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女人接过小狗,看着几个人越走越远,还在那发花痴。
这个男人是她见过的最帅的、最有味道的男人。当然,不算那个同样帅气。但明显没成人的少年。
心里正有些后悔,也许应该把这狗卖了。反正以后还可以再买,那样说不定还能和那个男人搭上话。可现在,白白让机会溜走了。
小狗在她怀里用力一挣,从她怀里跳下地,追着林想就去了。女人眼珠子一转,这可真是个好机会,只一瞬,就追上去了。
林想低头看着这个咬着她裤腿的小腿抚额,这裤子看样要被它咬烂了。
林峰大眼睛忽闪忽闪,蹲下摸了摸它,叹气道:“姐,你说它为什么总要跟着你呢?”
林想也不知道为什么,她猜,可能是她对小狗表示的善意吧。它虽然是只狗,也有自己的感觉,能分辩出谁是真心对它,谁是假意的。
“哎,小姑娘,你看我这小狗就认准你了,这可怎么办呢?”那女人气喘吁吁的追上来,对着林想说话眼睛却看着岳子奇。
林想板起脸,“这是你的狗,不看好了还问我怎么办?你要不想要了就扔了或卖了,省得你不知道咋办。”
她感觉这个女人是属狗皮膏药的,粘上就甩不掉,因此只得狠狠心说。
那女人一脸委屈的看着岳子奇,咬着唇很不舍的道:“要不,这狗就送给你了。”
林想当时就愣住了。
送?
她没听错吧?
这个女人这么有钱?
岳子奇却玩味的笑着看了那女人一眼,从包里掏出十张粉红票子,递过去,“不能白要你的,这是一千块钱,是买狗的钱。你收好了。”
那女人还想推脱,可看那岳子奇似笑非笑的眼神,就把钱收下了,对林想道:“行了,这小狗叫欢欢,跟了我一年了,现在,它归你了。”
这句话还像句人话。
林想想了想没有拒绝,她也觉得和这只小狗有缘分,这钱,等到家还给岳子奇就是了。
她不是真正的十岁,所以也不存在不敢花钱的想法,不过,林峰却拉了拉她,“姐,一千块钱,太贵了,咱们不能要。”
林想揉了揉弟弟的发顶,很欣慰他的懂事,不占便宜。
她悄悄的道:“一会回去把钱还给岳大哥,你忘了,姐还抓奖抓了一千块钱呢。”
林峰很纠结,一千块钱买只狗,在他看来不可想像。可姐姐好像很喜欢,而且花的是她自己的钱,他没有反对的立场。哎,回家等没人的时候再跟姐说,一定要学会过日子,可不能这么大手大脚的乱花钱。
她看林峰也很喜欢那只小狗,就交给他抱着,拉着他和叶天宇快走几步,把地盘让给岳子奇和那女人。
前世林想一直奇怪。那些不合理不合法到一起的男男女女们,是怎么进行勾搭的,这回,她可开了眼了。虽然现实不都是一样的,可结局却一样。她看了直倒胃口,还是眼不见为净。
叶天宇抿着嘴很不高兴,硬梆梆的道:“等我回家以后,把这钱给我二哥,算我送你的。”
林想道:“不用,我有钱。你忘了,我因为啥遇上抢钱的?”
叶天宇不悦的道:“那是你的钱,你就留着,我也有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