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的这个,叫做王开,年龄比较大,是个退伍军人。
篮球交流继续进行,洛野打得中规中矩,而这里,是沈乔的主场。
人长得帅,篮球打得好,简直是大学中的梦中男神。
虽然天色已晚,但路过的女孩都忍不住驻足看着他。
“好帅啊,这是谁啊?”
“他你都不知道?他在新生中很有名的,听说是叫沈乔,计算机专业的。”
“计算机男神?我滴妈呀,好爱。”
附近出现了很多女观众,如此一来,篮球场上的每一个男生都跟打了鸡血一样,仿佛跟自己打篮球的是什么生死仇敌一般。
此时,一个穿着球衣和球鞋的短发女生来到了篮球场。
“哪里缺人啊?”女生似乎有些害羞,在一个个球场中挨个问。
直到来到了洛野的这一场,注意到这个女生后,洛野觉得有些眼熟。
很快,他就想起这个人是谁了。
余秋雨,那个田径社的新生,运动女孩。
因为她当时跟仙女学姐一起跑的,而且还跑在仙女学姐的前面,所以他到现在都还记得。
“你替我吧,我休息会儿。”洛野说道。
“真的嘛,谢谢你。”
余秋雨的脸色明显变得高兴了起来。
喜欢打篮球的女孩子并不多,她平时也找不到跟自己一起打球的小伙伴,所以每一次就只能一个人跑到球场,一个一个的问。
不过她长相平平,皮肤还有一些黑,所以一般都没有人接纳她。
以至于,她大多数时候都只能在旁边看着,偶尔球场没人,她还可以一个人投篮。
余秋雨不认识洛野,只是觉得他人还不错。
而洛野离开了球场,他想趁这个时间去操场跑几圈,利用一切机会锻炼自己。
看到洛野走了,王大锤三人露出了疑惑的表情。
不过来了个女孩,似乎是洛野的朋友,王大锤疑惑道:“你谁啊?”
“一起打吗?”余秋雨问道。
她的性格就是,对内开朗,对外社恐。
上一次在操场上大大咧咧的,是因为她朋友在,而这一次她只有一个人,所以就有些腼腆。
“行,别拖后腿。”
王大锤没有在乎。
但,令所有人意想不到的是,余秋雨的运动神经很强,虽然没有身体优势,但胜在灵活,而且她是田径社团的,体力比大多数男生都要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