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第二天还有一场背靠背的比赛,所以黄蜂队的球员在酒店稍微吃了点东西,就匆忙的飞回了新奥尔良。他们将会在主场迎战传奇球队--芝加哥公牛。
芝加哥公牛的鼎鼎大名自不赘述,不说战绩,仅仅出了一个篮球之神就足以证明这支球队的伟大。而现在,继乔丹之后,公牛又出了一个旗帜性的人物--风城玫瑰德里克-罗斯。
德里克·罗斯,1988年10月4日出生于美国伊利诺伊州芝加哥,司职控球后卫,效力于芝加哥公牛队,有“风城玫瑰”的别称。2008年NBA选秀,德里克·罗斯以“状元秀”的身份被芝加哥公牛队选中。2008-09赛季,获得NBA年度最佳新秀。进入联盟第三个赛季,也就是去年,22岁的罗斯获得NBA常规赛最有价值球员,成为历史上获得最有价值球员奖项最年轻球员(可惜天妒英才!)。
现在,风城玫瑰享誉世界,他劲爆的打球方式、毁灭性的攻击让无数人为之着迷,他超快的速度带着公牛极速前进,像一辆极速奔弛的烈火战车,碾碎前路上的一切荆棘。虽然在上赛季受过伤,但期间他几乎完爆了联盟的顶级控卫,就是不知道杨一顶不顶得住!
……
胖子现在很悲伤,他刚刚把罗斯的比赛视频看了一下就猜出了自己明天的命运。以自己现在的速度,不被罗斯突成筛子才怪。他现在有些后悔自己当初买顶级控卫意识了,特么的,买这东西完全是个错误。三百个荣耀积分呐!这特么要拿三十次四双才能拿到。
不要说四双,特么现在拿三双都成问题!自己当初是怎么鬼迷心窍才会拿三百个荣耀积分去换这个根本无法无法完全融合的顶级控卫意识。
当初要是只换一个中级控卫意识,然后换一双疾风靴(增速鞋),在加上自己超强的身体,那岂不是见谁突谁,各种突破,投射是见谁灭谁,谁人能挡?
都怪保罗和德隆,要不是季前赛被他俩各种戏耍,自己也不会失心疯去买个顶级控卫意识,那不是自己的菜啊!
胖子就因为这事,从此恨上保罗和德隆,所以以后就有江湖传言:吃饭睡觉打保(罗、德)隆。
……
新赛季第三场比赛在新奥尔良竞技场如期而至,这是一场新老状元之间的对抗,很有嘘头,所以被TNT安排全美直播。
“查尔斯,开赛前我就跟你说过,TheOne虽然拥有像你一样的力量,但他速度是限制他成为最顶级巨星的桎梏之一,你看看现在他是什么样,完全被罗斯风一般的速度过的找不着北,就像一头迷路的熊!”肯尼-史密斯笑道。
时间回到三秒钟之前,德里克-罗斯接到吉米-巴特勒的传球,一个变向就抹过了杨一,胖子也就伸手阻拦了一下,身体的反应完全跟不上脑袋转动的速度。罗斯过了杨一后,飞身暴起,在罗宾-洛佩兹的脑袋上暴扣了一个。
……
“哈哈,肯尼,我早就说了,TheOne的力量是完全能够碾压NBA的所有后场球员的,这下你看到了吧!”查尔斯-巴克利指着肯尼-史密斯大笑道:“像TheOne这样出色的年轻人,完全可以去内线和那些大个子肉-搏嘛,在外线不是欺负人吗?”
“让我们来看一下精彩回放,TheOne在罚球线附近接到埃里克-戈登的传球,他直接利索的抗着罗斯来到篮下,看看罗斯涨红的脸色和青筋暴起的手臂,我们就知道他为了防守TheOne所付出的努力,可惜,他强壮的身体在TheOne面前不值一提,TheOne抗着罗斯来到篮下后直接转身双手暴扣,罗斯伸手阻挡,二加一,TneOne打三分成功。罗斯这个犯规太不值了!”
