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房间里拿出纸和笔,我开始立字据。字据写好,刚要签字的时候,我突然抬起头说道:“我有个条件,我的电脑晚上借给你用,白天你必须把它放在阳台上还给我。”世界谈判大师罗杰·道森的《优势谈判》告诉我:在合同即将签定的时候提条件,对方为了更快地签好合同,就会答应条件,所以这个时候是对方心理防卫最为脆弱最容易做出让步的时刻。不知这个办法用在这里管不管用,我只得赌一把了。
“不行,那我晚上还要用的,到时你不在家,怎么办?”
她没有同意,看来她的思维还是很强的,我失败了,无隙可钻。
“我会在去摆摊之前,把电脑放在阳台上的。”
“电脑放阳台上,那岂不是很不安全?”
“这个……”也对啊,我怎么一下子没想到这茬。
“干脆你电脑一直借我用就是了,等我重新买台电脑的时候再还给你。”
“这个……不行……”这坚决不行,等她买新电脑,那得猴年马月啊?再说到了那个时候,我电脑里的那些‘资料’还不都得发霉啊?
“这也不行,那也不行,那你啥意思?就是不想借?想去公安局是吧?”
“也不是……你让我再想想。”
“那你慢慢想吧,我可要去睡觉了,明天我可不等你,你就自求多福吧!”
“等等……这样吧,电脑还是放在我家里,我把钥匙留给你,你就可以用电脑了。”被她这么一逼,我脑子里突然冒出这个看似没有问题,却是后患无穷的办法。
“这个……要进你家用啊?……太不方便了吧?……”
“不会的,到时我人不在,房间里只有你一个人,也安静的。你用好了,就回到自己房间休息,我回来后,也可以自己接着用。”
“这样啊……那我考虑下。”
“还考虑啥啊?就这样定了吧。”我真是糊涂了,连她的欲擒故纵都没有看出来。还一个劲地催她答应,真是有够傻的。
“那你的钥匙怎么拿给我?”
“我离开的时候把钥匙夹在这个本子里。”
“那……好吧……看你这么可怜……我就相信你一回。”
“……”难道我现在的样子看起来很可怜吗?
“那现在我要用怎么办?”
“现在就搬到你房间里,明天早上你把它搬到阳台,我再搬回来。”
“那你现在帮我搬过来吧。”
“呃……好吧……”
我进房间去搬电脑,顺便把电脑里的某些东西毁尸灭迹,别怪我,是‘你们’生不逢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