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真正研究下来,此事出现的根本原因,还是官府以自己庞大的成本与极低的效率,去行使原本应该让市场自己解决的借贷难题!”秦刚对此侃侃而谈。
“让市场自己解决?”陈轩奇道,“难道不是应该打击这些民间高利贷吗?”
“民间借贷其实是最真实的借贷行为,说它有时会向百姓收取过高的利率,那么很简单,官府对他们进行监管限制就行了,只要他们一旦违规,直接去进行查处就是了!岂能够在一件事情商人做不好的时候,就直接改成由官府自己来做呢?”秦刚摇摇头道,“青苗法的最大问题,就是由官府来事事亲为,岂不知,官府做事的成本无比巨大,这样的成本便被转嫁到民众的身上,官府又要完成放贷的要求,又不想让贷款无法收回,于是乎,强行摊派、高息放款、暴力催收,这些现象,便都是事先可想像、事后无法规避的事情了。”
陈轩对于秦刚的这些观点显然是非常地认同:“那秦抚勾可有解决之良策?”
“良策谈不上。不过,对杭州的眼下之景,既然州府的常平仓都无粮可贷,而七月间的确也有民众有这青苗贷的需求,不如引进愿意执行朝廷规范的青苗贷利息的商人,我们作为监督之人。这样一来,本金之事解决了,百姓的需求解决了,执行的成本是商人自己去承担了,我们只需要确保这里的利息不能超过标准就行。”秦刚便提出了自己的想法。
“可,这个,还是青苗法吗?这不又回到了民间借贷的老路上了吗?”陈轩却有点犹豫了。
“非也,这是由官府引导的市场借贷,保留了青苗法的根本诉求。”
“如此一来,此举恐会引起诸多的非议!”
“这就要看陈提举是想解决对外的名声与名头?还是想解决实际存在的问题?”秦刚颇有深意的讲了一句。
是啊,想解决名声与名头,那就犯不着费这些心,直接按照朝廷下发的通告,知州给各个知县摊下去,知县再给各个乡绅里正摊下去,每家每户,哪会管你要不要这青苗贷,强按着头都得要去办一笔。
还有更有才的官员,一旦发现上峰只是关注于青苗贷最终的收益,于是否,直接把原先的贷款指标直接算出来应该缴的利息,告诉你可以不办贷款,但是先得把这利息交上来。
这就直接变异成了向老百姓强行摊派新增收费的模式,而且它还能把最后收账的风险都完美地规避了。
其实,这也就是当年青苗法实施时许多地方的乱象频出的根本原因。
而那些高高在上的宰执们,在这次想要重新施行青苗法时,根本就不会去仔细调查过,当年的失误到底发生在哪里?而又该如何预防或解决掉这些可能性的失误!
毕竟在新党的眼中,所有的问题,都是昔日旧党的栽赃、都是过去旧党的构陷,还有的就是在旧党影响下,大批的基层官员的不配合、不主动。
眼下,只要能够解决掉旧党,那么所有的问题也就解决了。
新法万能、新法万岁!
万幸的是,如今的杭州城乡的百姓是幸运,他们的陈知州如今考虑的,并非只是上司们所要的政绩、或者干脆就是对他们的盲从与听命的态度,而是真正地想解决百姓们在青黄不接时期遇到的困难问题。
“青黄不接”一词最早是由欧阳修在他的《言青苗第二札子》里提出,大致就是指的每年在现在的七月时间,“青”就是指春播种下去的庄稼还处于青绿色的生长阶段,无法收获来食用;而“黄”则是指去年秋收后所存下的粮食,在这个时候,不仅是百姓的家里、甚至还是官府的仓储里,都差不多都是要被吃完了。
所以,不仅仅是农民,包括许多的城市居民,七月便成了大家在一年中最难熬的时间。
一些实在熬不过去的贫农、贫民就极有可能在这个时期,被迫将自己的田地、产业甚至家产变卖给地主豪强,从而沦落为奴。
因此,当初提出“青苗法”所想真正解决的,不仅仅只是延续起大部分百姓的正常生产活动,而是能够从根本上抑制此时不断扩大的土地兼并与产业掠夺,从而保障大宋王朝最重要的纳税主体的稳定。
当然,这一认识的根本,自然是不指望此时的官僚阶层能够真正明白,而只是依赖于此时士人最原始的民本思想。
陈轩便是坚持这种民本思想的士官代表,而他在自己的任上,显然是下定了决心要解决百姓们面临的真正问题。
秦刚是从贷款产业的角度告诉他,青苗贷的本意是好的,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就是由官府来操作的话,中间第一执行成本变大,第二参与官吏贪墨,于是好事也会变成坏事。
如果陈轩并不以迎合上司为本意,就应该把青苗贷的执行交给市场上的商人来执行。
于是他问秦刚:“那可有合适的商人愿意来承接杭州的青苗贷呢?”
“提举只要能够有此担当,秦刚相信,一定会有义商感动而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