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才不要结婚。”是凌岱宇的结论。
接她的人来了。
年纪比较大,身形却一点儿没有变,风度翩翩,一表人才,看见岱宇的背影,已经一脸爱怜。
岱宇于是笑着同乃意说:“我们要保持联络。”
“当然。”
她轻快地把手臂绕着那位男士走了。
成功了。
已经没有心肝了。
只有这样,才可以在情场出出入入。
凌岱宇迟早不难练成一级好手。
乃意满意地对自己笑笑,离开茶座。
忽见前面有两个黑衣女子,其中一个,正伸手向她招动,隐约间微微笑,风姿绰约动人。
“美!”乃意脱口叫出来,连忙排开众人向她们走近,“慧!”
她真正渴望再看见她们。
乃意见只有一臂之遥,便伸过去搭在人家肩膀上,一边嚷:“想煞我了。”
人家转过头来,讶异地瞪着乃意,若不是同性,早已叫非礼。
原来是个陌生人,乃意失望地退后一步,“对不起,原谅我冒失,我认错人了。”
那少妇忽然转恼为喜,“我认得你,昨天你才上电视,你是小说家任乃意。”
乃意嗫嚅:“不敢当不敢当。”
敷衍半晌,才脱了身。
晚上,乃意向维真诉苦:“……动辄被读者认出来,大大不方便。”
维真偷笑。
“你笑什么?”
“笑你竟言若有憾到这种地步,可耻。”
乃意卷起手中一册《红楼梦》,敲打维真头颅。
维真闪避。
片刻乃意静下来,扬扬手中的书,“我还是觉得其中相似之处甚多。”
“你倒想。”
“说真的,我到底同凌岱宇是什么渊缘,为什么同她这么要好?”
“年纪相仿,臭味相投。”
乃意不服气,“又有几个人为恋爱仆心仆命?”
“所有不幸少年都难免沉沦。”
“我同你怎么说?”
“我俩幸运,故此要欢天喜地。”
乃意怔怔地放下书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