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清山一手举鼓槌,一手将头上儒冠摘去,露出额头刺配,大声道:
“大人,学生已是举人,进京赴试被冤刺配,已过京畿衙门,可直捷击鼓鸣冤!”
青年面若冠玉,额上刺青便更惹人眼,众人看着他皆心中一震。
“受了刺配的人如何出的牢门?”
“可见真是有大冤情。”
“这可是个举人老爷,额头顶着刺青,怕是以后都不能入朝为官了。”
“可惜啊可惜啊。”
监鼓大人心中也打起鼓来,他摸了摸额头上的汗珠,叫了杂役们,说:“院判大人已经到了,你们速速将他带进去。”
杂役们忙答应着,两个看着孔武有力的上前将曾清山拉起来,跟在监鼓大人身后往登闻鼓院里去。
大凌朝律制,敲登闻鼓告御状有两条规矩。
其一是,须先经过本属州县衙门申诉无果后,才可进京告御状。
其二是,告御状必先受刑。
在这两条规矩的制约下,自建和年号始至今,悬挂在阙门处的登闻鼓从未响起过。
登闻鼓院几乎形同虚设,多年来无人问津,院判主职是都察院左都御史的差事,登闻鼓院的差事只是兼着。
这个时间,宫里头的早朝还未散呢,众人听闻有人敲了登闻鼓都以为底下的人出岔子了,要么就是他们听错了,登闻鼓怎么会响呢,简直闻所未闻。
院判尹大人从宫里赶过来,坐在大堂上,堂外还围了几个老百姓。
登闻鼓院初设,便规定,不论何人何事,只要鼓响,主司即须为受,不即受者,加罪一等。
尹院判先是着急忙慌地换了一身官服,出了一脑门子汗,此时正襟危坐在案后,才平复了心情。
他正了正官帽,用袖子擦了擦汗,将跪在堂下的青年打量了一番,清了清喉咙,问:“何人击鼓?”
曾清山俯身磕头,朗声道:
“学生曾清山,状告当朝太秦庞巾儒之子庞书瑞玷污吾姐,诬陷吾并杀害曾氏满门。”
尹院判拔高了声音问:“状告谁?”
曾清山抬起头来和院判大人对视,一字一句道:“状告当朝太秦庞巾儒之子庞书瑞。”
尹院判显然没料到登闻鼓院摊上的第一件案居然牵涉到当朝太秦,他当即绷紧了心神,面上神情依旧保持着镇定。
他又仔细将堂下青年打量了一番,只见他面容平静,额上有刺青,当真生了一副不卑不亢的身骨。
刺青?等等?
“你额上可是刺配?流放何地?”
曾清山道:“流放雁门关。”
尹院判终于变了脸色,今日早朝上,雁门关发生了何事来着?
他摇摇头,意识到此案必定牵涉甚广,沉声问:“你可知,击鼓告御状,要先受廷杖三十?”
曾清山再俯首磕头,“学生知道,若能伸冤,学生愿受刑罚。”
尹院判眯了眯眼睛,堂下青年身量清瘦,也许他知道要受刑,然而却不知这刑罚的厉害。
登闻鼓院行刑的皂隶皆勇猛,笞杖所用木料产自南蛮之地的铁力木,又硬又沉。
两者结合,三十廷杖下去,可去康健之人半条命不止。
堂下青年虽骨气硬,可不一定能受得住这刑罚,怕是打个十几下,就得痛晕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