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吃了一口后,直接颠覆她的认知,“好好吃,林硕,想不到你厨艺这么好。”
林硕笑了笑说,“我七岁的时候就要自己煮饭了,这是我们老家的一道特色菜,每逢杀鸡必吃的。”
叶梅看着黑红色的血葫芦,眉头微皱,难以下口。
听了常小竹的话后,眼睛一闭,尝了一口。
鸡血葫芦没有预想中的腥,被葱花和香菜的味道掩盖了。
入口嫩滑,口感有点像果冻,细细品味还有鸡胗的q弹和肉沫的香味。
只吃了一口她就爱上了。
又吃了两口,叶梅享受的拖长音嗯了一声,“好吃!”
田雨没说话。
但这也一小会儿功夫,已经吃了大半碗了,一口接着一口,停不下来。
看着自己做的菜,别人吃得这么享受,对林硕来说,也是一种享受。
吃过鸡血,林硕揭开锅盖,鸡肉的香味扑鼻而来。
他拿出木铲,将鸡肉翻了翻,发觉锅底的肉有些糊了。
龟壳毕竟不是铁,受热不均匀。
林硕抽出灶台中的两根木棒,用更小的火慢炖收汁。
又过去半个小时,汤汁快要熬干,鸡肉的香味更加浓郁。
林硕往锅中加入盐,香菜,翻了几下搅拌均匀,出锅。
尝到了鸡血的美味,三个女人对鸡肉更加期待。
林硕给每个人的碗里都盛得满满的,“正宗的小鸡炖蘑菇,尝尝。”
女人们只说了一声好吃,就闷头干饭。
有句话说得好,叫抓住女人的胃,就抓住了女人的心。
看她们满足的表情,就知道已经被林硕的厨艺彻底俘获了。
二十分钟后,四个人躺在床上,揉着肚皮,常小竹还不时地打个饱嗝。
这是他们来到荒岛以来,吃过最爽的一顿饭了。
常小竹翻了个身,看着对床的林硕,“以后你做饭吧,你做饭比我做的好吃。”
叶梅伸手,啪的一下拍在常小竹的屁股上,“他做饭,你去打猎吗?”
常小竹屁股上的肉颤了又颤,她想到自己磨破的脚,犹豫两秒,“算了,还是我做饭吧,林硕你要教我。”
休息了一会儿,常小竹坐起来,“好无聊。”
确实,下雨天不能干活儿,也没有娱乐活动,只能躺着聊天。
可话题只有那么多,这一个月的相处,该了解的都了解过了。
林硕看着放在角落里的木箱子,心中有了个想法,“你们喜欢打麻将,还是喜欢玩牌?”
“玩牌!”
“打麻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