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磊刚想说话,连胜手腕顿住,干脆的射出一枪。
枪声响在孟江武的耳侧,他下意识的抬手捂住耳朵。
众人皆是愣了一下,郑磊回过神来,怒道:“你做什么!别胡闹了行吗?总共只有十发子弹你不知道吗?”
连胜挑挑眉,默默朝草丛走过去。孟江武捂着耳朵咬牙道:“你神经病啊!有你这么捕猎的吗?你以为你眼睛铝合金自带红外线啊!”
连胜拨开草丛,拎着一只兔子,转过了身。
三人剩下的半截话被噎了回去。
连胜走回来,语气平淡问道:“你们刚才说什么?”
三人张着嘴,一副活见鬼的表情。没什么好说的了。
不是神经病啊,是神啊!枪神啊!
捕猎有一段时间就是军中将士的主职。困在山林里,又没有粮草,能怎么办?当然是去捕猎。
人多动物少,谁打到就是谁的本事。
连胜现在还能想起来,当年自己躲在渠沟里,彻夜等待猎物的情形。只要出现,就绝没有让它逃脱的道理。
连胜将冲锋枪敲在自己肩膀上,问道:“我走不动了,守株待兔。十枚子弹,交九只兔子行吗?”
三人愣愣点头。
……可不要太行了。
连胜又补充了一句:“不要有压力,我不怕被拖后腿。”
三人:“……”
连胜脸上带着防弹的面罩,所以看不见她的表情。从语气中,也没有听出对方有任何的不屑或怒气,但是,就是这情况,反让他们更有了种无地自容的感觉。
对方根本就没把他们放在心上,所以才会无所谓,也不计较。
连胜继续坐下,等着下一只路过的兔子。三人对视一眼,决定继续往山上走去。
今年参与演习的人数不少,加上学生都没有经验,所以部队大发慈悲,投放了大量的兔子和野鸭出来。
虽然数量大,却并不好打。这群动物不是关押饲养的,它们移动速度快,适应能力强,且非常狡猾。而学生只有十发子弹,打空是常事,打不中致命伤也是常事。选址非常重要。
连胜摸摸下巴,在附近往复的巡逻。
这边人少,动物密集。半个小时的时间,她打到了四只。效率超乎她的想象,让她自己都很是意外。
把兔子用绳子绑在一起,拖在身后,连胜准备再去逛几圈。完成任务,直接回营地休息。
她又逛了两圈,可是,没那么好运了。刚准备暂时换个地方,身后传来一道破风之声,同时脊背某处一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