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傲的身后就是那张办公桌,木质的,被尉迟轩这样一扑,连傲不自觉伸手抱住了他的腰身,自己的后背一下子抵在了桌子上。
尉迟轩愣了一下,两人现在的姿势就像狗血的肥皂剧里的男女主角一样,身体紧贴在一起,呼吸胶着着,连傲看着尉迟轩有点微红的脸,忍不住道:“少爷。。。”
那声音实在过于低哑,尉迟轩的脸更红了,忙从连傲的身上下来,突然想到了什么,又转到连傲的背后看了看,果真是血肉模糊的,白色的衬衫都被血染透了,尉迟轩皱着眉质问:“你这笨蛋,你都不痛的吗?”
看着尉迟轩阴沉的脸,连傲回头瞧了瞧自己的背后,“刚开始被弄到觉得有点痛,本来想休息会儿就上药的,可是少爷你。。。”
“一口一个少爷的,说了几百遍了,叫我名字!”尉迟轩不爽地大喊。
“不行!我只是少爷的保镖而已,怎么可以直呼少爷的名字,被老爷知道的话……”
连傲没有说下去,但尉迟轩知道如果被自己爸爸知道的话,连傲肯定又会受到惩罚,为免他受皮肉之灾,尉迟轩只好摆手道:“随你吧,快上药吧,我不看你!”说着坐在床边将后背对着连傲。
空气里仿佛流动着比较暧昧的气息,尉迟轩乖乖坐着,一直没有回头,而他的身后,连傲正笨拙地脱掉自己的白色衬衫,撕裂开的皮肉被衬衫一带,连傲忍不住倒吸了一口气,从办公桌的抽屉里拿出一盒药膏,费劲地涂抹着自己的后背。
就这么坐着不动感觉无聊到了极点,尉迟轩忍不住问道:“好了没?”
“还没。”连傲艰难地趴下来,拱着背部,一边手臂弯到背后去继续涂抹。
那种药膏治这种创伤很快,这次的伤口虽然看起来狰狞恐怖,其实并没有多严重,相比以前出任务受的伤来说这只是小意思,只是出血量比较大而已,按照连傲的恢复能力,三四天就能痊愈。
“你有没有觉得很热?”尉迟轩没话找话道。
也许是碰到了比较深的伤口,连傲不禁发出一丝痛苦的声音,“唔,有吗?”
尉迟轩抹掉自己额头上的细汗,房间其实还挺凉爽的,可是为什么他的脸这么烫呢?是因为连傲在他身后光着身体?没理由啊,他们还经常一起游泳洗澡什么的……
没错,他们都是男人,怕什么?他为什么要矫情地说“不看”来着?看看又怎样了?
尉迟轩稍微侧了侧脑袋,便看见连傲涂抹了一半药膏的背脊,看起来很是恐怖,中间的位置,手曲折着够不着,所以只是抹了些旁边的地方,绿色的药膏包裹着中间红色的血印,红红绿绿地连成一片。
尉迟轩有些汗湿的手掌覆上连傲抹着药膏的手指,“我来帮你。”
连傲颤了一下,没有拒绝。
“麻烦少爷了。”便把药膏递了过去。
尉迟轩的手指很修长,是那种典型没有干过苦活的人的手,白白细细的,甚至比很多女孩子的手都要好看,曾经无数次,连傲注视着那双手在黑白相间的琴键上飞舞,奏出一首首美妙的乐曲。
而现在,那温润的手指就这样抚过他的肌肤,也许是因为怕他疼痛,尉迟轩的力道轻柔地就像羽毛,让人的心痒痒的,温暖而值得留恋。
尉迟轩边帮他上药,边用嘴吹着气,这是尉迟轩的习惯,即使是为一只小兔子什么的上药,他都会认真地吹气,灼热的气息环绕在连傲的背上,虽然伤口被药膏刺激地有点疼,连傲也感觉不到。
上药的时间似乎变得格外漫长,两个人都没有说话,微风撩起没被束好的窗帘布,上面陈旧的花样被阳光晕染着竟有点美丽的感觉,阳光洒在尉迟轩认真的侧脸上,俊逸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