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启明仔细打量一番,她叫艾晴晴,看年龄也就二十出头。人敬她一尺,她敬人一丈。金启明决定,以后天天排她的号,给她满分评价。
有了卡,金启明的腰板也直了很多。他心中畅快,竟然忘记要暖瓶。哼着千年等一回的小曲,出了银行。
手里有了钱,金启明非常嘚瑟的配了两部手机,二手的。他和江铃一人一部,有时上课也会偷偷发个短信,不过他经常被江铃的短信撩拨的浑身火热。
这天江铃加班,打电话让他自己出去买点吃的。金启明在柳川市没什么熟人,漫无目的的走在学校附近的街道上。
“哟,这不是大恩人吗?!”
一声呼喊将金启明飘飞的思绪拉回现实,他扭头望去,只见一位穿着肥大白衬衫的胖叔叔朝他跑来,那一身的肉啊,跑起来虎虎生风,整个地面都为之微微颤抖。
“额,你是···”金启明有些莫名其妙的望着眼前的胖叔叔。
“小哥不认得我了吗?去年,去年夏天,我去青霄小镇外的海滩洗澡,溺水了,是你救得我啊!”胖叔叔用宽厚的手掌拉住金启明瘦弱无比的手,激动不已。
金启明想了半天没想起来,没办法,青霄小镇有山有水,他又喜欢游泳,救了太多的人,不是每个人都能记得清楚的。
“您真是贵人多忘事,”胖叔叔的妻子也离开自家的烧烤摊,走了过来:“死当家的,愣着干什么,快让金小哥里面坐啊!”
“啊,对对对,小哥快里面坐,我陪你好好喝一杯,媳妇,来一百串猪肉,一百串羊肉,十个烤鸡腿,十个鸡心,十个···”
“行了行了,别废话了,你陪小哥聊天,我烤好就给你们端上。”胖叔叔的妻子长得也有些胖,不过没胖叔叔那么夸张。
不容分辨,金启明被拉着坐在烧烤摊位上,他到现在还没记起这胖叔叔是谁,不过他既然笃定自己是他的救命恩人,那应该也错不了。
“小哥怎么来市里了,现在这个时间,不应该是在学校吗?”胖叔叔灌了两大杯黑啤,双手递给金启明,然后掏出香烟,见金启明摆手,也不强求。
“我转来五中了,刚放学。”金启明微微一笑道,对这家人的热情,着实有些不习惯。
胖婶很快端上来一大盘牛肉串和烤鱿鱼,随后又端上来一盘烤韭菜,几碟小菜。
烧烤的桌子不大,加上烧烤用的炭火炉,基本摆满了。
“来,小哥,尝尝烤韭菜,这可是我家的一绝活,这东西好呀,壮阳,哈哈!”
金启明听了,翻翻白眼,一尝,味道果然不错。
两人聊着家常,金启明终于想起来,这个胖叔他的确救过,叫王大林,为人豪爽,他被救活之后,当天就要硬塞给金启明一千块钱,还要送他一辆摩托车,不过金启明没要,那时是纯粹的雷锋主义占据脑海,现在想想真后悔···
天色已经暗了,排挡里满满当当都是人,灯光昏暗,他没有注意到,在这家烧烤摊的角落里,坐着307宿舍的三位室友。
再次发现金启明的踪迹,三人都有些激动。金启明这人怎么说呢,看着普通不过,土不拉机的,但是身上的怪事很多。
校花在男生宿舍楼下等,晚上有熟女陪着吃饭,今天无意走到大排档,都被排挡老板拉过来请吃饭!
这尼玛,什么来头呀!怎么赶脚全世界都围着他转,他不就是青霄镇的一个乡下小子吗,不就一个学习渣的不行,转学到五中的可怜鬼吗?!
“这小子是胖叔的亲戚呀,这么热情。”王凯嘀咕道。
“应该是吧···”王亮不确定的说道:“这小子够神秘的。”
“管他呢,老大,吃韭菜,壮阳!”朱志壮不停往嘴里塞着烤韭菜。
“壮你个头,老子现在还处男呢!”王亮骂咧咧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