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溪扬眉看向邹和,脸上有轻快神气,他道:“换个衣服而已,还得多久?”
邹和低头讪讪地笑:“可是我还没走回宿舍。我看大爷在拖地,想等地干一点再走。万一摔倒了还得再去医院,多不划算。”
任溪看着邹和轻笑,阳光从窗外照射进来,他的笑容年轻而英俊,像是从漫画里走出来的温柔学长一样。
他道:“这样啊,那我扶起上去好了。”
邹和的心再一次不受控制地狂跳起来。
如果一个人,总是在你需要的时候出现,那么时间久了,你一定会爱上他。更别说任溪本来就是邹和喜欢的那种类型。
这一刻,就算邹和再怎么对自己否认,他也无可挽回地陷入了爱情。
刹那间,好像万千灼灼地桃花都在他的世界之中盛放,柔软的花瓣漫天地飘落着,天地之大,不过面前一个任溪。
邹和封闭的壳子先是裂开一个缝隙,紧跟着,分崩离析。
不知道喜欢这种东西要深刻到什么程度,才会给予一个人面对自己的勇气。人生在世,最难的永远是面对自己。
邹和本来没有勇气,现在,这一刻,他有了。
他知道,自己喜欢上任溪了。不是仅仅喜欢他年轻英俊,高大帅气;也不是仅仅喜欢他声音低沉,笑容俊朗;更不是仅仅喜欢他细心温柔,暖若春风。
这些只叫色心,不叫喜欢。喜欢的内涵远比色心更加深远广阔,难以捉摸。
上帝说,要有光,于是就有了光。
于是任溪逆着光,出现在了邹和的面前。
只一瞬间,就好像时间已经过去千百万年。邹和恍然觉得,自己原来一直无意识地在等待的,就是这样的一个人。
就是这样的一个任溪。
这份喜欢浓烈而卑微,他真的很想脱口而出告诉任溪自己爱上了他,可是残存的理智却拉住了他。
理智说,不可以。
不说出口,不抱有任何希望,仅仅是这样享受着在一起的时光,就不会有失望。
就可以在他身边小心翼翼地待着,偷偷摸摸地爱慕他。
于是邹和藏起眼中的爱慕,抬头对任溪甜笑道:“那谢谢你啦。”
任溪秃噜秃噜小柯基的脑袋毛,笑道:“这有什么。”
任溪这两天秃噜习惯了小柯基的脑袋毛儿,有事儿没事儿就要秃噜秃噜,感觉手感很不错,甚至有点儿上瘾。
他只当邹和是个小柯基似的宠,陪他玩儿,却不知道邹和的心中,早已被他掀起万丈波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