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酒吧,我们在这个已经有点历史的酒吧街区,并肩行着,路上行人也不少,酒吧是夜行动物的活动场所,华灯初上,他们也该出来活动了。
&ldo;看不出,你还打得一手好架子鼓啊。&rdo;在这么多乐器当中,我蛮喜欢架子鼓的,不过小时候被妈妈逼着学的古筝,和摇滚啊乐队什么的向来没有太多接触。
他也不谦虚,&ldo;那可不是,如果我没有去学建筑的话,说不定现在就是一个鼓手呢。除了现在的鼓手,老唐、键盘手大飞、贝斯手林子还有我,我们四个人在高中的时候就组成了乐队。后来大家大学没有在同一个城市,没想到毕了业,倒都回了本市,后来老唐拉着我们几个投资了这个酒吧,大家也有个地方聚聚玩玩。&rdo;
&ldo;咦,原来你还是这个酒吧的老板啊‐‐&rdo;我笑说。
&ldo;占点儿小股罢了,主要还是老唐在管的。今天晚上玩得很开心吧?&rdo;他试探着问我。
&ldo;嗯,很开心,像是回到自己的学生时代去了。&rdo;
&ldo;你呀,是太宅了,应该多活动活动,拓宽一下圈子了。&rdo;
&ldo;那是,看来我这个宅女应该要多出来走动走动了。林师兄,谢谢你带我过来。&rdo;我想了想,真诚地说。
&ldo;唔,老唐他们几个也很喜欢你,你的话,即使我不在,也可以多来这边玩啊。&rdo;
我朝他笑笑,但却记起一件事,记得姨夫跟妈妈说过,林立洛的家人希望他两年内可以结婚生子。而且,虽然受了向涛的教育和真真的推心置腹,我决定给自己一个机会,和他在一起相处也很开心,就像是已经相处了多年的老朋友一样,颇有默契,但这一切却也都避免不了我不可能在两年内就承担起开始相夫教子的责任的事实。
况且,面对着他,我怎么都没有动心的感觉。也许方妃说得对,年纪越大,就越难有怦然心动的冲动,而是会多去考量这个人有没有责任心,但不担得起一个家,是否有同样的价值观,在一起,是不是门当户对。也许,我还是过于理想化了吧。
我觉得有必要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他,&ldo;林师兄,我感觉和你们在一起,很放得开,也很开心,就像是回到大学的时候一样,成天没心没肺的。&rdo;
他微笑着点头。
我继续鼓起勇气说:&ldo;但是我觉得我现在还想在工作上再奋斗几年,也还很享受单身生活,咱们可能在某些程度上不再同一个步调,所以‐‐&rdo;
话说出口,已经来不及收回,他原本微笑的脸略微有些吃惊,但立刻又恢复了原来的笑容,他深吸一口气,像是仔细考虑过后,要张口说些什么,他那头却正好手机铃声大作。
大大的手机屏幕上是一串数字,没有显示对方的姓名,他看了一眼,眉头紧皱,背对过我,似是如临大敌一般接起。
声音虽然细微,但我也听到几句。
&ldo;喂,你又找我有什么事?&rdo;似乎有几分微怒。
停顿了几秒钟后,声音又有些急切,&ldo;什么?那她现在在哪里?&rdo;
这让我不禁浮想联翩起下午的时候,不小心在他办公室门口窥得的片段来。莫非,是下午和他打电话的那个人?
待挂掉电话后,他才回过头来,面带歉意,&ldo;小悠,实在是抱歉,我还有些事,必须先走了。&rdo;
说罢,也不等我反应,便匆忙走了。
第7章十年
十年
接下来的一个多礼拜,每天都能收到雏菊,马茜笑称,办公室都快成雏菊花海了,这些花也让我有些心绪不宁。
自从那天把我送回家之后,我和林立洛没有再联系过,我也没有再去过芭雅,我想他应该是和我抱着一样的想法吧,都市男女交往准则,合则来不合则散。也许,若是再早几年认识或者若是再晚几年认识,我和他也许可以在同一个起跑点上。我想起那句老话,在错误的时间,遇到一个对的人,这也不能不算是人生的一大遗憾。
好几次,午夜梦回,打开手机,我都要狠狠的才能抑制住自己联系夏艾卓的冲动。难道就因为几束雏菊,我就可以放下所有发生的一切,不恨他了吗?
部门来了个新同事,是刚毕业的大学生。小伙子长得很精神,人也很幽默,才来不久,就已经和办公室的同事混得极熟。周五的晚上,为了庆祝新同事的到来,部门十二个人一起聚餐。
吃完火锅,一行人风风火火地去ktv唱歌,新同事的声音平常说起话来倒还好,唱起歌来却颇有几分陈奕迅的感觉,一首十年,唱的满堂彩。除了在陈奕迅的演唱会上,听他亲口唱来,我还没有听到其他人把这首歌唱的这么动听。而且他也姓陈,名叫陈迅,大家笑称他可以直接改名叫歌神了。
从ktv出来,已经快要十点,我突然想起了毕业十年的母校。脑子一热,车就开到了高中,将车停在门口,&tis;&tis;中学还是某位已逝著名作家的手笔,不过十年前崭新的校门,如今已经增添了几分岁月的痕迹,虽不显斑驳,但金色的字明显有些老旧。
夜已深,路灯泛着昏黄的光,已经是暑假了,传达室里有微微的灯光。我悄悄地走到铁门口,发现门还没有关,有些疑惑,便&ldo;咦&rdo;了一声,传达室看门的老大爷像是听到了我的声音,探出头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