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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诱拐徒儿》(情有独钟之一)作者:佟蜜日期:2011-05-12文案:当年她用十个包子拐走自己,还强押着他磕头拜她为师,真是疯了!而且她老是把“为师”挂嘴边,偏又做些乱七八糟之事,虽然不像恶人,但眼神间带着一丝狡诈,年纪小小的他实在摸不透她;可怕的是她误打误撞照顾他到大,他也奇迹似地长得不错,就在这莫名其妙之间,他早不以为自己是徒弟,只有她始终以师父自居,又没个样子,究竟要他怎么办?唉,她真是他的前世孽障、今世劫数啊??双亲当年分别留下遗言,爹要她找到他亲生儿子,娘要她宰了负心汉的种,而她艰难地找着人,苦思良久,终于想出收他为徒,既能照顾又可以师父之名使唤他,实在两全其美!但光阴似箭,小鬼头荆木礼长大成男人,不知何时换成他细心照顾她,彼此相依,怎能无情?因为他,自命洒脱的她,也尝到牵肠挂肚的滋味了……楔子时近傍晚,天色渐暗。“常香馆”的生意益发好了。这家小饭铺位于猎户居多的小城,却独树一帜地供应素菜,菜色美味,价格低廉,素包子更是一绝,远近驰名,外来人多半慕名此地盛产野味,但真正懂吃的门道的,就知道常香馆的饭菜才是此地精华。因此,当荆木礼踏入“常香馆”时,对座无虚席的景象并不诧异。他年纪甚轻,浓眉斜飞如剑,墨眸深润如黑玉,鼻口端正,面目俊朗,但面色沈肃,显得难以亲近。他健躯昂藏六尺,着青衫,腰系猎刀,背负弓箭,还有一柄装在布囊中的沉重长刀,他就如这把藏起的刀——精锐刚毅、藏而不露,但在朴实的衣装掩饰下,他看来不过是个寻常猎户——一个挺英俊的猎户。他向几乎坐满人的店堂一望,没见到他想见的人,便要转向厨房,刘掌柜见到他,喜嚷:“二少爷,你回来啦?”他点点头。“她呢?”刘掌柜知道他问的是谁。“大少爷昨天下山来一趟,又回去了。”“她这几天都待在山上?”他不悦地拧眉。明明叮嘱过她,这几天他入山,要她下山到城中宅子来住,她又不听话!“是啊!我让玉儿去劝了他两次,他也不听,昨天他下山来,正好老李送伤者回来,大少爷一见伤者被熊咬成那样,脸都没了血色,就要冲上山找你,我们一群人说好说歹,好不容易才把他劝住。”他脸色稍柔。“她就是瞎冲动,又不知我们进山路径,怎么找得到我们?”“是啊,我们也这么劝他……”见荆木礼转身往外走,刘掌柜叫道:“二少爷,你这就走了吗?不留下用个饭吗?”“我回山上陪她吃。”说着便往外走,急促的脚步显然迫不及待。“等等,二少爷……”刘掌柜想说什么,在荆木礼回头时,却说不出来。他向店里伙计一使眼色,后者立刻送上两道打包的菜。“带回去和大少爷一起吃吧。”他接过菜,略一颔首,出门走了。刘掌柜望着他背影,暗叹一声。两年前,他和独生女路过此地,失足落入山涧,若非二少爷相救,可怜的玉儿已经没了爹。后来大少爷好心收留他们,让他在这里当了掌柜,对这对没血缘的兄弟,他心存感恩,虽然,大少爷相貌过美,身子单薄,而二少爷器宇轩昂,对他名下这间饭馆的关注,还比不上对大少爷的关心,关心得有点……不对劲啊……“一回来,马上就找大少爷啊?”送菜的伙计也望着荆木礼离开的方向。“他们感情真好,两个人都没娶妻,就这么厮守一辈子,也不坏……”“还不去帮忙,杵在这里做什么?”刘掌柜一瞪眼,伙计赶快溜进厨房。