“罗斯,又是罗斯,真不愧是风城玫瑰,风一般的速度,TheOne完全跟不上。空中接力,罗斯在莱恩-安德森补防之前助攻乔金-诺阿完成了空中接力,他的表现依然不可思议,他的攻击依然具有毁灭性!这就是罗斯,一个来自芝加哥年轻、天赋爆棚却还在不断上升的顶级控卫!”
“TheOne,又是TheOne,面对罗斯送出的空中接力,他立马还以颜色。”
“让我们来看一下这个球的回放,TheOne强打罗斯,还是那么简单粗暴,抗着罗斯直接往内线走,吉米-巴特勒过来协防,天呐,TheOne抗着两个人进了内线,肯尼,我敢肯定TheOne已经有了当初我的力量,太霸气了!哦,罗斯绕到一侧想要抢断,TheOne助攻无人盯防的阿米奴完成了空中接力,神一般的表现!”
杨一双手扶膝喘着粗气,场上的比分还在焦灼,他感觉自己有些打不动了,罗斯是他迄今为止遇到的最难缠的控卫,无双的速度,精准的急停变向,将他当成木头人过了,特么的,想防都防不住,只能化身一灯大师了!
要是系统有个眼神防守的技能就好了,双眼一瞪,上篮的上歪,扣篮的扣飞,突破的扭伤脚,空切的滑倒,空中接力的使不上劲,卧槽,那可真是无敌了!胖子YY想道。那从此以后,就做一个球场上的自由人,专门盯防别人,那滋味,简直爽得不要不要的!
第二节比赛已经进入尾声,场上的比分是58:57,胖子的破坏力与罗斯不相上下,两人拼的两败俱伤。场边的蒙蒂-威廉姆斯见杨一的体能不行了,赶紧将他换了下来。
胖子接过佳得乐大口大口喝了起来,他心里却在想怎么买一个突破技能,哪怕只是最普通的技能都行,多少能突一下。不像现在这样除了硬抗就只能空切反跑,要不就组织进攻,完全没有一个顶级控卫该有的特质嘛!
中场休息期间,巴克利和史密斯在聊天打屁。
“肯尼,TheOne现在已经是联盟的顶级控卫了,他的碾压式突破是所有后场球员的噩梦,他的三分指哪打哪,攻击天赋无与伦比!”
“查尔斯,你有没有注意到,TheOne除了这种坦克式的突破就没有别的突破手段了,他的攻击武器库还没有完全开发出来!”
下半场开始,胖子的体能还没有恢复过来,罗斯就上场了。但是比赛还有两节,他还可以等等,现在上的话第四节可能要崩盘。
只是,第三节才进行不到一半,杨一就坐不住了。没有了胖子进攻上的牵制,罗斯如鱼得水,半节不到的时间里连突带投拿下十四分,杀的黄蜂丢盔弃甲溃不成军,就差缴械投降了。
胖子上场后,没有延续上半场的暴力流打法,而是飘在外线组织进攻或者投三分。半节不到的时间他送出了四个助攻四个三分,直接贡献十二分,间接贡献二十一分,直接追平了比分。
“看来TheOne不仅走暴力流,还是一个飘逸的射手,他这是要做全能战士吗?”
第四节暂停回来,双方一开始都是上替补,之后主力球员才慢慢回归,两队又开始拼刺刀。胖子还是防不住罗斯,但罗斯也顶不过杨一。
终场前的最后四秒,黄蜂领先2分,罗斯持球进攻,突破胖子后上篮没进,乔金-诺阿抢到进攻篮板球,由于时间已经不多,他准备自己进攻。这次是罗宾-洛佩兹立功了,在诺阿出手的瞬间,他突破飞身而起,一个大帽将球扇飞。
哨声响起,比赛结束,黄蜂获得了新赛季的第三场胜利,三连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