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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纵疑惑间,男孩已经钻进他怀里,紧紧抱住他。
两只手如同藤蔓缠着他的腰,
那架势像是害怕一松手,他就会消失不见。
陆纵第一次和别人有如此亲密的举动,他眉头皱的很紧,眼底是压抑不住的嫌弃。
他有轻微的洁癖,特别不喜欢别人碰他。
而且怀里的男孩脏兮兮的,像一只在外流浪很久的小动物。
一身的风尘仆仆,身上还散发出酸酸的奶味。
很像是牛奶发酵成了酸奶,那味道……挺奇怪。
其实不难闻,只是陆纵不喜欢这样的接触,还是和一个陌生的男孩。
他握住男孩的胳膊,把人推开。
手指弹掉衣服上被沾到的灰尘,陆纵这才抬头打量着面前的男孩。
一眼看过去,他表情凝住。
太脏了!
这是哪里来的小脏狗?!
小脸上尽是灰尘不说,头发几乎遮住眼睛。
那模样可以和路边的流浪狗结拜为兄弟。
“老公!”
男孩探出手,轻轻拉住陆纵的袖子。
亮晶晶的眼睛,小心翼翼的看着他。
像是害怕被他嫌弃和遗弃。
陆纵只感觉有什么东西,狠狠撞上他的心脏。
如同小行星撞击地球,那一瞬间产生的轰鸣,让他心脏颤动。
真是怪了!
他怎么会有这种感觉?
“老公,你是不是嫌弃我了?”
男孩低着头,明亮的眼睛黯然失色。
很是可怜!
但陆纵真的没办法起怜悯之心,
毕竟男孩这样子估计没几个人不嫌弃。
没有得到回应,男孩头垂的更低。
但很快抬起来,眼睛比刚才更亮了,情绪激动的说:“老公,你相信我,我长得很好看!”
陆纵嘴角抽了抽,
阁下这幅尊容,回炉再造一下恐怕都和“好看”两个字沾不上边。
关键是,称呼不对。
陆纵正色道:“不好意思,你认错人了。我不是你老公。”
要是有个这样的老婆,他恐怕要抑郁一生。
“你就是我老公。”
为了证明没有认错人,男孩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照片,举到陆纵面前:“你看,这里面的人就是你。”
照片里确实是陆纵本人,但这不是单人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