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的空气并不算太热,正午阳光炙烤的大地吸收了过多的热量,黄昏十分的晚风吹来,将那暑气吹散,只于干净的气息。
晚自习的途中,早有三三两两的老人,端着竹椅放在门口,拿起了蒲扇,恣意的说着闲话。
余晖下的溪水镇,显得这么宁静,近出小孩的闹声,远处传来的犬吠,让空气中都染上了几分人气。
林夏没有像从前那般快步劲走往学校赶,而是慢慢踱步,或是看着远处似棉花糖的云,或是看看街道两边已有了年岁的斑驳的屋舍。
电线杆上贴着不知过了多久,已经看不出原貌的小广告,细细辨认,才发现上面写着什么“疑难杂症”之类的话语。
属于她一人的,独处的时光。
晚自习依然是千篇一律的做题,结束前,林夏向任洁借了本《少男少女》和《青春校园》。
任洁一边把书递给她,一面挤眉弄眼道:“前两天还说什么爱情怎么样平淡之类的话,现在又原型毕露了吧。”
林夏无语,“我借书有用的。”
“安啦安啦,”任洁拍了拍她的肩膀,一脸我懂我懂的样子。
林夏撂开她的手,拖上李静,“咱们走,不理这个疯子。”
看着林夏气冲冲的离开,任洁觉得扳回了一句,笑眯眯的在身后挥手,“白白,明天咱们俩讨论讨论情节啊!”
回到家,林家其他三人早就睡了,林夏冲了个澡,花了半个小时将两本书看完,选定了其中一篇名叫《别跑!我的王子》,开始虚构起一个校园故事起来。
是的,林夏决定从这种最简单的校园杂志入手。
这些故事情节简单,不需要太大的文笔,都是千篇一律的灰姑娘和王子型,实在是适合她练手。
花了一个小时,仿造这个文风,林夏写了一篇《灰姑娘的水晶鞋》。将文章用稿纸腾了一遍,林夏合上了杂志。
这类文章过于简单,要是想靠手里的这支笔杆子吃饭,仅仅写出这种文章肯定是不够的。
想到未来网络文学发展迅速的时候,这种文章哪里还会有人看。
看来必须得买几本现在流行的小说回来,好好研究研究才是啊!
可是,买小说的钱从哪里来?
就靠她那仅剩的10块零五毛?
林夏叹了一口气,当务之急,是要多写点这种文章,凑够稿费才是啊!
想到这里,林夏又打开了杂志,开始的虚构之路。
普遍撒网,总有那么一两个杂志社会看中她的文章吧!
只要有杂志社看中,建立关系,不就有收入来源了。
打定主意,林夏埋头苦写,半弓的身影映在窗帘上,颇有些孜孜不倦的味道。
是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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