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千说道:“到底是剜了一回骨,虽然肉长出来了,但若是养护不当,逢梅雨时节还是会疼的,爷爷之前做过一些养护的膏药,用过的病人都说效果不错,爷爷还念叨着,若是你在京城,定要给你用用。”
他说完,从怀里掏出了一个小瓷瓶,从进屋拿金疮药时,他便想着把这瓶药膏给常意了,只是一直找不到机会。
常意抿了抿唇,低垂下的睫毛有些黯然,似乎想起了那个和颜悦色、过于良善的孙老头。
孙千也是一片心意,她伸出手让孙千看了看,示意自己手上的肉长的还不错,不必担心。
孙千垂眸,刚想细看一下她手上有没有留下伤口,伸出的手还没碰到,就感觉到一股渗人的眼神。
那股寒凉至极的眼神落在他手上,仿佛一把开了刃的刀,他再靠近一点,就能当场把他的爪子剁下来。
他用余光抬了抬,看见那个常意口里姓沈的高挑白发男人,就站在常意背后一步之遥的位置,因为体型有些差异,常意被他身子投下的阴影完全拢照住,进而像是整个人都被他护在怀里一般——而常意本人浑然不觉,又或是习惯了。
那个男人皮肤苍白,头发比皮肤还白,像雪一般在肩头落下少许,看上去像个精致的假人。
可他却至少比孙千要高出两三个头,身形虽然被衣服包裹,但也看得出不是单薄的体型。
孙千此时用余光细瞟,从他的脸看过去,他鼻梁高挺、薄唇凌厉,这样的长相本就让人难以生起亲近之意,他的每一处生冷的表情,都更显得孤傲疏离。
孙千从进门起就被他凉薄的眼神看了好几眼,还没弄清楚状况。
但此刻,沈厌站在常意身后,那双清冷的眼睛里已经生了戾气,毫不掩饰地落在他身上。
这是明晃晃的警告。
都是男人,孙千几乎一瞬间就明白了沈厌未说出口的话。
——别碰她。
沈厌给他的压迫感,让他那一瞬间真的以为自己会死。
孙千瑟缩了一下,顿时什么也不敢想了。
他的手打了个弯,临时调转了方向,规规矩矩地收了回来,将药瓶递到常意手里,轻到不能再轻地说道:“这药一日揉一次便好,最好用化开了揉。”
“多谢。”
常意还要给银子给他,但孙千说什么也不敢收,只是规规矩矩地把俩人送到了门口。
折腾了这么久,出来时已经快天黑了,两个人走在路上,没有一个人开口说话,看上去倒是有种别样的和谐。
常意低头走出医馆,不知何时沈厌已经不见了,她抬头时也没有太过惊讶,转头走向了东街的市集。
她本来就是要来东街的。
东街也是单双宵禁,若是没有宵禁那天,晚上定是很热闹的。
常意逛了一阵,停在一个小摊子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