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完了大半包烟,我只感觉喉咙发烧,从背包里翻出水瓶把所剩无几的水一股脑灌完,这才感觉舒服一些。
我把空水壶丢到一边,做了决定,“如果。。。还能分钱的话,把我的那份分给老高和神爷吧。”
我并不是一时头脑发热,之所以这么做也是想让自己的良心好过些。
人首先都是自私的,可以像齐武那样,为了自己的利益而牺牲其他人的性命。
而有的人在生危关头本来可以袖手旁观,却选择拉你一把。
一根烟,一句话,一口水,一把枪,在很多时候算不上什么,但在生死关头却是可以救命的东西。
我从小就没几个朋友,所以也格外珍惜把我当做朋友的人。
别人以真心待我,我又怎能白眼回之。
老高和神爷连命都丢了,比起他们,那点钱又算得了什么。
如果我真的拿了那些钱可能可以快活一阵子,但却会内疚一辈子。
北鱼似乎没料到我会突然这么说,很是诧异,旋即玩味道:“你真舍得?那可都是你用命换回来的,虽然你可以说是被我强拉下地的,但我也答应过给你分一份,就我背包里的这些东西加起来最少能卖几百万,就算只分你半成,那也超过十万,你就不心疼?”
“要说不心疼那肯定是骗你的。”
我撇了撇嘴,我长这么大还没见过十万块长什么样,这好不容易十万块就在眼前,换成一个月五千的工资,十万块我不吃不喝干两年才能攒到。
如果换做是以前,就是把我打死,我也不会把十万块拱手送给别人。
但这两天的经历让我明白,钱有时候真的不太值钱,尤其是跟命比起来。
只要活着,就有无限可能,起码我现在可以有无数个重新赚到十万块的机会,而老高和神爷,却永远都没有了。
“我这人命贱,穷惯了,有些钱就算拿到手了也不会花得舒坦,吃着鱼翅捞饭心里却不自在,那还不如白开水就馒头吃得舒坦。”
“一分都不留?”
“一分都不留。”
我说得斩钉截铁:“发死人财,我总感觉晦气,这钱不是我这种人能拿的,老老实实回去当小白领拿工资才是我应该过的小日子,而且这些钱,是我欠他们的。”
北鱼神色古怪的看着我,说道:“你什么时候欠他们的?”
“不管怎么说,他们也算是救过我的命,如果没有老高拉我一把,没有给我枪,神爷没有翻译出那帛书上面的信息,我现在早死在墓里头了,跟命相比,补偿他们十万块,我赚大发了。”
我笑,半开玩笑道:“而且我已经长生不死,光是这一点,我就不虚此行。”
北鱼这回却没再跟我杠,直接解下自己的背包推到我面前:“不管你是姓侯还是姓韩,现在都不重要了,如果你真觉得自己欠他们一条命,那你也应该明白你欠我的绝不会少,现在是你偿还的时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