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夫叹气:“你知道吗?我最痛心不是自己被冤枉,而是至今杀害我妻子的凶手还逍遥法外。”
梁袭没理会康夫的感情,继续道:“我很奇怪,小本的婶婶符合全职太太的条件,为什么杀手就放过了她?如果杀手想让警方发现埋尸地点,直接打电话可以。或者在大树下杀害婶婶也可以。为什么却设置一个奇怪的弹炸呢?”
梁袭道:“更奇怪的是,利物浦的丝巾杀手他不处理尸体,怎么到了伦敦就学会处理尸体了呢?”
梁袭道:“出狱的你原本以为可以安度余生,毕竟你也算是有钱人。可未曾想芬妮却找上门。你很清楚芬妮的实力,于是只能拼命解释自己是被冤枉的,但芬妮并不相信。于是你编造出杀手约你去伦敦玩杀人游戏的故事。芬妮半信半疑的同意暂时放过你。”
梁袭道:“你知道根本没有杀手约你去伦敦,你也知道自己逃不出芬妮的手掌心。没有杀手,你就创造杀手。不仅要创造杀手,还要洗清自己的冤屈。在伦敦这几个月,你有大把时间侦查和规划。不过芬妮性子比较着急,她请私家侦探调查你,甚至亲自到伦敦观察你。由于你一直平淡枯燥居住在伦敦,让芬妮多少也相信了你。”
梁袭道:“你计划最重要部分是芬妮到伦敦之后的计划,你先将芬妮骗到了伦敦。再安排婶婶发现尸体。为什么不杀婶婶呢?你需要婶婶说出疑似罪犯的身体特征。比如温柔,和善等。还有你的假发和变声器都是经过准备的,为的就是让证据出现冲突。婶婶认为你使用了变声器,戴了假发,在你房车内搜出了变声器和假发,原本就对上了。但是变声器竟然是新的,假发内的头发与你无关,这么一来,你就成为被栽赃的受害者。符合你的故事:杀手约你到伦敦玩杀人游戏。”
梁袭道:“除了警察等少部分人之外,知道丝巾打结法的没有几个人,你是其中一个。因为你的太太是第一位受害者,当时还没有将案件列为连环杀人案,因此警方没有避讳告诉你丝巾的细节。甚至还可能询问丝巾是不是你太太的,是不是你帮忙打的丝巾结诸如此类的问题。我们可以推理出一个可能:如果不是司法部门出了问题,会打丝巾结的只有你和丝巾杀手。”
梁袭道:“戴尔也在你的计划中,戴尔的女儿也是你计划的重要一个环节。我挺佩服你的学习能力,在监狱学习了很多知识,虽然你不学习也不知道怎么打发时间。普通人看见汽车油箱着火,认为汽车很可能会炸爆,事实上是很不可能会炸爆。你冒险了,你就趴在汽车附近,你赌汽车不会炸爆。当然,你也没想到救援会来的那么快。”
梁袭道:“因此你可能不知道,到达现场是克莱门特保镖,他们第一时间呼叫直升机升空,对案发现场附近进行搜索。这是一片荒地,有很多建筑垃圾,但是没有遮蔽所。在这种情况下,他们竟然没有发现任何人。那没办法,那你就是最可疑的人了。”
梁袭道:“打晕戴尔女儿,第一枪射汽车油箱,第二枪射自己,然后把手枪扔进汽车后躺下,后脑对着地上的水泥柱砸下去。是个狠人。因此我很奇怪,芬妮到底干了什么,让你如此惧怕?不惜杀害三人,不惜残害自己,也要向芬妮证明自己不是凶手。”
梁袭说这些话时,康夫始终很镇定,在梁袭说完之后,康夫才问:“有证据吗?”
