怎么不感动啊。
我都这么惨了,你总得有几分同情心吧。
卫队长呆了一下,他以前也不小心招惹过得罪不起的大人物,但能活到今天,他自认为他的演技还是过关的。
可他没想到的是,颜妄居然是这么一个冷酷无情的人。
颜妄轻轻拍了拍他的脸,望着他的眼睛,轻声道:“我是来听你说这些的吗?我要的是情报,懂不懂。”
“我让你说遗言,是给你一个机会。不管你恨谁,嫉妒谁,羡慕谁,你只管说。只要他和你一样,做了些猪狗不如的事情,我就把他送下去陪你。”
“你的故事很感人,但我对此丝毫不感兴趣。我只想杀人,杀到血流成河,懂?”
“懂了…懂了。”
卫队长面如死灰,嘴唇哆哆嗦嗦的。
“我确实有个妻子,只不过看上他的不是城主大人,而是城主的儿子。他是伊西斯城最大的纨绔,整日为非作歹,只为取乐……”
说着说着,嫉妒取代了卫队长脸上的恐惧。。
凭什么他就能当城主的儿子,凭什么他出生就能拥有取之不尽的荣华富贵。
现在,都得给我死!
“城主儿子还有三个结拜兄弟,分别是食人虫罗恩,他最喜欢吃人,尤其是妙龄少女;第二个是磨人虫科恩,以折磨人为最大的乐趣,经常把人折磨的精神崩溃;第三个是淫人虫希伯利,最喜欢奸淫少女;而城主的儿子肖被称为害人虫,他们四人并称伊西斯四大害虫。”
“其实…你们早上遇见那具女尸,在昨天的时候都还是一位妙龄少女。只是出门买点菜的功夫,就被偶然路过的希伯利惦记上,于是四大害虫当天晚上就冲进对方家里,先奸后杀,玩够了之后就丢给食人虫。”
“直到没有一点乐趣和价值之后,才会被随手丢在大街上。为此伊西斯的城主组织了一支队伍,他们专门为四大害虫收拾残局,然后拿钱给四大害虫擦屁股。”
颜妄面无表情,问道:“你的妻子是怎么回事?”
“整个伊西斯城都是城主的一言堂,我一个小人物哪能……”
“说实话。”
“肖看上她了,当天晚上就被我送过去,而我这个队长职务就是这么来的。”
卫队长罕见的沉默了一下。
“格温,你知道吗?”
颜妄站起身朝着监牢存放刑具的地方走去。
“小的时候,不把他当人,大了以后也做不了人。”
鲁迅先生说的话永远都这么一针见血,他用文字讽刺大众的愚昧,却从不怪罪大众的愚昧。
只是……我做不到。
颜妄拿起一把用来放血的锥子,看了看刃口。
还算锋利,只是槽口中藏着不少污秽的黑血痂。
随后他把这把锥子丢到卫队长面前,道:
“这玩意你应该没少用吧,对着自己的心口来一下。”
卫队长颤颤巍巍的拿起匕首,对准自己的心口比划了一下。只是堪堪刺穿衣服,就把锥子丢下,扑到颜妄的脚边抱住他的腿,用舌头舔着他的鞋子。
“大人!我不想死!求你了!”
“滚!别恶心老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