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门口又站了三秒钟,确定没再听到别的声音后,便慢慢靠近老爸的床。他仍在熟睡,真不可思议,有个女人洗完澡在门外叫他,他居然能睡得那么熟,成年人就是不一样,床边有个闹钟,它是铁质的,我在公园的时候,就想到了它。我抓起它朝它的后脑砸去。
我觉得我下手的时候,还是突然手软了。
可是他哼都没哼一声,就昏过去了。
我拿起闹钟想再砸一下,却觉得仿佛有什么东西拉住了我的手。我砸不下去。我痛恨自己的软弱,但最终还是放弃了。
我从口袋里拿出打火机,点燃了床单和被子,又将我准备好的那一小瓶酒精通通倒在了燃起的火焰上,火苗蹿了起来。
我得承认,当我看见火的时候,我的心慌了起来。我仿佛听见自己在惊叫,而这时,厅里又传来脚步声,我转过头,看着门缝,果然看见一个黑影在朝门边移动。我想也许我应该打开门将她一把揪进来,把她也干掉。但我没有,因为我突然害怕了,怕得无以复加。一个声音在我脑袋里说话,&ldo;现在你应该做的是赶快逃跑!快跑!快跑!&rdo;奇怪,说话的竟然是我爸,而其实他已经……我朝床上看去,被子上的火苗虽然很小,但正在蔓延。
我没有犹豫,立即跳上窗台爬了出去。
我用最快的速度从墙外的水管沿原路返回。
第二幕莫兰
1。朋友有难
星期天的早晨,莫兰正在客厅里边吃早餐边看电视,电话铃突然响了。
&ldo;喂,是,是莫兰吗?&rdo;电话那头传来结结巴巴的问话声。莫兰一听就知道是好朋友谢小波。
&ldo;当然是我啦!怎么连我的声音都听不出来?&rdo;莫兰道。
&ldo;因,因为,你,你的嗓子还没完全好,我怕,怕是你妈接的电话。废,废话少说!你能出,出来吗?&rdo;谢小波虽然是个结巴,却是个急性子。
&ldo;我不能出来。&rdo;莫兰想到了老爸的叮咛,&ldo;我今天还有低热,我爸说,如果我出门再受风寒的话,我的咳嗽起码要三个月才能好,我可不想咳个不停。你有什么事吗?&rdo;
&ldo;没,没事我,我也不回来找你。那我来,来你家吧,你爸妈在吗?&rdo;
莫兰每次听谢小波那么费劲地说话,就想笑。
&ldo;他们出去买东西了。喂,你干嘛这么鬼鬼祟祟的?你又不是不认识我爸妈。他们在的时候,你不也每天来吗?&rdo;
两个月前,谢小波搬到了她家对面的一栋大楼里,自从她生病后,他就每天替她抄写课堂笔记,放学后送来,并且每次来,都会把上课的内容一五一十地跟她说一遍,所以莫兰的父母对这个身材矮小,脸上长满雀斑,说话有点结巴的男孩印象很好。
&ldo;今,今天不一样,我,我要带,带个人来。&rdo;
莫兰听出他有些紧张,不由好奇起来,&ldo;你要带谁来?是不是发生什么事了?&rdo;
&ldo;林,林致远……&rdo;
&ldo;他怎么啦?我听说他去广州了。怎么啦?&rdo;
&ldo;他,他昨天被抓了,他,他……&rdo;
&ldo;他被抓了!&rdo;莫兰惊呼道,&ldo;为什么?还是因为郦老师那件事吗?&rdo;
&ldo;你,你能不能,不,不要打,打断我?&rdo;谢小波生气地嚷道,&ldo;你,你这样,我,怎么,怎么把话说完?好啦!我,简单地说,他,他杀了他老爸!警,警察在广州火车站把他抓住的!我要带,带余青来!余青!你,你总记得吧!&rdo;
&ldo;林致远杀了他老爸?&rdo;莫兰惊骇地喊了起来,&ldo;小波,你的消息可靠吗?&rdo;
&ldo;千,千真万确。就,就是余,余青报的案。等我,我来了,再说吧。我们马上到。&rdo;谢小波挂了电话。
莫兰还站在电话机前发呆。
林致远杀了人?天哪――
在莫兰的眼中,林致远是一个当之无愧的偶像级优秀生。
在没认识他之前,几乎每隔几个星期,莫兰就能在学校的布告栏里看见他的名字,他不是在这个比赛中获奖,就是在那个比赛中得了名次,所以是布告栏的常客。听说他各门功课都好得没话说,且对余学科知识的掌握还不仅仅局限于课本,所以老师都很乐意推荐他去参加各种比赛。
在所有的学科中,林致远的英语成绩似乎最突出。参加英语社团后,莫兰得以近距离接触这位非凡的学长,她发现他不仅能说一口流利的英语,能在一个月内看完一本厚厚的原版英语小说,还会唱好听的英文歌。去年,他跟余青和谢小波三人组建了一个名为&ldo;sunshe&rdo;的合唱组,以演唱经典的英文老歌为专长。后来只要学校有大型活动,他们都会登台表演,每次都大受欢迎。渐渐地,他们的演出成了学校文艺晚会上万众期待的压轴戏。
莫兰相信,很多人之所以会苦苦等待他们出场,其实就是为了看他。他是三个人中最醒目的,英俊帅气,身材挺拔,17岁的他已经有了183公分的个头了。当然,这样的身高,在校篮球队不是最高的,但他是篮球队的队长,技术也被公认是最好的。
除此之外,他心地善良,经常发起对某个平困生的救助;成绩虽好,却从不自傲,总是很热心地帮助那写功课不如他的同学;当然,他也很懂得照顾女生,尤其是那些长相平凡,成绩又不怎么样的女生。莫兰从没听见他嘲笑过任何一个女生的身材或长相。据说一年前,他班上有两个家境富裕的漂亮女生在女厕所欺负一个丑女生,这件事连老师都装聋作哑,可他听说之后,却替那个可怜的女生出了头。后来,那两个女生还在班上公开朝那名女生鞠躬道歉。就是这件事让莫兰对他彻底刮目相看的。过去她一直觉得,他那个年纪的男生,但凡是长得稍微清秀一些,就特别肤浅,自认是一流大帅哥,就有资格鄙视任何一个长相平凡的女生。可他却与众不同。
另外,作为一个优秀生,莫兰觉得他还有一个特点非常难能可贵,那就是他一点都不假。他不像某些优秀生,喜欢当面一套背后一套,喜欢察言观色,年纪轻轻,就一脸奸诈;他是想说什么就说什么,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一切全凭天性和心情。因此,虽然他大部分时候都面带微笑,彬彬有礼,但也有爆粗口的时候,有时候说话还挺尖刻,甚至有几次,他一言不合,还跟人打了起来,所以,他总是当不上班长。不过,莫兰觉得,这样的他才最可爱,最讨人喜欢。她不知道老师怎么看,但她知道很多像她这样的普通学生都跟她有相同的想法。
而且,她还相信,学校里不管哪个年级,都有暗恋他的女生。
别的不说,自从她进了英语社团之后,她班里就有好几个女生向她偷偷打听过他‐‐&ldo;林致远喜欢短头发的女生还是长头发的女生?&rdo;&ldo;他最喜欢看哪部电影?&rdo;&ldo;我有本新买的原版书,可不可以托你带给他?&rdo;&ldo;如果英文不好,又不喜欢英文可不可以加入英文社团?&rdo;&ldo;我们要成立一个网球社团,可不可以请他来当团长?&rdo;‐‐因而,把他成为庆北中学的风云人物,一点都不为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