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这小厮跑过来时,魏芙蕖从他来的方向,嗅到了一股浓郁的、新鲜的血腥味。
在这股不祥的味道里,夹杂着若有若无的冷松清香。
除了魏芙蕖的亲生母亲,这世上无人知道,堂堂的富家千金魏芙蕖,其实是一个嗅觉敏锐,堪比狗鼻子的奇人异士。
五米内的气味,不管香的臭的,苦的辣的,不管魏芙蕖想不想闻。
她的鼻子都会自动吸入,然后将结果呈现在她的大脑里。
而现在,随着青衣小厮的靠近,再加上山风正往魏芙蕖的方向吹。
那股代表着危险和古怪的血腥味儿,便越发的浓郁扑鼻了。
若非理智尚存,魏芙蕖被熏的能当场吐出来。
可她不能吐,更不能表现出丝毫的异样。
现在荒山野岭的,她和魏清漪又只是两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弱女子。
那小厮看着清瘦,身形却修长挺拔。
如果魏芙蕖闻到的血腥味和他有关,小厮若想对她们杀人灭口,那可就太简单了。
魏芙蕖才刚重生,她的理想和遗憾都还没实现。
所以,她不想死。
*
不想死,那就装作什么都没发现的样子,小厮既然提到了她的名字,便说明目前,他对她们是没有杀意的。
意识到这一点,魏芙蕖绷紧的神经总算缓和了下来。
“我是魏芙蕖。”
“不知小哥儿是哪家的?你怎会知道我的名字?”
“又为何在夜间出现在山中……”
“莫非,你是我母亲派来寻我们姐妹二人的帮手?!”
沈长陵装傻充愣,扮演着一名合格的下人。
魏芙蕖也将计就计,仗着前世记忆中有搜救队这事,顶着一张白皙的俏脸明知故问。
她猫眼明亮,里面载满了期待与紧张,看起来可怜兮兮,楚楚动人。
沈长陵喉头微滑,抬头飞快扫过少女的脸,面上毕恭毕敬的回道:“回禀魏小姐,小人名叫吴桐,乃是常山县吴忝吴举人的书童。”
“您说的对,我等的确是受魏老爷和夫人所托,特意进山搜寻两位小姐的。”
“因出发前,魏夫人告知了两位小姐的长相穿着等特点,因此小人才斗胆直呼小姐的芳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