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案子原本应该很简单。因为胡鹏杀死贾蓉及其小厮是事实,他自己也承认了,只要弄清贾蓉与胡何氏有没有奸情就可以结案了。
如果贾蓉的确有逼奸胡何氏,那么按照本朝律法,胡鹏杀死贾蓉是正当合法的,胡何氏纵然名誉受损,但在律法上却是无罪的。如果胡何氏不是被逼奸,而是与贾蓉通奸,那么作为本夫的胡鹏,在自己家里撞破奸情、当场杀了奸夫,也是正当合法的,胡何氏的罪行却会很重。
所以不管是逼奸还是通奸,只要胡何氏与贾蓉有奸情,贾蓉的罪名就可以坐实,区别只在胡何氏受何处置而已。
要弄清两人有没有奸情很简单,顺天府尹一审胡何氏,胡何氏便说:贾蓉脱掉衣服的时候,民妇看到他胸前有一颗痣;民妇力弱,苦苦挣扎时,在他身上挠过几爪子,那个浪荡子身上应该是有抓痕的。
顺天府的忤作早已验清了贾蓉的尸身上的确有抓伤,对比了一下胡何氏的手,痕迹也是吻合的。同时胡何氏身上也有些瘀青伤痕,的确像是逼奸而不是通奸。
那,是不是可以结案了?
可贾蓉的另一个小厮却说:那个胡何氏根本不是良家妇女,而是一个暗门子!贾蓉之前已经去找过一次乐子,乐完还给了银子的,胡何氏也收下了,所以根本不存在逼奸、通奸一说。
暗门子就是暗娼。
如果胡何氏真是暗门子,那这件案子的性质就得反转了。
顺天府尹想拍死贾蓉的小厮!
如果没有他这份供词,自己就可以结案了。如果贾蓉只是普通人家的公子,自己也根本不必理会这等无事找事的供词。
但是,这个贾蓉是皇后娘娘的族侄啊!一个独霸后宫的皇后,是什么样的地位?!
如果案件没有疑点,自己按律判了,哪怕皇后娘家颜面无光,也怪不着自己什么。
可如今贾蓉的小厮既已提出了疑点,若自己刻意忽视的话,皇后娘家会善罢干休吗?若贾家人揪住这个疑点,进宫一告状,皇后再一吹枕边风,自己还能落着什么好?
顺天府尹怀疑贾蓉小厮的这份供词,是贾家反客为主之计。但也只好叫人去查证胡何氏究竟是不是暗门子,免得被抓住了把柄不好向贾家和皇帝皇后交待。
顺天府的人问胡家的周围邻居,周围邻居都说:胡何氏虽然爱打扮,但作风还是很正派的,平时并不曾见他家有什么陌生男子出入,不像是暗门子。但在此之前,的确有人曾看到贾蓉敲胡家的门,被胡何氏迎了进去,并且在胡家逗留过比较长的时间。
顺天府尹问胡何氏:为什么贾蓉会单独去你家,并且逗留那么久时间啊?
胡何氏辨解:那贾公子说是民妇夫君的大主顾,有大生意给我家做;还说自己是皇后娘娘的侄子。这样有钱有势的人,民妇不敢得罪,便请进来待了杯茶便好生送出去了。那银子也不是什么嫖资,而是那贾公子说的大生意的定金。
胡鹏的供词,也证明了胡何氏的话:那锭银子娘子当晚就给我了啊!贾公子说要三口肥猪做宴席,我把猪都准备好了,就等贾公子定了日子就要亲自杀好送过去呢!
……
总之,胡氏夫妻否认了暗门子的说法,一口咬定是贾蓉逼奸;而贾蓉的小厮则言之凿凿,说胡何氏是暗门子。
案件的审理陷入了死局。
顺天府尹急躁之下,动用了这时代的官员常常动用的手段来推动案件的进展:用刑!
他刚说了一声要打胡何氏,火签还没有发下去,那胡何氏就慷慨激昂地说:“大人畏惧贾家权势,不为民妇夫妻做主,反倒凭贾家一个恶奴的几句刁状,污良为娼,颠倒是非黑白!民妇已经失节,原也不打算再活着,忍辱偷生至今,也只是想为夫君脱罪而已!如今大人既然如此糊涂昏庸,民妇就一死以证清白!”
说完就爬起来,往公堂的柱子上撞去。虽然她被堂上差役拉了一把,没有撞实,但也撞了个头破血流,昏昏沉沉。
这一下,顺天府可惹上大麻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