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和洛森之间的距离,也会越来越远。
洛森也知道她对金巧巧不太感冒,所以只说了一句就转移话题道:“好了,菜都上齐了,我们先吃饭吧!”
沈书蝶知道他一时半会儿不会同意,也没和他较劲的心思。
嗯了一声,抬手拿起刀叉切起了牛排。
她算是那种大户人家出来的大小姐,吃相自然是十分优雅高贵的。
喝白开水都像喝红酒似的,慢慢地喝。
吃牛排也是切成很规则的小块,抿着红润小嘴,在那里细嚼慢咽。
与她相比,洛森就显得随便多了。
随手将牛排切成几大块,然后刀叉改成筷子,直接夹起,大口吃了起来。
他倒不是做不到像沈书蝶那样优雅得体,只是感觉太麻烦。
尤其是在熟悉的人面前,也懒得去装。
不过在沈书蝶眼里,他这动作一做出来,让她以为洛森现在还是像过去那样,不知道牛排应该怎么吃。
笑了笑后,她忍不住伸手将他筷子打开,嗔怪道:“都是身家十几亿的老板了,你吃饭就不能学点餐桌礼仪吗?”
洛森切了一声:“无所谓,用筷子吃牛排也不影响我成老板吧?”
“你这说的,万一以后有西餐饭局呢?你还这样吗?”沈书蝶无奈地白了他一眼:“算了,还是我来教你吧!”
说着她就拉着自己的红木椅子,坐到了洛森旁边。
那股熟悉的香水味也稍微重了一点。
然后伸出两只有些微凉的小手,帮他将餐巾系好后,握住他大手从桌上拿起刀叉。
“这样慢慢切就好了…”
洛森看她这么好为人师,倒也没说自己早就会这些东西的话。
而是任由沈书蝶给他教学。
然后有模有样地学了一次。
“嗯,可以,我就知道,你学东西一直都挺快的。”
看他这么快就掌握了诀窍,沈书蝶有些满足地眯起了眼睛。
洛森扭头看了她一眼:“那你该回对面了吧?靠的太近我有点不习惯。”
沈书蝶脸色一僵,看向他的眼神有些幽怨起来:“你就这么想跟我划清界限吗?”
洛森躲过她眼神:“不合适…”
“洛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