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二、李寻欢、龙啸云在酒馆喝酒。
来酒馆是梅二提议的,因为要避开枕河。
他皱着眉抱怨道,“我这徒儿啊,总说饮酒伤身,见到我喝酒,眉头皱得要夹死苍蝇。我又不能跟小孩子计较!”
李寻欢笑道,“我表妹也不喜欢我喝酒,可是遇到了好朋友,又怎能不喝?”
龙啸云道,“遇到好兄弟,更要不醉不归!”
李寻欢的笑意更深了。
酒馆很小,这本就是一个很小的镇子,有钱的人实在不多。只有小一点的酒馆,才能开下去。因为不管人有多穷,总是有一些伤心事,有一些开心事,有伤心的酒鬼,有开心的酒鬼,有不为什么就是要喝酒的酒鬼。
小酒馆的桌面上有些抹不去的油渍,墙壁也已被油灯熏得发黄,这本就是一家很寻常,很普通的酒馆。
梅二取出两条粗布做的扎袖,把青布的袖子扎了进去,才敢大大咧咧地把手放在油乎乎的桌面上。
就,显得很过日子。
梅二得意道,“这是袖套,冬日里洗衣裳的妇人最怕油花,冷水洗不净,热水费柴舍不得,手多搓几遍便要裂开。倘若袖口没有油花,清水漂洗也使得……”
李寻欢肃然起敬道,“先生果然医者仁心。”
梅二的眼睛有些黯然,“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我从前意气用事,虚度光阴,江湖来江湖去,从未曾想过,江湖之外,庙堂之远,还有市井。”
李寻欢心下敬佩,“如果做官的能这样想,或许我也不会留书而去。”一时间便把梅二引为知己,却不是因为他也爱喝酒。
李寻欢一向酒逢知己千杯少,然而不是每个人都有千杯不醉的酒量。而不幸的是,今晚陪他喝酒的这两个,都属于菜又爱喝的那种。
于是当三人回到客栈的时候,李寻欢身上背着龙啸云,一手还扶着梅二,像个被生活压弯了腰的挑夫。
此时天色已晚,他把二人扛回房间,却没想到客栈里的两个孩子都没睡。
那个头发短短的少年正在喝粥。
枕河在折衣服。
阿飞是个珍惜食物的人,他知道食物得来不易,因为他吃的每一份食物,都是自己赚的。
粥是肉粥,熬得浓稠的米粥里放了碎肉和一点剁碎的菜叶,香气扑鼻。
阿飞吃得很干净,可以说,他从来没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
枕河看着他吃了两碗后,说道,“你已几天没吃东西,一下子不宜吃多,也不宜太油腻。今天喝粥,明天可进些米饭汤面。过两日就能正常了。”
阿飞点点头,乖乖放下了碗。
枕河看着醉醺醺的梅二,也没说什么,甚至没有皱眉。梅二从恍惚中听到小徒弟的声音,酒却吓醒了一半,像个小媳妇一样,羞羞答答不好意思,扯着衣角在角落里站着。
枕河很平静地招呼李寻欢和师父喝粥。
梅二听到,仿佛不敢相信自己居然没被徒弟计较,瞅了枕河好几眼,见她确实没有生气的意思,也别别扭扭地坐下了。
李寻欢赞道,“我很久没喝到这么美味的粥了。”
枕河看了一眼梅二,“师父胃不好,喝完酒,还是吃点东西缓一缓。”
梅二哎哎两声,乖乖回来做好喝粥,他甚至还好好地戴着两个袖套,显得极为乖巧朴实。
客栈很小,说是客栈,不过是在路边一个小院子,院子后往里建了几间平房,里面却甚是简陋。江湖人不拘小节,阿飞过得更是半个野人,自然不觉得有什么奇怪之处。
李寻欢出身书香世家,漂泊江湖也不能锦衣玉食。此时他才觉出怪异之感。
只见两个农家烤火取暖的土碳炉上,一个热着飘香四溢的肉粥,一个烧着热水。此前他们换下来的衣裳都已经浆洗干净,这个原来有些脏黑的孩子也洗漱干净了,穿着大约是枕河的衣服,下摆还短了些。奇特的是,这些衣服都熨烫平整,一件一件折成四方的形状,带着炭火烘烤的暖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