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不语。
过很久她说:“下个月明明要到了。”
是的,一煞时十月份便过去。
小尹不见人,老瑞仍然孤家寡人。
妻觉得我料事如神。“虽是势利眼,不过眼光够准。”
怎么能这么说,这明明是摆在眼前的事实,怎么好说我势利。老瑞嫁个船王,我也不能沾她的光,她嫁乞丐,未必会向我借贷。
不过老瑞那么好胜,她非要嫁个她认为可以为她扬眉吐气的男人不可,雪一雪“前耻”。
她说:“明明提到婚嫁,后来见到离乡别并的到美国去,算啦,我爱香港,舍不得。”
就这样找个梯子下台来。
“结婚管结婚,以后别叫得通街都知。”
“我明明决定,后来才改变心意。”她说。
“后来是谁改变主意?”我问。
“我!”
“为什么?”我直截了当的问。
“我嫌他烦了,一直催我到美国去,当初,谁也没有提过去美国。”
我说:“到外国你们何以为生?”
“他没问题,他家人都在那里,我可无聊了,这里朋友多,美国不认识人。”
“可以念书。”
“唔──临老念什么书?”她不耐烦起来,“我们说别的好不好?”
我闭上尊嘴。
妻给我一个“你好不识相”的表情。
妻是对的。
我太不识趣。
我记得我与妻从相识到结婚,简直没有人知道,到私底下订了婚,才告诉亲人,旅行回来,便实事就是的组织家庭,直到如今。
我从没想过有人居然可以把结婚当中奖金似的大肆宣扬及庆祝。
这未免太看低自己;像是没人要的箩底灯,忽然获得赏识,乐得晕头转向……这是不对的,老瑞一开头就错了。
一个人,只要有一份好的职业与健康的体格,总会获得理想的配偶,而终究可以为阁下扬眉吐气的人,始终还是阁下自己。
多少女人嫁入豪门(真的嫁了进去),因为不获夫家赏识,还不是一无所获的黯然离开。
婚姻最重要是门当户对,志趣相投。
老瑞经过这次之后,着实憔悴了一阵子。
我很同情她。她“失恋”了,可以这样形容她,不过用“失意”两字,比较适合。
人生不如意事常八九──岂止八九!
老瑞喝醉了酒就到我们家来,我们腾出沙发来让她躺着,对她很好。
真是的,一个完全没有背景的女子,在社会要闯出名堂来,太不容易了。谁关心她的病痛、需要、挫折,以及死活?一切都凭她自己,做得好,是应该的,做得不好,立刻成为笑柄。
这就是老瑞一直渴望出人头地以及扬眉吐气的原因。
她想嫁得一个社会上公认的好男人,不是生理上的需要,而是心理上的。
她对婚姻的憧憬很大,很不着边际,老以为婚后可以一步升天,吐尽一口鸟气,添增一种被需要的好感觉,出嫁从夫,她乐意在小家庭里做一个主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