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丽娘吃惊的转头看他:“你怎么知道?”
崔嘉轻笑:“之前听你说,你十六岁成婚,怎么冒出来那么大个儿子?想想便知道了。我想着是你前夫的孩子,莫非不是?”
丽娘摇头:“不是,是半路捡的。”
崔嘉定定看着她,轻轻揉了揉她的脸,道:“也只有你这么个傻丫头,才会做这种事啊!”明明自己一个难以生活的小寡妇,还捡着这么大一个孩子养着,该是多么艰辛,以后若想改嫁又增了一层难度。可这女子却不在乎,硬是好端端的将那孩子养在身边,偏生还过得不错。这么不顾后果肆意妄为,也只有她了。
他捏捏她的鼻子,宠溺的轻笑:“小傻瓜。”
丽娘对他皱皱鼻子:“我才不傻呢,我白得了个便宜儿子,高兴的很!啊呀,睿儿该醒了!”说罢推开他飞快的向着隔壁院子跑去。
崔嘉:……
真是无情的女人啊!想起儿子就忘了夫君!
玉凤夫人府邸。
华丽的闺房之中,娇媚的女子掀开纱帘,伸手扯了梅红的纱衣正要套上,身后却伸出一只强壮有力的臂膀,一把将她按了回去。
男人低头啃着她如玉的脖颈,哑声道:“时间还早,急什么?”
林玉凤魅惑咬唇轻笑:“大公子,你这么闹法,若是传到姑父姑母耳朵里,可是不知道怎么想呢?”
她床上这人正是田家的大公子田烨。林玉凤身为寡妇姿容娇媚,但凡她看上的男人最后都成了她的入幕之宾。这两年来,只有田烨常来,因田烨地位高,他一来别人便不敢来了。好在田烨俊美能力颇强,有这么一枚美男相伴,她倒也过得颇为惬意。
田烨府中自有妻妾,但她不在乎。所谓,家花哪有野花香。
田烨用力的握着女人的纤腰,喉头上下滑动,眼底泛着绮丽的红,身子下动作不停,哑声道:“我在外头有自己的府宅,父亲还管不到我这儿来!你昨儿说要有事,现在可以说了。”
女人搂着他的脖子轻轻颤抖着,咬着牙道:“没良心的,现在……你叫我……怎么说……”
半个时辰之后,男人终于从床上下来,伸手拉了一件锦袍盖在身上,坐在圆桌边给自己倒了一杯茶,回头望了一眼趴在床上轻轻喘气的女人,眼底露出一丝邪魅的笑容,道:“现在可以说了吗?”
林玉凤吁了一口气,缓缓的坐起来,理了理头发,柔媚的睨着他道:“你不是在找一个四五岁手腕有红痣的男孩吗?”
听到这话,田烨喝茶的动作一滞,蓦地搁下茶杯,转头看她:“在哪儿?”
林玉凤勾唇一笑:“远在天边近在眼前啊。就是崔嘉那小寡妇带着的孩子,姑母很是喜欢,说他手腕上就有一颗红痣。”
田烨犹疑:“小寡妇的孩子?”倘若是小寡妇的孩子,又怎会是那个人的儿子?但是世事无绝对,或许不是这小寡妇亲生的。
只是这孩子如今在崔嘉的府中,又入了母亲的眼,这可就难办了。
他一手揉着额角,蹙眉沉吟。
“你上次抓的那两个手腕有红痣的孩子都不是吗?”林玉凤起身一件件穿衣裳。
“都不是。”
“你将他们如何了?不会杀了吧?”到底是孩子,林玉凤问这话时有几分担心。
“没有,当奴才卖了。”田烨回道,他眼底划过两道厉色,“若真是那个孩子,自然要杀了,不留后患!”
如果那个孩子出现,便是田丰唯一的孙子,嫡系的孙子出现,这偌大的江山还有他田烨什么事儿?
他知道田丰和夫人时不时便会派人去找那孩子。他也没有死心,也在派人找,而且比他们二人更积极。
功夫不负有心人,他细细寻访之后,终于成功找到了田丰的亲儿子。因为失散时年纪小,童年的许多事情已经模糊,但是那人身上有当初林夫人留下的信物。凭着信物和那人手腕上的胎记,田烨断定这便是田丰一直要寻找的儿子。他当机立断叫人假扮匪徒杀了他们一家子,信物最终回到了他田烨的手中,天底下无人再知道那个人曾经活在世间。只可惜,跑了一个小的!
调查得知,那个小的四五岁,手腕有红痣。他便在黑市高额悬赏这个孩子,但一直没有找到。
或许……现在这个就是那个孩子?他宁愿错杀一千,不能放过一个。
林玉凤走过来,双手环着他的脖子坐在他的膝上,娇声问:“找到那个孩子,你怎么鉴定的出来呢?天底下那么多孩子,多少手腕有红痣的呀。”
“简单,”田烨得意道,“我虽然杀了田丰的亲儿子,但是我取了他的血,封存在冰库之中。只要将这孩子的血同那血液相融,但凡能融合的,便是亲子。”
“大公子真聪明!”林玉凤纤指滑过他的脸,轻柔的赞着,“只是如今那小子在崔嘉的庇护下,大公子又该如何下手呢?”
田烨蹙眉不说话了。
这件事当真棘手,母亲喜欢那孩子,倘若孩子失踪,必定倾尽全力寻找。崔嘉又是个极聪明的人,一旦开始查,难免不暴露,万一查到他,就真的麻烦了……
但是不杀那孩子,他始终不放心。
林玉凤伸出手指轻轻抚平他的眉心,笑道:“我有法子,不过,你得告诉我有什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