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琅不知道自己在什么地方,只能奋力往前奔跑,但无论如何也跑不出黑暗冰冷的迷雾。
不知过去了多久,她终于看到一线光明,立刻竭尽全力冲了过去,却闯入一个四面都是镜子的房间。
教官站在最前方,背对着她,语气冷漠:“你还不够强。”
“……不是我不够强,”她喃喃说,“是我没有选择。”
“这是借口,”教官回过头,严厉地看向她,“我教过你如何分析敌人的弱点。你已经侦查出他的弱点,为什么不利用?”
明琅沉默。
“他的弱点是你,”教官冷声训斥,“他不想让你离开。你当时就该给自己的头上来一枪。”
“——好好反思吧。”
明琅想要说什么,抬起头,却看到了蜿蜒漫延的鲜血,镜子上溅满了鲜血、飞沫和内脏碎片,仔细看的话,甚至还有碎肉。
到处都是尸体,有的已经开始腐烂,暴露出森白可怖的白骨。
它们朝她爬来,向她伸出血迹斑斑的骨手,似乎想跟她一起下地狱。
明琅浑身僵硬,站在原地,动弹不得。
那一天的情景再度浮现在她的面前。教官一声令下,所有人都疯了。枪声、鲜血、骂声、惨叫、哭号、刀刃撞击声……求生欲使她肾上腺素飙升,她瞳孔扩大,被迫拔出格斗匕首,主动割断了一个人的喉咙。
那个人冲过来想要杀死她,他并不是无辜的。
她也不是。
这个世界没有无辜的人。
人人都满手血腥,连几岁的孩子都知道怎么打开手-枪的保险。
在这里,普通人如果不知道怎么保护自己,命运只能是出生——横死——送往地下诊所——趁热摘除器官和义体——植入买家的体内。
这个世界需要一个救世主。
但不是她。
她没什么文化,也没什么野心,更没有耐心去引导人们奋起反抗,成为反公司联盟的一员。
她跟大多数人一样。
区别在于,大多数人只会浑浑噩噩地上班,她只会浑浑噩噩地杀人。
她一直以为,沈澹月可以推翻公司的统治。
——假如他不是救世主,不能反抗公司,那还有谁可以做到这一点?
谁能想到,他真的不是。
至少不是她想象的那种救世主。
他更像一个疯子,一个精神病,一个偏执狂。
他非常清楚如何运用权力,如何统治普通人,甚至试图以此为筹码,引诱她留下来。
她理解他为什么变得这么冷血残忍——当全世界都在推崇社会达尔文主义时,善良便会成为弱者的墓志铭。
善良的人无法反抗公司,也没有机会反抗公司。
她只是觉得……落差。
她从来没有想过,光明也有可能是黑暗的一部分。
明琅睁开了眼睛。
映入眼帘的,是熟悉的陈设。室内开着橘黄色的台灯,光晕温暖柔和,笼罩在她的头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