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大家打开《讲义》第二十六页,子二、夺盗贼物。
这一科是说明盗戒的不共学。「又如菩萨见劫盗贼夺他财物,若僧伽物、窣堵波物。」菩萨见到盗贼,这个盗贼做什么事呢?夺他财物,他去夺取他人的财物。夺谁的财物呢?这以下讲出两个:若僧伽物、或者是窣堵波物。僧伽物等于是十方僧众之物;或者他盗取的是窣堵波物,窣堵波物是佛塔物:他盗取僧伽物跟佛塔物。而且不是盗取一点点,盗取很多,取多物已。盗取以后干什么呢?执为己有,纵情受用。
诸位都知道,十方僧物跟十方常住物,因为它的体性是通于十方,所以他广泛的跟十方僧众结罪,这个罪也特别的重。这个盗贼当然是不深信因果,把十方僧物跟十方常住物执为己有,纵情受用。菩萨见已,起怜愍心,菩萨见到这个众生造了这么大的罪业,他自己又没有防非止恶的功能,而这个罪业天天的增长广大,已经不可能用其它的方法使令他忏悔改过了,所以菩萨起怜愍心,希望他这个罪业赶快停止,不要再相续下去。
所以「于彼有情发生利益安乐意乐」,对这个盗贼有情生起了要利益他的动机。他采取什么行动呢?「随力所能,逼而夺取」,菩萨就用他的善巧方便,在他的能力范围之下,以种种的方便来夺取这个盗贼的财物。为什么要夺取呢?因为「勿令受用如是财故,当受长夜无义无利」,因为他所受用的是三宝物,所以他每一天受用都增长很多很多的罪业,因为这个罪业会到三恶道去受一些无义无利。无义就是不见三宝故,没办法遇到三宝,不能增长智慧的善根,所以叫无义;而且三恶道的果报会使令身心苦恼,所以无利。菩萨因为这样的夺取,所夺财宝,当然菩萨不能占为己有,如果是僧伽物还复僧伽,如果是佛塔物还复佛塔,如果是其它有情物还复有情。这段戒文省略了一段于菩萨戒无所违犯,生多功德。这一条戒是夺盗贼物。
诸位,我们研究过声闻戒都应该知道,就是在声闻戒里面,佛陀是禁止比丘、比丘尼去夺盗贼物的。比如说在律上讲一个公案:佛世的时候有一个大阿罗汉叫毕陵伽婆磋,毕陵伽婆磋去托钵的时候,他经常去一个乡士的家去托钵,这个家庭夫妇出来供养的时候,他的小儿子也会跟出来,很可爱活泼,就抱着毕陵伽婆磋的腿,毕陵伽婆磋会跟他说一些佛法。
这一天他来托钵的时候,这个居士忧愁苦恼、小孩子也没有出现,尊者就问这个居士说:你今天为什么心情忧愁苦恼?这个居士说:我小儿子被盗贼抱走了,所以我忧愁苦恼。毕陵伽婆磋起怜愍心,当下就入定观察这个小儿子的因缘,哦,这个小儿子被带到码头上,准备要运到船上去卖掉了。当然阿罗汉有大神通,一剎那间屈伸臂顷,就在禅定当中用这个手就把他捉回来。捉回来以后这个盗贼就生气毁谤说:这个比丘犹如贼夺贼物。我是贼,你也是贼。为什么呢?我去偷别人的东西,你又偷我的东西,贼夺贼物。如此的讥嫌当然对整个三宝的形像就有所损伤了,所以佛陀就制定比丘、比丘尼不能去管闲事,也就是这个意思,你不能去夺盗贼物。当然这个在菩萨戒是开缘的,因为菩萨本身是安住在菩提心,他不能安住在少事少业少方便住,所以这一条戒是不共声闻修学。
子三、夺执事物
执事指的是执掌三宝事物的人叫执事,我们看戒文:
又见众主、或园林主,取僧伽物、窣堵波物,言是己有,纵情受用。菩萨见已,思择彼恶,起怜愍心,勿令因此邪受用业,当受长夜无义无利,随力所能废其所主。菩萨如是虽不与取而无违犯,生多功德。
菩萨又见众主,众主指的是执掌僧众事物的执事,是众僧的执事叫主;园林主,园林主是执掌佛塔的执事,执掌佛塔物的执事。执掌僧众事物跟执掌佛塔事物的执事,他利用这个职权取僧伽物以及窣堵波物,利用这个职权非法夺取十方的僧物乃至佛法物,夺取以后当然是无惭无愧,言是己有,纵情受用,把它当做是自己的东西纵情的来享用,当然每一次剎那的享用都累积了很多很多的罪业。
「菩萨见已,思择彼恶,起怜愍心」,菩萨的大悲心跟智慧,那一念心性观察到众生在造罪业颠倒的相貌,他思惟彼恶,思惟这个众生实在是愚痴,为了暂时的安乐去夺取三宝物,三宝物是体通十方的,每一念的受用当中都累积很多很多的罪业。
而且这个众生在颠倒坚固的心中,已经没有什么方便能够去改变他。这个时候「起怜愍心,勿令因此邪受用业,当受长夜无义无利,随力所能废其所主」,希望这个众生不要因为这种不正当受用三宝物的罪业,来生招感三恶道无义无利身心的苦恼。所以菩萨随顺他能力所做的范围废其所主,就把这个主执事人员给罢免。
「菩萨如是虽不与取而无违犯,生多功德。」菩萨虽然这样子做,但是对菩萨的戒法是没有过失,而且是有功德。
