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馆老板懊恼不已。
迪诺斯公国蔓延而来的血雾消息已经传到了这边,城内居民纷纷搬走,他为了多赚些钱冒险留守此地。
至于霍顿,本是城中的混混,但是半年前就改邪归正在他的酒馆中做活计了。
哪想到这家伙突然本性暴露,竟然想要抢钱了。
看到酒馆内的另外几个客人都犹疑地望来,酒馆老板心头苦涩不已。
被这家伙这么一搞,自己的生意还怎么做下去?
可是让他去阻止……
瞅了眼霍顿手中的匕首,酒馆老板捂着肚子后退。
霍顿一拳逼退自己的“老板”后,便朝着雷恩挑衅地挑了挑眉。
他从腰间摸出匕首,放在手中随意把玩着,对着雷恩道:“马上交出你身上的钱,否则别怪老子的匕首不长眼睛。”
雷恩似笑非笑地看着他。
在雷恩眼中,杀死这样一个家伙,比之捏死一个蝗虫困难不了多少。
他倒不是装逼,仅仅是觉得眼前的情况很有趣。
就像是一只蚂蚁张牙舞爪地拦路抢劫大象一样。
雷恩的表情让霍顿感受到浓浓的屈辱。
混混可都是自尊心很强的,视而不见无疑是对他们最大的侮辱。
霍顿怒了。
“哼,看来真是个不知道死字怎么写的外乡人,”他神情阴狠,朝着雷恩挥出匕首,“既然如此,那你就去死吧!”
挥出匕首的一刹那,霍顿心中格外舒爽。
他最喜欢这种将别人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的感觉。
每看到那些被他欺凌的人痛苦求饶时,他总能得到最大的满足感。
若非半年前他惹到了一个贵族的仆人,他也不会憋屈地跑到这家小酒馆打工。
而现在,传言血雾降临,猩红事变席卷重来,那个贵族老爷早就拖家带口地逃跑。
这让霍顿意识到,他的机会来了。
至少,临死前也能肆无忌惮的享乐一番不是?
酒馆老板闭上了眼睛,暗叹酒馆的名声怕是要臭了。
其他几个宾客皆是惊呼出声。
只是没有人去阻止。
在神耀大陆上,最不缺的便是人。杀人这件事情再寻常不过,稍微有点名气的地痞混混手上都沾着人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