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撑起身子,赤脚往门口走去。
打开门,外面站着一个西装革履的中年男人。
何西烛愣了下,她根本不认识对方,反观那个男人在自己开门后,眼中也闪过了一瞬错愕,不过何西烛想,大概是因为自己现在的样子太难看了。
哪怕还没照过镜子,何西烛都不难猜出现在的自己有多糟糕。
松松垮垮的睡衣,乱糟糟的头发,满身酒气以及不知道有多难看的脸色,大概在对方眼中,自己就是个醉鬼吧。
“您好。”那人倒是很快收敛了情绪,对何西烛露出了和善的微笑,“请问,您是何西烛何小姐吗?”
“我是。”
“是这样的,我是您姐姐生前请的律师,有关于她留下的遗嘱,需要您过目。”
“遗嘱?”何西烛拧眉。
“是的,她给您在c市县城留下了一处房产和一些存款。”
听到这,何西烛的眉毛皱的更深了些。
几个月前,姐姐最后一次给她寄来的信件里,还说自己在c市的儿童村当义工,吃住都在里头,何西烛甚至不知道她是什么时候买的房子。
“我不需要。”何西烛说道,“您将她留给我的遗产全部拿去变现吧,就捐给c市的儿童村,那是她最后工作过的地方。”
律师显得有些为难。
“那如果不能捐赠呢?”
“为什么?”
“因为除了这些,您姐姐还给您留下了……一个孩子。”
作者有话要说: 因为马上就要完结啦,最近的作话说不准会有一点话唠
想想跟大家聊点啥(歪头)
第111章番外
下了飞机,夜雨时被那个律师领到了车上,对方告诉她,要带她去见新妈妈。
夜雨时沉默不语,她不喜欢妈妈这个称呼,但她也知道,她就要与自己的监护人见面了。
她不小了,或者说,夜雨时是福利院里年纪最大的一批孩子,到了他们这个岁数,根本不可能再有家庭想要收养他们,一般来说,等待他们的只有两条路,要么争气些考上大学,要么等到十八岁时,被人介绍去一些工厂里干活养活自己。
其实夜雨时不是没被收养过,她五岁时也曾被一个家庭接去,只是后来,过于出众的样貌让她始终无法融入那个看起来很是普通的家庭,又因着“爸爸妈妈”有了他们真正的孩子,九岁时,夜雨时便被他们以无力养育为由送回了儿童村。
没有一个家庭愿意收养一个九岁大的孩子,夜雨时便一直在儿童村里长大,直至遇到了何西烛的姐姐何曼芸。
那会儿她刚刚中考完,优异的成绩让负责教书的何曼芸注意到了她,还说如果她愿意,可以领养她,带她去大城市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