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饥饿总是伴随着天才。
——马克·吐温
[part·灵光乍现]
我们安全了,暂时的。
一阵阵诡异的灵压波动从江河上游席卷而来,它的汹涌暗流之中潜藏着难以计数的可怕血鹰。
这一切都要归功于费克伍德·艾比的灵能科研实验,这些鱼人混种嗅到了鲜甜的气息,紧跟着传令官兵的血,要追上犹大——要尝一口灵光佛祖身上的不老肉。
击退了第一波攻势,比利·霍恩在犹大的搀扶之下,拖着疲劳困苦的肉身慢慢回到客舱。
他又一次得胜归来,但是没有开怀大笑,没有庆功祝词。
因为他知道,这糟糕的天气会持续下去——
——在稻恒县,已经降下非同寻常的天灾地劫。
除非这种灵压环境能够恢复正常,否则周边地区的动物植物,甚至地衣微生物群落都会慢慢变成灵灾衍生物。
身边这个阿拉伯裔汉子也不是什么省油的灯,这家伙身负怪力,能挥动破岩镐砸碎血鹰的死门,很可能是个授血单位。
法依·佛罗莎琳第一时间掏出药瓶,把上一回用剩下的几滴药液喂给比利。
有了药水,他渐渐恢复了一些力气,胸肺的伤口也在慢慢愈合,这是个好消息。
他困得睁不开眼睛,这副肉身消耗了太多能量,前后三回与神话单位零距离接触——比利·霍恩的精神世界快要崩溃了。
「为什么」
他倚在窗户边,撕开破破烂烂的工作服,看着胸腔部分的肌肉渐渐愈合,重新勾勒出坚硬如铁的棱角线条,那是枪匠老师常年要他手动建设基台基架的功课痕迹,也是他直面化身蝶的资本。
「为什么你知道我的名字?小妹妹?」
法依愣了那么一下,她不好回答这个问题,连忙看向犹大。
犹大努努嘴,随口应道:「你的身份卡上写着呢。」
比利不信,接着追问道:「我听到你们在吵架,你俩好像都是阿拉伯人?」
「我是闪族人。」犹大低声应着,指向法依女士:「她是波斯人。」
闪族人这个称呼并不是代指单一的民族,而是民族语言属亚非语和闪米特语言的人群。
同时这个闪米特人在圣经中,也指诺亚的长子(闪),犹大没有说谎——他并不了解自己的种族源流,只能用闪米特人作一个笼统的回答。
「帮个忙,兄弟。」比利对犹大喊道。
听见[兄弟]这个称呼的时候,犹大的脸色生了微妙的变化。
那是一种埋怨、同情、傲慢与鄙夷糅在一起的复杂情绪。
犹大心里想——
——如果不是这些血鹰怪兽,比利·霍恩这小子早就变成了口粮。他哪里来的自信,敢和我称兄道弟?
刚才我拿起岩镐救了他一命,现在又要来差使我?命令我为他办事?
是的,这位教长完全无视了比利·霍恩击退血鹰的客观事实。生意就是这么做的,抛开所有的恩义情谊,只有单纯的你我利益。
在犹大的世界观里,他只记得自己对比利施以援手,完全记不得另外一件事——如果没有比利·霍恩,他和法依都得变成血鹰嘴里的粮食。
可千万不要奇怪——
——这种食人魔常常出现在凡俗世界,在写合同的时候不要义务,只要权利,从来不会强调公平对等,要的是甲方乙方的绝对不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