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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三 孟晶晶的前男友(第1页)

首席男医师-二十三孟晶晶的前男友

也许是因为卢梁不在家,她一个人孤单的看电视感觉到无聊;也许她本来就对唱歌没什么免疫力,只要有机会去唱总不会放过。只因为卢梁并不爱此道,所以结婚这几年孟晶晶就只去过一次歌厅,就是他们上次一起去“天籁之音”的那次。

反正,鬼使神差的,孟晶晶就出门打了个车去了他说的那家歌厅。当然,并不是那家“天籁之音”,而是另一家名叫“七弦之乐”的歌厅。

在七弦之乐的门口,孟晶晶下了车。很快便有人迎了过来:“晶晶,你来啦?”语调里透露出不加掩饰的快乐。来人是谁呢?他在前文里有露过一次面。就是在孟晶晶做人流术前夕,卢梁去陪她逛商场,在商场门口遇见的那位“朋友”。这位朋友,其实不是孟晶晶的普通朋友,而是她的前男友。

在卢梁之前,孟晶晶有接触过几个男孩子,但这个名叫任峰的男孩儿是她谈的第一个男朋友,也是交往时间最长的一位。而且,也是她真正意义上的“谈过恋爱”的一位。

跟他分手后,在孟妈妈和其他亲属的张罗下,孟晶晶也见过几个男孩,有两个还试着接触过一段时间,但都因为孟晶晶始终找不到“恋爱的感觉”而以失败告终。直到在二十四岁的时候认识了卢梁,孟晶晶这才义无反顾的敲定了自己的终身。

任峰和孟晶晶认识可有些年头了。他们是中专里的同学,是在开学以后的同乡会上认识的。因为孟晶晶长得漂亮可爱,几个男同学就一起起哄,轮番来敬她的酒。

孟晶晶是多少能喝一点儿,那还是以前偶尔跟随她爸爸去出席饭局时喝过那么几次。但这么多人一拥而上,她还是招架不了了,喝了两杯以后就说什么也不再喝了。

但那些个男孩子哪里肯轻易放过她?后面那些敬酒不成的一个劲儿的嚷嚷“你喝了他的为什么不喝我的?是不是看不起我呀?”“你是不是对那哥们儿有意思才喝了他的酒啊?”

这些话的轮番轰炸简直要把孟晶晶给逼哭了。她一个劲儿的解释:“不是不是,真不能喝了!再喝就醉了!”

这时,有一个男孩子站了起来,替她拦下了那些酒:“别难为人家小姑娘了,这些酒我替她喝了!”

“凭什么你替她喝啊?”

“就是啊,你是她什么人哪!”

“我说过了,我替她喝!”男孩子一声暴喝,震住了桌上所有瞎起哄的人。

这个男孩子,就是任峰,他这一次“英雄救美”,得罪了所有的同乡男孩,却开始赢得了孟晶晶的心。那一年,孟晶晶才十六岁。

从十六岁到二十岁,他们谈了整整四年恋爱,跟孟晶晶和卢梁从认识到现在的时间正好相等。

中专毕业以后,两个人一起回家。他们俩虽然住在一个城市里,但离得并不近。一家住在城中,一家住在城西。

孟晶晶开化妆品店以前呆在家里的那阵儿,经常和他约会。孟爸爸和孟妈妈当时也是知道任峰这个人的。但因为当时孟晶晶还小,只有十**岁,所以两人并没有太往心里去。就连孟晶晶自己当时也说,他们就是在一起玩儿的挺好的,没考虑得很远。

但没过多久,任峰的爸爸就给他找了一份工作,让他上班去了。因此任峰也就没有那么多时间来约她出去玩了。孟晶晶自己在家闷了一段,就提出自己开店的想法了。

从那以后,两人各忙各的事情,见面的次数就越来越少了。但开始的时候,两人的心里还是一直记挂着对方的。

十年前的那时候,手机还是珍稀贵重物品。因为价格昂贵,所以普通人是买不起的。只有少数做生意的老板才有能力用得上这种新兴的高科技产品。所以,在没有时间见面的时候,两个处于热恋中的少男少女都是通过家里的座机联络感情的。

但用家里公用的座机来谈恋爱毕竟是很不方便的,总有一种做贼般的感觉,情话是不敢敞开了说的。即使是用分机来打,家里的其他人也只有自己的亲生父母,也总怕被偷听了去,生出无限尴尬来。