唉,他也就一个人、一张嘴,难杜悠悠众口啊!只希望两位恩公百年好合——啊不对!总之,不论两位恩公做什么,他这条老命是欠他们的,全都力挺啦!*入秋了,满山绿意转黄,荆木礼循小径上山,踏得脚下落叶沙沙作响。他自幼就是好猎手,十六岁成年后,他改吃素,避免杀生,这回是因为山上出现两头大熊,咬死了几个猎户,镇民们组了队伍进山猎熊,邀他参与。他练过武功,身手优于一般猎人,猎两头熊不是什么难事,但她坚持要他带上防身的兵刃。她啊……想到她,他暗暗无奈长叹。她终年作男子打扮,众人都以为她这个“大少爷”是货真价实的男人,还以为他们这对异姓兄弟有暧昧之情,而她凡事精明,偏偏对此毫无所觉——她是女儿身,对于“两个男人”的闲话,大概只觉得有趣吧?却没想到,无风不起浪,人家会猜测他们之间不寻常,当然是因为他们相处情形有异……至少,他这方有异。旁人都看出来了,她却还是不知道……真的一点也不知道吗?离小屋近了,他瞧向两旁高大的树林,扬声道:“包子,你如果躲在树上,可以下来了。”无人回应,唯有风吹动树梢。有几回他从城中回来,她就躲在树上,朝他扔小石子,扔了就溜回屋里,装没事人一般迎接他。后来他武功渐强,终于有一回将她逮个正着。明明大他几岁,偏偏有时像个孩子,身体又虚,让他出门也放不下心,这几日老惦念着她。她想他吗?她能有他的一半思念,他就满足了。远远见到小屋,他加快脚步。屋前有一畦地,春夏时种菜蔬,现在天冷了,只零星种草药——忽地,他看见田里有道黄影,是人的黄衫,伏在田里——是她?“包子?”他提声唤,那人动也不动。“包子?”难道她又犯病了?他心一紧,直奔过去。1她的病,已让他操心多年,大夫都说她活不到三十。虽然当初与她邂逅时,看起来活不久的应该是他。他还记得,那时连下了五日的大雪,总算停了,大街上积了厚厚一层雪。天上云层跟地上积雪一样厚,街上不见半点日光,没有一丝暖意,这么冷,往来的行人都低头匆匆而行,只盼早点儿办完事好回家,谁都不会留意到缩在酒楼外的他——一个褴褛的小乞儿。他满脸脏污,脏得瞧不出本来面目,他披在背上的黑发凌乱纠结,身上破衣处处是洞,他拉衣服遮住这块,便露出那块,破衣底下的身子冻得发青。他面无人色、双唇干裂,瘦得只剩一把骨头,谁见了他都会相信索命无常今夜就会来找他。他也觉得自己快死了。他不记得自己流浪了多久,好几年了吧?他的爹很早便不知去向。那年,村子里闹瘟疫,娘病逝了,照顾他的叔叔一家也都染病身亡,他就这么四处流浪至今。他在这座小城乞讨两个月了,大雪来得突然,这几日,他都躲在城东的小庙里避寒,今晨醒来,跟他结伴一年的小癞头动也不动了。五天来,他只吃了一块捡来的发霉面饼,此刻的他两眼昏花,从小庙走来这儿已耗尽他气力。他真的快死了,只差在是饿死或冻死。可不管是哪种死法,都很难受。酒楼里的饭菜香不断飘出,他望着进出的客人,不知道有没有哪个善心人愿意施舍他半块饼,一口饭?店小二推开酒楼的门,送一对服饰华丽的男女出来,陪笑道:“客官慢走、慢走……”瞧见他缩在角落,店小二骂道:“臭叫化子!走开!你杵在这儿,要我们怎么做生意!”“大哥,求求你,给我一点吃的……”他哀求。他本来颇为倔强,流浪了几年,早已学会如野狗般摇尾乞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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