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喜欢林苍徹,从很久很久之前就喜欢。但他也清楚地知道,他只是喜欢屏幕里的林苍徹。屏幕里的林苍徹、现实里的林苍徹、还有herann,仿佛是三个人,他是如何做到那么割裂又那样融合的?晓免孑想不明白。只是在这首曲子响起的时候,他顿然意识到,自己也许永远没有办法做到像林苍徹那样,随时入戏又瞬间抽离。他如今所做的一切,都是危险的,原本是想将对方拉进旋涡,可越陷越深的却是自己。但眼前的林苍徹呢?他闭着眼睛,仿佛相信万物又置身于万物之中,与其说沉浸在自己的旋律中,不如说是将自己交付给了这段旋律。信号强烈,他知道晓免孑一定能感受得到。路过的行人纷纷驻足,渐渐围成了一个半圈,晓免孑被人群覆盖,很快便被挤到最后一排。林苍徹越拉越尽兴,一旁的流浪汉甚至用一杆长柄伞在地上为他敲打着节拍。也有路人跟着旋律晃动着身体。他笑着,开始与围观的人们进行互动,那是发自内心的笑,或者说,已经十分接近本心的笑,晓免孑了如指掌。原来这才是林苍徹该有的样子,他天生就应该站在舞台上,就该被人群围绕。也许屏幕里的他,才是最接近他内心的模样。随着最后一个音节落地,掌声响起,林苍徹礼貌谢幕,面前的琴盒中开始有人往里面抛洒硬币。林苍徹将小提琴还给流浪汉,流浪汉执意要将刚刚得到的小费分给他,林苍徹笑了笑,用英语小声道:“我只是想给我的恋人送一份礼物。”“确实,爱是最好的礼物。”流浪汉回到:“这便是音乐存在的意义。”当林苍徹正准备寻找晓免孑的身影时,不知从何处传来一个声音,虽然刻意压制着音量,但他还是捕捉到了。“哎,你看,那个是不是林苍徹?”“我去,好像还真是!”“他怎么在这儿啊,他不是……”“……”刚才的愉悦瞬间消失殆尽,他不敢抬头,更不敢寻找那些声音的来源,就连脚步都僵硬在原地。想逃,可是动不了。直到有一只手突然将他牵起,一路奔跑,穿过人群,拐进一个小巷子里,前面的人才停下脚步。林苍徹依旧低着头,他虽然跟晓免孑一样喘着气,可白雾后面的那张脸,与刚刚在圣诞树下的判若两人。“徹哥……”晓免孑没有松开他的手,而是更紧地拽了拽,他从前不是没有这样带着林苍徹躲避粉丝的追逐,这是这一次,与其说是躲避,不如说是逃跑,而且还是落荒而逃。这四个字在晓免孑的心中只闪现了一秒,便被他抹去,说起“逃”,谁又不是个胆小鬼呢?“我没事,”林苍徹渐渐抬起头,很勉强的笑容,让晓免孑更加不忍,“对不起啊,本来是个完美的礼物的,被我给……”“徹哥,”晓免孑一言中的,“你是不是还在害怕?”过了许久,久到晓免孑几近认为林苍徹不会回答这个问题的地步,面前的人终于开口了。“你知道,我为什么来i国吗?”“因为……那件事,躲媒体?”晓免孑道:“我猜,应该是成哥让你来的吧。”“不,我是问,为什么是i国。”他的眼睛望向晓免孑,在忽明忽暗的月光下,散发出冷冽的光泽,那是一种孤寂的味道,没有委屈,只有遏抑。“那件事之后,公司停了我所有的代言和活动,也好,我本来就想休息。但一些媒体总是追着不放,他们知道我家的地址,甚至还去医院骚扰我哥。成哥因为我的事操了太多的心,这期间也有一些关系好的制作人联系我,但我都拒绝了。一是我不愿资方担任不必要的风险,二是,我觉得我自己没有办法再演戏了。”从在i国意外重逢开始,林苍徹都没有说过那之前的事。只有一次,晓免孑问过他,他也只答了三个字,于是他便不再多问。他曾以为,自己是顾及对方不想提起旧事而沉默,但今天他才发现,自己只不过是忽略了这一点。他忽略了林苍徹的感受,忽略了他是怀着怎样的心情离开,他只想着自己,想着自己要如何扳回一城,譬如当下,他本该遂愿而喜,可怎么也笑不出来。“很意外地,我在网上刷到了一张照片,是港口的景色,夕阳之下,那里的人们像是与世隔绝般的悠闲。我想知道是什么地方,由此寻到了照片的原出处,居然是你的flickr。”林苍徹叹笑着,似是在嘲笑自己,“就你逃了,这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