于是任峰就会利用休班的时候来孟晶晶的店里找她。每逢这时,两人就会把店门关掉,一起出去玩。去的最多的地方就是歌厅,因为孟晶晶喜欢唱歌。任峰从在学校里追她的时候就知道了这一点,所以总会投其所好。

不过那时候他们是学生,没有那么多的钱经常去歌厅里唱歌。更多的时候,任峰会买一些刚刚发行上市的最新流行歌曲的磁带送给她。孟晶晶就会很高兴的把它们放在自己的随身听里反复的听,反复的听,直到听到自己也会唱了为止。

当然,他们约会的时候有时也会去看电影。但电影对孟晶晶的吸引力远没有音乐来的大。所以两人在一起时做的最多的事,就是在校园里找一个安静的角落,坐在一起边听音乐边聊天。

每当这时候,孟晶晶就会把随身听的耳机拔掉,让两个人都能听到。

孟晶晶边听边附和着唱,任峰就边欣赏边说笑话逗她。那段时间里,来自于外部的“干扰”不是没有。因为孟晶晶和任峰的条件都不错,所以时常会有对孟晶晶怀有觊觎之心的男孩子和对任峰抱有爱慕之情的女孩子来打扰他们并行前进的步伐。

但孟晶晶本来就不是个贪婪花心的女孩子,她本质上是一个比较容易满足的人。现在有了任峰这样一个对她体贴又算得上优秀的男孩子陪着她,她已经心满意足,根本就没有一点儿理会其他人的心思。就算万千风景再美,她也只认任峰这一枝独秀了。

而任峰呢,因为刚刚与孟晶晶交往不久,新鲜和好奇的感觉还没有消退,所以对别的向他示好的女孩子也没有表现出足够的热情,只是表面上的敷衍而已。

而《知心爱人》这首歌曲的磁带,就是在那一年的冬天任峰从外面买回来送给孟晶晶的。孟晶晶只听了一次就不可抑制的喜欢上了它。也许是因为正处于与任峰的热恋之中的缘故,孟晶晶觉得这首歌正合上了自己的心境。

于是,从这首歌放进她的随身听里的那天起,整整半个月的时间里,她都只听这一首曲子。一遍播放完了,她把带子倒回去,再听。就这样重复的听,重复的听,直到自己都能声情并茂的从头到尾一点儿不磕巴,一个字不差的唱完。

她还要求任峰跟她合唱男声的部分。任峰却不肯跟她好好的配合,总是插科打诨,说什么这是一对老夫妻唱的歌,哪里适合他们这个年纪的人唱呢?

但孟晶晶不肯放过他,非要他完整的跟她合唱一遍。任峰却一反常态的不肯听从她的了,还说后悔给她买了这块磁带了。还说知道她喜欢唱歌,但以前也没见过她迷恋一支歌到这种程度啊,一首歌能听一个月,而且是只听这一首,难道就不烦吗?

因为这首歌,两人第一次闹了不愉快,一直冷战了好几天。孟晶晶是女孩子,自然是不肯先去找他。最终还是任峰先熬不住,去了她的宿舍楼下喊她,孟晶晶还是端着女孩子的矜持不理他。

任峰就开始在楼下唱起了《知心爱人》。只唱了两句,孟晶晶就再也装不下去,赶紧往楼下跑去。果然,任峰的歌声引得宿舍楼里的人全都凑到窗前看热闹了。有认识他的,还起哄的喊道:“任峰,再唱大点儿声,你女朋友听不见!”

这时,孟晶晶从宿舍楼大门里面飞快地跑出来了,她满脸羞红的跑到任峰身边,气恼的跺着脚说:“你别在这儿出洋相惹人笑话了!”

任峰停下来,故意装作不解的问:“不是你让我唱的吗?我现在唱了,你又不乐意了。”

孟晶晶也不再跟他掰扯,拉着他的手赶快跑离了这个“是非之地”。

想到这儿,孟晶晶心里说不清是什么感觉,什么滋味。也许是各种味道都有了吧,所以才让她有这么复杂的感觉。有对少时甜蜜初恋的怀念?有对那个人后来的失望与伤心?还是,还有些其他的无法言说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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