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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六章 前往擎天城(第2页)

“我那不是惦记着你嘛!”蓝冲霄立刻涎着脸。

“屁!当时本大小姐可不认识你……”

“唔……”在老婆面前吃瘪,蓝冲霄脸不红心不跳,“青锋王朝是滩浅水,养不了真龙,让他出去长长见识也好……怪了,好端端的井水不让喝,干嘛叫我们喝后院那水池中的水?莫非这水还是仙露不成……”

他说这话时,蓝凌骑着风马,已在正方城百里之外。

风马是马中变种,天生掌控着中低级御风术,奔跑起来奇快如飞,日行数千里轻而易举。

但从正方城到擎天城,即便日日奔行,累死风马也需要半年。蓝凌决定先到邻国天蓝国国都,通过国都卫城的空间隧道传送到擎天城幂下的中丘城,再骑风马到擎天城,这是最快的路径,前后大概需要半一个半月。只是通过空间隧道,需要一大笔传送费,来去两笔传送费,就快要将他的积蓄耗费一空。

当然,这点小事挡不住他!

第三日,倾盆大雨。

蓝凌在一条百丈宽的大江边停下。要载风马过江,必须要有渡船,可这大雨倾盆之时,所有渡船都已靠岸,他不得不停下来等雨停。

附近少有人烟,蓝凌只好找到一处山洞,升起篝火,用来烘干衣服。

魔树苗化作一根三丈高的树木挡在山洞口,鹦鹉哥则落到蓝凌肩膀上,摇晃着脑袋,竟然不吭不响。蓝凌很好奇,这绝对能把人说晕死的家伙,今天竟然出奇的安静。

“嫩苗,你欺负鹦鹉哥了?否则它今天怎么这么老实?”蓝凌开口。嫩苗是蓝晓芸为小树苗取的名字,只是都三四丈高了,还叫嫩苗未免太……

“爸爸……”嫩苗的语气总是弱弱的。

“不要叫我爸爸,我说过了,我不是你爸爸!”

“嗯,爸爸!”

“唔……”蓝凌一边抱着葫芦喝水,一边死劲揪自己头发,这家伙彻底没救了,“好吧,你继续说……”

“鹦鹉哥恋爱了!”

“噗!”

一口水喷出差点把篝火浇灭,蓝凌不可思议的看看鹦鹉哥,再看看嫩苗,那表情就好像奥特曼和蚂蚁打架,结果被蚂蚁给咬死了般:“好孩子不要说谎,说谎要被狼吃的。老实交代,它到底怎么了?”

“它真的恋爱了,爸爸!”

“……”彻底无语,蓝凌以极不确定的语气问:“那到底是哪只母鸟倒了大霉?看它这伤心欲绝的表情,莫非是表白失败?难道他不知道追鸟是可以用强的吗?”

“不是鸟,它喜欢的是狗……老爷爷身边速度超快的那只黑狗!”

黑狗?

速度超快的那只黑狗?

蓝凌只觉得天旋地转,天地一片黑暗!

这个世界太疯狂了,耗子可以给猫当伴娘了!

天啦,鹦鹉哥!你只是一只杂种鹦鹉,竟然还学人谈恋爱恋爱!好吧,就算鸟可以恋爱,可你应该也找一只鸟啊,居然喜欢上一只狗!好吧,就算鸟和狗可以恋爱,可那只狗得是动物呀,但那只狗分明是一只能变身巨龙的超级傀儡!想一想,一只狗和一只鸟亲热,鸟啄狗一口,狗一口亲过去……汪,把鸟给吃了!

“有人吗?雨太大,我能不能进来躲一下?”蓝凌正在分神之际,一个憨憨的高大身形出现在洞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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