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鉴。参议员能否代表人民之意,乃参议员之选派方法问题,非参议院可否
消灭问题。若谓都督选派之议员不足代表人民,尽可按照《临时约法》第18
条规定选派5人之数,尽由民选,选定后,即可陆续来院与该省前派之参议
员实行交替。《临时约法》规定选派方法由各省自定,各省如何选派,其权
皆在各省。各省主张民选,应依约法选举参议院之议员,方不失为正当。参
议院为行使立法权之机关,若不承认,则根本破坏中华民国,前途不堪设想,
恐非真心爱国者所出此。总之,参议员可以全体改选,参议院为法定机关,
断不能改。鄂省之发起临时国会实为非法举动,当然无效。
袁世凯出于维护自身的合法地位,于3月22日给南京参议院发出祃电
说:&ldo;所论极为正当,《临时约法》既经议决公布,自为今日办事之唯一之依
据。&rdo;但袁世凯又支持江苏省议会改选全体参议员的主张。把参议院中占大
多数的同盟会籍议员改选掉,以达到能够控制参议院的目的。
袁世凯下令各省以临时省议会为选举参议员的机关。又通令各省,除
已将谘议局改为省议会的省份外,所有未经设此项议会之省,应各就原设谘
议局名称撤去,改称临时省议会。那些谘议局议员本是满清时代之议员,袁
世凯只不过是让他们穿新鞋走老路而已。这样的议员改造,势必有许多原立
宪派人成为议员,从而改变参议院中力量的对比,削弱同盟会在参议院的力
量,增强参议院中拥袁势力。
袁世凯在3月28日通令各省由临时议会选举参议员,限于电报到达后
一个月内办理完毕。但时间刚刚过去8天,袁世凯便迫不及待地再电各省,
以&ldo;现在统一政党业经成立,非有正当立法机关相为对待,于一切进行,殊
多窒碍&rdo;为由,要求各省所选出的参议员,必须于4月20日以前,一律起
程赴京。
4月下旬,一些省份按照袁世凯的通令,由临时省议会新选出的参议员,
陆续到达北京,南京参议院也已迁往北京。这就在参议院中,出现了所谓&ldo;官
派&rdo;与&ldo;民选&rdo;参议员同时并存的局面。以至当4月29日参议院举行议会
时,发生了新旧议员冲突的场面。会议刚刚开始,便有一新议员大呼:&ldo;今
日为民选参议院开幕,林议长擅将官派而来未经民选参议员,滥列位次,殊
为违背约法!&rdo;从而和者十数人,一时甚为叫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