梁袭道:“我是一名很烂的侦探,全世界最不擅长找证据的侦探。何况是有预谋犯罪,有很长时间规划的犯罪,怎么可能会留下铁证给警察呢?17年的牢狱之灾,让你知道法庭为什么会判你有罪,为什么会判你和其他案件无关。原则只有一个:有嫌疑没有关系,没有铁证就可以脱罪。”
梁袭道:“或许出乎你的意料,戴尔竟然承认了在利物浦中污染证据的事。这不仅让你获得清白,而且还能得到一笔国家赔偿,最主要是芬妮会相信你。”
梁袭道:“很多人认为利物浦丝巾杀手除了丝巾没有其他作案特征,但我认为有。在伦敦三起谋杀案除了丝巾根本不具备丝巾杀手的其他作案特征。比如处理尸体,丝巾杀手从不处理尸体,尸体发现地都是第一现场。比如在利物浦受害者都是比较富裕的家庭的全职太太,在伦敦有两位受害者家境一般,乃至贫穷。”
“这些都不是证据,说了没什么意义。”梁袭凑近道:“但我会把这三条人命算在芬妮头上,就因为芬妮的逼迫,所以你才到伦敦杀人。你认为芬妮会怎么对待你呢?”
梁袭坐好道:“现在给你一分钟时间告诉我们,你为什么那么怕芬妮?”
康夫坚持道:“我没有杀人。如果你们认为我杀人,你们可以逮捕我。否则,请你们现在离开我的病房。”
梁袭站起来:“祝你好运。”
康夫有点着急道:“你不可以胡乱猜测,不负责任的将不存在的事实当作事实告知他人。”
梁袭回答:“推测和推理是我侦探工作的主要内容,别人可以不信,反正我没证据。贝克,英国真的没有死刑吗?”
贝克:“好像是。”
“据说一个人的意志有限,当女魔王生疑后,她会不会对他用尽酷刑,让他生不如死呢?”梁袭看手机:“一分钟时间到,打扰你休息了,再见。”
梁袭的推理有两种可能,一种可能是芬妮够坏,坏到康夫只能到伦敦去杀人,以应付芬妮。在这种情况下,康夫没有勇气对抗芬妮。梁袭特别提醒,法律没有死刑,芬妮会折磨到你不得好死。一种可能康夫到伦敦不是因为芬妮的逼迫,那只能是杀手的邀请。
假设康夫是丝巾杀手,他不会选择从未去过的伦敦继续连环杀人,无论是轰动效应还是地利人和,他都应该选择利物浦继续作案。假设康夫不是丝巾杀手,康夫来伦敦的原因要么是被逼无奈,要么是杀手的邀请。于是答案1加1等于2那么简单,只要搞清楚芬妮有没有逼迫威胁康夫,那答案就出来了。
康夫被杀手邀请到伦敦玩杀人游戏,这个可能已经被警方接受,并且开始全面调查。梁袭不用考虑这个可能。梁袭要考虑的是另外一个可能,康夫在芬妮逼迫之下撒谎,踏上了前往伦敦的杀人之旅。如果一个人被逼迫到去异乡杀人,花费心思布局,说明这个人有多么害怕逼迫他的人。这张王牌梁袭打了出去,选择权落在康夫手上。
康夫真的无辜,那么他一定不会理会梁袭神经病式的推测。
康夫突然问:“我现在说算自首吗?”
贝克想了想,点头。
梁袭也有些惊讶:“芬妮真的这么可怕?”他并没有完全确定是哪个答案。
“我被折磨了三天,求生不得求死不能,只能编造出这样的谎言。”说到这里,康夫脸色发白:“她告诉我,一个月内我都死不了。她将我交给一伙人,这伙人把我运到一个地方,里面全部是很可怕的设备。他们用药水放大我的神经疼痛然后开始折磨我。我叫的越大声,他们就越开心。他们告诉我,他们是按照我的惨叫声收费。还说我得罪的人是大客户,他们好久没开张,打算好在我身上多赚点钱。”
康夫道:“你有一个地方说的不对。其实我并不知道自己的皮卡着火后会不会爆炸,我不怕死,真的。相比芬妮,我更怕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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