从不与取的因缘我们应该要知道两件事:第一个、事前的思惟很重要,菩萨的每一个慈悲心都不应该跟冲动相应的,你看整个戒文都是菩萨见已,深入思惟。
就是说这个人他是在干什么?他做这件事情是在创造一个什么样的罪业,菩萨很清楚,而且菩萨也知道这当中是别无选择,没有其它的方法能够使令他改过。就是说你在采取行动之前,一定是安住在智慧跟慈悲。
第二个、你事后在夺取盗贼物、或者是十方僧物以后,一定要归还原主,这个很重要,你不能占为己有。如果是僧伽物还复僧伽,如果是佛塔物还复佛塔,如果是有情物还复有情,事后一定要归还原主。
这个地方讲到性罪的少分现行,我们也可以再跟遮罪的地方作一个比较。在遮罪的开缘当中,我们可以作一个回顾,看二十三页癸三、广显不同之法。菩萨的遮戒开缘是「如是菩萨为利他故,乃至于求衣、求钵、求卧具、求珍宝等等」,所以遮戒的开缘,它的条件是比较简单,只要你有成办利他的事业就可以开缘,只要是慈悲心,你刚好要成办某一个道场、或者念佛会、或者共修团体等等,就有开缘的情况,能够积集衣钵财宝。
但是性罪的开缘比较严格,我们看《讲义》二十四页,我们再作一个回顾,它的条件是:「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善权方便,为利他故」,你不但是有利他的因缘,你还要依止智慧的观察,如果你有其它的方法,你就不能采取这种断然的方法,这种情况是在你别无选择的情况之下偶一为之的,少分现行,这个地方不能当常法的,也就是说这种性罪的开缘是少分现行,特殊的情况偶一为之的。好,我们回到《讲义》第二十七页:
癸三、欲邪行
子一、明在家菩萨有门
丑一、欲境现前
这当中分成两科,先看子一、明在家菩萨有门,就是这一条戒在家居士是有开缘的情况,这当中开缘的情况有三种条件,先看第一个条件丑一、欲境现前。什么的情况现前才能够少分现行?我们看戒文:
又如菩萨处在居家,见有女色现无系属,习淫欲法,继心菩萨求非梵行。
这个菩萨的身分是处在居家,他并没有出家,他是现在家居士的相貌,他认识了一个女众,见有女色,女色就是年轻的女子。
这当中必需要具足三种条件:第一个、这个女子现无系属。现无系属有两个情况:第一个、她没有父母的摄受保护,也就是说她已经是年满二十岁了,已经是成人一个独立的情况,她没有在父母保护摄受的一种情况;第二个、尚未嫁人,她是属于单身未婚的状态:她没有系属于父母、也没有系属于夫主,这是第一种境缘,现无系属。第二个「习淫欲法」,这个女子多生多劫的习气爱乐淫欲之法,也就是说她的淫欲心很重,一时半刻也改不过来。第三个「继心菩萨求非梵行」,这个女子跟这个菩萨宿世有缘,所以她看到菩萨以后爱恋菩萨,希望能够跟这个菩萨行非梵行的事情,爱恋菩萨。这当中淫欲的境界是说明:你必需是一个居士,而且这个女众未婚、年满二十岁,且习淫欲法,爱恋菩萨,具足这三种条件。
丑二、住慈愍心
菩萨见已,作意思惟:勿令心恚多生非福,若随其欲便得自在,方便安处令种善根,亦当令其舍不善业。住慈愍心,行非梵行。
这个在家菩萨见到前面的三种情况现前以后,他就作意思惟。
什么思惟呢?说这个众生「勿令心恚多生非福」,如果我今天不随顺她的心意,她是决定要起瞋心,起瞋心以后她还会付诸行动,造很多很多罪业的事情出现──杀盗淫妄,可能她就是自甘堕落,甚至于做出一些自杀、种种偏激的事情出现。
这个菩萨在寂静的心中思惟这个众生的因缘,若随其欲便得自在,我如果能够随顺他内心的希望,这个女众就能够身心自在安乐。所以这个菩萨为了利益众生的缘故,方便安处令种善根,亦当令其舍不善业。
方便安处古德解释为纳为妻妾,善巧教化,就是说淫戒的开缘,佛陀只开缘菩萨正淫,不开邪淫,所以他必须是纳为妻妾。纳为妻妾,然后以种种的佛法来教化他,使令她内心当中虽然有烦恼,但是她能够在烦恼的心中成就信进念定慧的善根。
善根的力量不可思议,光明能够破除黑暗,一个人有善根以后,他内心当中对这种罪业的事情就慢慢的排斥,所以她就能够对于淫欲的不善业慢慢的远离。菩萨以依止慈愍心,采取善巧方便来行非梵行。这个是讲到菩萨内心的智慧跟慈悲的观察。
丑三、无过有德
这一段等于是佛陀对在家菩萨做这件事情作了一个总结:
虽习如是秽染之法,而无所犯,生多功德。
在家菩萨为了要摄受众生,暂时满足她的心意,虽然表面上行秽染之法,但是在菩萨戒,因为内心当中是依止清净的意乐,所以他没有过失,因为他念念之间增长菩提心,所以生多功德。这个地方古德也再三强调:在家居士虽然有这种淫戒的开缘,但是是要先纳为妻妾,如果是邪淫的话也是犯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