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
“我听到这个名字就觉得熟,先到人事部去看一看,免得找遍天下,却忘了看自家脚底下。”
“干得好。”
“郑传书今年四十岁,加入本公司有一年,他自张董王工程公司转过来。”
我呆住,年龄背景全对,没想到是同事,咫尺天涯。
“他是前公司裁员不得已出来的,起薪点比较低。”
“他是否毕业自马利兰大学?”
“正是。”
是他了,我颓然,得来全不费功夫。
“是史蔑夫的下属?”我问。
“正是,史蔑夫对他的报告不够中肯。”
那表示他不懂孔雀开屏,也不屑拍马屁,如非专业人士,早已危危乎,现在混口饭吃尚不成问题。
我说:“明天再说。”
“是。”
该夜做梦,竟看到衣衫褴褛的郑传书,拉着我的手不放。
第二天清早,到公司第一件事便是找到工程部去。
他还未上班,写字台上很整洁,什么蛛丝马迹都没有,连小小的照相框也欠奉,自此可知,他不过当这里是暂来歇脚的地方。
这态度是正确的,只要把工作做好便可,何苦灌注太多感情在一份职业里。
有人认得我,“顾小姐,稀客稀客。”
“郑先生通常几点钟回来?”
“九点正。”
“史蔑夫呢?”
“这里都是九点,你们做京官,近大老板,当然吃力点。”他甚客气。
“我稍迟再来。”
“不送。”
我希望心头有一点点异样,但是扪心自问,却是涟漪都没有一圈,泡泡也不起一个。
那感觉不过似,对,象在文件柜中找旧年会议记录,当时我确在场参与那个事件。
秘书对我说:“老板病了。”
我笑,“这一天公司就白白损失两千大元。”
秘书咋舌,“是我半个月的薪水。”
“天下第一营生,所以,书中自有黄金屋。”
她侧着头说:“总也要靠些运气吧。”
我没有回答,这个问题太敏感。
郑传书似在等我。
一见我便礼貌地站起来。
他胖了许多许多,额头是u字型秃发,但与我认识的郑传书扯不出关糸,他们是两个人。
真奇怪,在我心目中,郑传书永远是少年郑传书,这位先生却似当年的郑伯父。
“玉梨,请坐。”使人安慰的是他落落大方。
我笑道:“你看我多糊涂,竟不知大家是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