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认识毛瑟以来,不管经历过多少次来历不明的危机,从来没有像此刻一样感到无趣。
我皱着眉头看着昏暗的灯光从墙壁上一路蔓延过来,穿过坚实的墨红色地板,将我的双脚沁在其中。
“如果你喜欢看书的话,可以随意挑走一本。至于其它的东西,我想你大概看不上。”她说。
“包括你吗?”我打趣道,
“当然。”
“你爱毛瑟?”我不知道我自己为何会问出那样的蠢话,但我就是那么问了。
“爱情是唯一值得肯定的东西。但是,我们可以试着去否定一些除它之外的东西。”她坐到床头,轻易地靠在上面,眼睛忽闪,没有急着回答我。
我仰头望着她被灯光照成银色的发丝,还有无聊透顶的呼吸。等了一小会,她静静地说。
我点了点头。
“我在班房里蹲了三个月,警察们摆出要挨个强奸我的模样,但我知道的实在太少了,还不够他们给我一巴掌的。最后是一个叫曼妮的女人救了我。她见面的时候跟我说,你再也不用强迫自己的鼻子闻警察馊哄哄的裤裆了。
看她说话的模样,看得出她遭受的磨难比我少不到哪儿去。”她咂了砸嘴,就像女人喜欢的那种小动作。
两手拢开长发,雪白的脖颈修长,小心翼翼地从低领中露出一串白金项链,上面挂着一枚当初毛瑟给我的一模一样的钥匙,金闪闪的,小得可怜。
“我知道毛瑟有自己的家庭,这是好事,就像任何一个酒店都需要一个招牌一样,不管长短,有个名字就行。曼妮看上去并没有我想象的那样漂亮,就是这样一个普通的女人能让毛瑟每天晚上都能回到家里去,这让我感到非常吃惊。和毛瑟的意外死亡同样让我吃惊极了。”
曼妮很漂亮,我不小心插了一句,她转头看了我一眼,但并没有把我的话当做一回事,就像只是听到房子外偶尔响起的汽车警报。
她撅了一下嘴巴,轻轻地摇着头,企图用斩获胜利的眼神告诉我些什么。
这是女人惯用的伎俩,和嫉妒并没有本质上的不同,我习惯了她们在男人面前装出这样的神色,我没有吭声。
“我们是在一家地下赌场认识的,当时他拎着一只镶着金边的手提箱,手里拿着一根雪茄在空气里戳来戳去,有时还会拿烟头在我的屁股上戳几下,他的下流确实惹恼了我。我继续给他荷牌,但在牌面上帮了他不少倒忙,这让赌客们笑歪了嘴。那晚,他将整整一箱子钱都输掉了。
他终于点燃了手中的那支烟,在一个幽深的巷子里等我。我害怕极了,担心他会将我大卸八块之后装进那只手提箱里。我想逃走的,但没有得逞。赌场的老板就站在旁边,就像老鸨一样支棱着看我。
他扶着我的肩说他叫毛瑟,有一支枪的弹量。
他带我去了澳门,新加坡,还有缅甸。
一路上发生了不少惊奇的事情,度过了无数个令人振奋的夜晚他还说他是个地地道道的律师。说来让我自己都无法相信,我竟然在离别的最后一息间爱上了他。”
“你为了不让我找到你,中途转了十一趟车,跑出三百公里的地方,搬了不下十个住处,让我的私人侦探苦不堪言。”
“迟早有个人会来找我,但没想到是你。”
“你对我怎么找得到你一点都不感到好奇?”
“或许是因为那只箱子。”她慌忙俯下身子,从床底下抽出一支用报纸或者塑料包裹严实的手提箱。
不用撕开那些还散发着油墨味的遮掩物我就能认出它来。
“不是的,是因为穿在你身上从来都不会过季的深色长礼服,不管是冬天还是夏天你都穿着它,散发着一股冰镇柠檬水和昔日深情的味道。”我盯着她的眼睛,灯光的阴影在她额前一动不动,
有一缕刘海散乱地飘在她的眼角一侧,就像鸟儿张开的翅膀。“你忘不了毛瑟,所以才天天穿着它。换作是我,不过一天就会到处寻开心。”
“都是他送给我的,整整一手提箱,连同箱子一起。你让我怎么忘记?”
“如果说你是他雇佣的十个女人之中的,”我仔细地盯住她,“最值得尊重的一个,你会怎么想?”
“为什么是十个?”她吃惊的望着我,突然被我话语中提到的数字触动了悲伤。
“他女朋友多得数不清。”
“值得尊敬又是怎么回事?”
“你的箱子还留在手中,并没有被你送出去,这才是值得尊重你的原因。”
“这个箱子很特殊?”
“很眼熟,能让我想起什么。里面全是秘密,能孵化出天大的事,就像粪坑里的蛆。
毛瑟曾经将同一只箱子,或者是另一只一模一样的箱子放进我那辆老牌别克轿车的后备箱,让我载着它在城市里兜兜转转很多次。
里面不是晚礼服,他对我没这么体贴,我多么希望里面装的是既凉爽又透气的真丝内裤。在我弄清楚它里面到底装着什么之前,我得保住这个秘密。
你叫古梅?”
“是的,我叫古梅。”她突然变得忧伤起来,目光黯淡,低着头不再看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