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王虹的穿着打扮让莫秋眼前一亮。
身上是一件白色为底,绣着粉色梨花图案的丝质旗袍,在旗袍那贴身的设计下,王虹的身材展现出惊人的完美曲线。
脚上是一双米白色细高跟凉鞋,露出圆润的脚指头,一双雪白浑圆细腻的大长腿在旗袍两边的开叉中若隐若现,动人心魄。
标准的华夏鹅蛋脸,配上一头微卷的波浪长发,眼角微微上翘的桃花眼,随时给人一种似醉非醉的朦胧感,挺翘的琼鼻下配一张烈焰红唇,诱惑力直接爆表啊有木有。
走在街上,没有任何人能猜出她已经五十多岁,整个人的气质,就像是一杯香浓的咖啡,越品越是令人回味无穷。
莫秋走到王虹面前,上下打量了一番,惊叹道:“虹姨今天美得简直有点犯规啊!”
王虹一双桃花眼向下弯成一对月牙,她左手提着一个耐克的包装袋,空着的右手伸到莫秋头上揉了揉,笑道:“小鬼头嘴巴还是那么甜,走吧!试试姨给你买的新衣服。”
“好啊!”
能把旗袍穿出这种效果,王虹的身材本就十分高挑,近一米七的个子,加上十来公分的高跟鞋,比莫秋还要高上那么一线,施展摸头杀没有任何障碍。
上到二楼,莫秋去卫生间迅速冲了个凉,随后换上新衣服。
王虹给莫秋买的是一套上白下黑的简洁运动短装,没有任何多余的纹饰。
上身的白色T恤就胸口一个黑色的勾,下身的黑色运动短裤上则是左右两个白色的勾,那是耐克的标志。
再加脚上带勾的白袜黑鞋,一个俊秀阳光的大男孩便呈现在王虹面前。
王虹满目欣赏的看着莫秋,笑吟吟的道:“真帅,要是我家阿秋早生三十年,谁理那个老痞子啊!”
“嘿嘿……”莫秋摸摸后脑勺,笑道:“虹姨别这么说嘛!爷爷也挺帅的啊!他同样坚持锻炼,看着也不老嘛!”
王虹笑着摇摇头,微微垂首,看向莫秋那双比正常少年要小几圈的腿,眼中露出了心疼之色。
蹲下身子,伸手捏了捏那几乎没有丝毫弹性的肌肉,王虹蹙眉道:“还是那样吗?”
莫秋目光微闪,呵呵笑道:“我感觉最近好像恢复了一些力气,我可是了解过的,渐冻症治不好,但有一定几率自愈。”
“只要我坚持锻炼,说不定哪天突然就好了,虹姨放心吧!我一定努力活着,没看到爷爷娶你,我是不会咽下那口气的。”
王虹浑身轻轻一颤,眼眶微微泛红,她站起身来,动作轻柔的将莫秋拥入怀中,柔声道:“好孩子,别说傻话,你一定可以好起来,姨还等着你给我送终呢!”
“那老痞子爱娶不娶,我不在乎,姨有你就够了。”
莫秋轻拍王虹的背,坚定的道:“没错,我一定会好起来,虹姨别气馁,我相信爷爷会回心转意的。”
王虹放开莫秋,转过身从茶几上抽出一张纸巾沾了沾眼眶中的泪花,叹道:“三十多年了,我早就已经不抱希望,不说他了,我去看看他们晚饭准备得怎么样。”
莫秋道:“一起吧!牛爷爷那手土豆炖牛肉巴适得很,我可有日子没吃到了,刘婶怎么都做不出那个味道。”
两人正准备下楼,楼下忽然响起一道宛若黄鹂般清脆悦耳的少女声音,“秋哥哥,秋哥哥,你在哪?”
听到这个声音,莫秋脸上浮起一个和煦的微笑,开口应道:“在楼上。”
楼梯上很快就响起了轻快的脚步声,一道欢快如鹿的身影自楼下奔了上来。
那是个及笄年华的少女,一张可爱的小圆脸,乍一看去跟赵丽颖还有那么几分相似之处。
她留着齐刘海学生头,身上是白色衬衫加蓝色格子百褶裙的搭配,脚下一双白色平底运动鞋。
这个女孩浑身上下都洋溢着活泼可爱的青春气息,脸上随时带着让人只要一看到,就烦恼尽去的笑容。
从她的眼中,可以看到她对生活的热爱,对这个世界的热情,对任何人都保持着善意的信息。
女孩叫李云秀,今年十五岁,过完暑假就要上初三,是莫秋的邻居。
她家就在莫家斜对面,距离不到五十米,从小跟莫秋一起长大,属于典型的青梅竹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