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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0章(第1页)

小混混跑出两步,正好跑到菜刀落下的轨迹上。这柄割肉刀应该刚磨过,锋利无比,穿过头骨的声音清晰可闻。小混混的整个脑袋连同气管被一切两半。

世界清静了。

我转身冲最后一个躺在地上,吓得屎尿齐流的小混混说。&ldo;记得,以后不要招惹运气不好的衰鬼。&rdo;

……

新疆吐鲁番盆地,火焰山。

眼下,火焰山地区的温度,白天气温达到了47°,地表上的温度更是高达六七十度。真正的是把鸡蛋放在沙子上马上就熟了。

然而这里的查干布呼村有个奇人,不怕热。不仅不怕,他还反其道行之,在三伏天穿上厚厚的老羊皮棉袄。别人看一眼就要热晕的装备披在他身上,就好像穿了身空调衣。伸手一摸,额头,身上干蹦蹦的,也没有汗。

老头的特殊不仅如此,据说他还曾经去过火山口,在火山口里生活了三天三夜。据他自己说,他是在吸收天地间的火气。

老头子秉性古怪,脾气也像是烈火样的暴躁。他好逸恶劳,不过生活的还不错。原因是会变戏法。他变得最好的戏法,就是表演吐火球。

气沉丹田,腰马合一。张口一吐,灯花大的火焰张口而出。心情好,或者喝醉了之后,他还能吐出脸盆大的火球。火球威力极大,吐在石头上,能把坚硬的石头都烧化。

凭借这手绝技,老头每次在集市上都能吸引来最多的观众,表演一天赚得钱就够喝半年酒了。无数后生伢子想学他的手艺,拎着好烟好酒和钱上门学艺,他统统不收。当地艺术团的团长登门拜访好几次,都被他赶走。

因此,他落下了性格怪癖的名头。

其实不是他不想收徒,而是不能。

&ldo;纯阳火命&rdo;,数百万人里面才有一个。他就算教也教不来,因为这是娘胎里自带来的,除非他把自己的命过继给别人。

这天晚上,老头在睡觉的时候,忽然觉得身上凉丝丝的,像是被浸泡在了水里。这是几十年来绝无仅有的。自从他记事起,他的全身就是热乎乎暖烘烘的,从来没有凉过。即使在冬天洗凉水澡,冰冷的井水淋在他身上,也马上化成了温热的水。他从来没有感受过冰冷是什么滋味。

然而现在,他却感受到了冰冷。

&ldo;你的命格,我拿走了。享受下寒冷的滋味吧,没准你会喜欢上的。&rdo;

我看着他大动脉上切开的巨大伤口,以及从动脉里喷涌而出的血液。他躺在怒放的血液之花里,粘稠的血浆糊上了他的口鼻,他的身体在慢慢变凉。

☆、第一百六十九章复仇

深夜,阿什库勒火山带的某个火山口中。

我盘膝坐在其中,施展开&ldo;纯阳火命&rdo;,周围的酷热顿时转为暖融融之意,对我不能造成伤害。只是浓烈的硫磺味儿还是让我有些头晕脑胀。

纯阳火命不能保护毛发,我的一头直发现在变成了大卷,蛋白质燃烧时候产生的臭味传到我的鼻子里,夹杂着硫磺味,更加难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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