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甚至亲赴前线,带领着两百二十名精锐新军布置陷阱。
等一队一百多人的法军中队落入了包围圈,立刻开枪便打。
由于对方的枪械更先进,使用的都是带有弹夹的击发枪,换弹速度快,射程远,精度高。
新军这边用的老旧燧发枪,开一枪后,要用十多秒重新装填火药和子弹,平均打一枪要用十几秒钟。
威力小,射程短,精度低,三十米开外就很难打中人。
而法军使用格哈M1874步枪则要先进得多,采用的是纸包定装子弹,也就是黄铜子弹的前身,区别已经不大。
虽然也是打一枪就要重新换弹,但却比清军快捷的多,三四秒就够了。
所以,即便法军陷入了包围圈,却也没吃太大亏,只折损了十几人。
并且很快就反应过来,要从包围圈薄弱处突围出去。
余恪无奈,不过对于这种情况他也早有预料。
只见他身披百斤钢铸重甲、手持一米五长的虎头闸刀,带头向着法军冲锋。
余恪一米九几的身高,看起来像个小巨人似的,力气又大,一步跨出就是五六米距离。
五六秒的时间就已经冲到法军面前,而这期间法军只来得及一次齐射。
作为炼脏武师,余恪的感知力远超常人,很轻松地躲过了射向脑门的子弹。
至于射向铠甲上的子弹也懒得躲,反正打不穿。
飞奔至一个法国士兵面前,余恪随手一刀就将对方拦腰斩断。
随后,只见余恪整个人像是化作成了一团血色旋风,在二十几名法军中左闪右突。
不到半分钟,就杀光了身边所有的法国士兵,血流成河。
余恪甩了甩虎头大刀上的血液,冷冷的望向剩余的法军。
余恪手下的新军士兵看呆了。都忘记了开火。
对面的法国士兵也直接吓尿了,哇啦啦的崩溃喊叫。
甚至都不敢再朝他开火,直接丢掉了手里的步枪,跪地投降。
余恪犹豫了一会儿,索性将剩下的五十多个法国士兵都剁了,一个也没留着。
俘虏?为什么要俘虏?
俘虏了这二十多个法国士兵,说不定法国一威胁,朝廷就会下令释放回去,甚至交出余恪这个罪魁祸首。
虽然这种可能性不大,但余恪并不想拿自己的性命,去赌李鸿章和慈禧的底线。
这一战后没多久,余恪大名响彻在两军之间。
毕竟自中法两国交战以来,法国还从未吃过这么大的亏。
以往的战斗中,法军一直凭借着装备上的优势,压着越南和大清打。
虽然法军也有损失,但清军越军的伤亡至少是法军的十倍甚至几十倍。
余恪歼灭了一个法军中队后,法军自然无比暴怒,攻势猛增,给新军造成不小的损失。
张之洞知道余恪干了这么一件事后,有些无奈,同时也十分担心余恪的安全问题。
这小子是他的侄女婿啊,如果死在了战场上他怎么跟表弟张晟交代?
张之洞于是勒令余恪回到广州,继续招募编练新军,并帮他处理新建成的枪弹厂一应事务。
尽早让枪弹厂能够生产出合格的枪械和丹药,并建立起一条生产线来。
余恪回到广州后,又回到了三点一线的生活:新军校场→枪弹厂→家。
张之洞这个总督都不在,余恪自然不用再去总督府,需要处理的事务少了很多,所以空闲时间也多了起来。
枪弹厂的事务很不好处理。
虽然余恪有着超越这个时代的枪械知识,但那只是在使用方面,要让他凭空造出一款现代枪械来,根本不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