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在看什么?”
“刚才路灯下站着个仙品帅哥,你没看见吗?”田净植指着路灯下,“就在那里,我明明跟他四目相对,结果被你灯光一闪就不见了。”
叶琛看看她指的地方,整条街灯火通明的,一眼都望到底。
“没有。”叶琛失笑,“你这个样子,我能不能解读为,你对我余情未了?”
田净植听了这话,好似一桶冰水从头到脚的浇下,顿时清醒了过来。
哦哟,好久不见了,还是个自恋狂。
“请问叶先生来找三年前分手的前女友有何贵干?”
“你大晚上戴着墨镜干什么?”
田净植没了耐心,靠在门框上一点都没有请人进门的意思,啧一声,“关你屁事,说重点,要是探病就赶紧滚蛋,本小姐所有的耐心仅限于记者采访,不负责满足第六任男朋友泛滥的同情心。”
叶琛撇撇嘴,又好脾气的笑了,“你脾气还是那么坏,怪不得被拒婚。”
“谢谢夸奖,不过你叶琛先生永远都不可能享受到这种拒绝本小姐的快感的。”田净植露出个完美的假笑,“我明天还有拍摄工作,恕不远送了,叶先生。”
在关门时,叶琛突然抵住门,正色道:“等等,我是有正经事来找你。”
田净植也死死的压住门板,丝毫不让,“我不觉得我还有什么事要跟你汇报。”
“……田净植你听我说,你出车祸那晚,跟你相撞的那辆运输卡车上装的是我们研究中心花了巨款从私人博物馆里租来做研究的干尸。可是警察赶到现场时棺材摔得粉粹,干尸不见了,当时见证事故发生的人只有你活着……”
田净植一愣,手一松,门就被叶琛给推开了,俩人大眼瞪小眼。
其实来找田净植的并不只有叶琛一个人,还有叶琛口中的“干尸”——薛灵乔。但为什么要叫他“干尸”,当时他真的一点都不干,身体的构成至少存在百分之三十的水分。
他不想跟任何一个正常人类太过亲近,但他必须来找她。
所以这也是他根本不想救她的原因,真的很麻烦,不是一句话可以说清楚的。
这一个月时间他在图书馆学习现代社会的生存技能和发展史,他发现现在的人类活下去好像真的很困难的样子。由于人口膨胀过剩,每户人家都要住进几十平方米一个水泥小格子里。不像以前屋子随便盖,院子里养鸡养鸭,满眼浓绿空气清新宜人。哪像现在走到大马路上一张嘴就满嘴巴的灰尘,人类走过去血液都是腥臭或酸腐味重,典型的体质偏酸性,满身流淌的都是脂肪超标的劣质血液。
当然,相比过去,也有让薛灵乔觉得惊叹的发明,互联网就是其中之一。通过网络,他方便快捷地获取了很多信息,比如把他从私人博物馆里租借出来的是干细胞再生研究中心,负责人为李昆青教授和他的学生叶琛。
来找田净植之前,薛灵乔去了一趟干细胞再生研究中心。在办公室的桌子上,薛灵乔第一次看到了介绍自己的宣传册,那张“干尸”的照片和现在的自己相差甚远,就算他大摇大摆地站在这些人面前,也没人相信他就是那具失踪的干尸吧?
虽然照片里的他真的一点都不干。
在研究中心里没发现什么有用信息,薛灵乔走出办公室时,听到了走廊劲头凌乱的脚步声。走廊的另一头,叶琛快步追上走在前面的李教授。
“老师,我正要找你。”
“研究材料丢失的事进展怎么样了?”
“我们努力在找,李警官调取了那晚全市路口的摄像头,筛查可疑车辆,也在筛查所有的有条件储存干尸的仓库和个人艺术馆……工作量很大,需要时间。”
“田净植那边呢?”
提到这位奇葩的前女友,叶琛就有些头疼,“一直拒不见人,还没有消息。作为车祸唯一幸存者,李警官那边也盯得很紧。”
“你知道那具干尸对我们来说有多重要,都一个多月了,一定要尽快找到,否则时间拖越长找到的希望就越渺茫。我们为了得到这具研究标本可是花了大价钱的,否则也没办法对资助人交代。”
“我听说田净植已经出院了,我晚上就去问问看。”
“那好,一切就拜托给你了。”
“老师你就放心吧。”
叶琛虽然嘴上这么说,但是心里隐约也是没什么把握的,等李教授走远了,才长舒了一口气,疲惫不已地回到研究室。
送上门的机会,薛灵乔哪有拱手不要的道理,何况对于那位倒霉的田小姐,虽说她救了他,他也救了她扯平了,但是作为一个长辈,他肯定要多照顾一点小辈,必须要吃点亏的。
此刻,薛灵乔抱着胳膊远远地站在别墅前的大树下,看着那位造型走在时尚尖端的田小姐带着她的前男友进了门,这才足尖一点地,像大侠一样原地起跳,跳上阳台,像只大蝙蝠一样倒挂在窗边。
田净植坐在客厅的沙发上,上下打量着叶琛,心里呵呵了一千遍,又翻了个白眼。
叶琛正在包里翻找东西,抬起看到这一脸的鄙视,笑道:“你应该把墨镜摘掉,那样翻白眼我才能看到,讨厌一个人难道你不想让他知道?”
田净植冷笑,“我爸爸从小就告诉我,不要去讨厌别人,因为讨厌也是用心的一种,我可不想在叶先生身上花半点心思,懂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