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一进所里,我就被所长叫到了办公室,所长交给我一份马大娘的笔录的复印件,让我看看,看到一半的时候,我再也忍不住了,问道:&ldo;所长,洪娜真的是马大娘杀的吗?难道,她杀了自己失散多年的亲生女儿?&rdo;
所长没出声,示意我继续看下去。
&ldo;洪娜和另一个小女孩一起租我的房子的时候,我并没有想到她就是妍妍。我曾经为妍妍设想了无数种生活状态,这个年纪,也许,她正在读大学,或者在家务农,或者像许多生长在农村的女孩一样,早早的就嫁了人,又或者没能逃出她的命运,已经不在人世。洪娜刚来的时候,跟那个女孩一起在精神病院打扫卫生,看起来很乖很朴实。可是过了没有多久,我就发现她的衣着打扮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仿佛脱胎换骨了一样,谈吐之间多了一些现在年轻人称之为流行一类的话题,只是发生这种转变的原因并不是因为见识的增长,而是因为她做了一种很多乡下来城市的女孩都会走的一条路‐‐卖淫。后来她还跟我商量,说我只有一个人住,房子里很安静,就想用我的房子做卖淫的地点,每次给我一定数额的钱做补偿。其实我不缺那几个钱,可是不知怎么了鬼迷心窍的竟然答应了她。然后她就一直在我那间房子里接客,我也没觉得有什么问题,一直到有一天,一个年纪很大的老头找上门来,并和洪娜大吵了一架。原来他就是妍妍的养父,他们吵得很凶,养父一气之下将妍妍的身世说了出来,还说她是丧门星,难怪亲生父母不要她。我才觉得洪娜有可能就是妍妍。于是我又向那个老头询问了一些当年的事情,尤其是知道她小腹上有一个月牙形的胎记以后,我就百分百的确定,洪娜就是妍妍,但是这件事我并没有说出来。说实话,我对妍妍,也就是现在的洪娜,并没有母女感情,首先是因为她出生不久就送了人,另外,这个孩子似乎是我所有噩梦的开始,如果她一直没有出生,也许我和孩子他爸也不用闹得离婚收场,我更不会这么多年,连半个亲戚朋友都没有。于是我像什么都没有发生一样,一样给她提供卖淫的场所,一样收她的钱。我以为,我不说,就没有人知道她和我的关系,可是原来洪娜已经知道了。她跟我说她恨我,恨我把她带到这个世界上来,恨我抛弃了她,更恨我明明已经知道她是我女儿却并不认她。我都不知道自己究竟是恨她还是更恨我自己,于是,我在买菜的时候,顺便在旁边的日杂百货店里,买了两包老鼠药。我本来是想和她同归于尽的,不管这些事情究竟怪谁,就让它以我们两个的死而结束吧。呵呵,(不知道记笔录这家伙为什么连笑声都记录下来了。)像很多本来打算同归于尽后来却变成杀人犯的人一样,看着她口吐白沫在地上挣扎的样子,我突然就不想死了,而且,看着她死,我觉得我这半辈子所受的委屈都有了发泄的地方。于是,我趁她还没断气的时候找来打针用的注射器,把她身体里面的血一点一点的抽出来,再倒进下水道,我知道那暗红色的血其实是我生命的延续,可是,看着她,我只有恨,恨她身体里面流着我的血,恨她毁了我原本幸福的人生。她死了以后,我拿了几件衣服就去了火车站附近的小旅馆,准备等这件事情稍稍平息一下再回去。但是她不肯放过我,她死了都不肯放过我,她是个魔鬼,我根本不应该将她带到这个世界上来,我不怕你,你别以为你站在那里我就怕你,你过来呀,我不怕你……&rdo;
后面就没有了,笔录的前面部分看起来还很清晰明了,到了后面这几句,则是歇斯底里的完全让人弄不明白她说的是什么?谁站在她面前?是死去的洪娜吗?难道她真的冤魂不散要她的亲妈给她偿命吗?这两个人,究竟谁是谁的冤家,真的很难说清。
人的身体大概有4000-5000毫升的血液,只要不凝固,在一个小时左右抽干净是完全有可能的,另外,警察根据马大娘之前的交代在她居住的小旅馆的床板夹角处找到了还没有扔掉的全是她指纹的注射器,也在她家的一个塑料桶内检测到了血液反应,只是,马大娘现在已经完全进入一种癫狂的状态,每天只知道对着面前的空气说一些也许连她自己都不明白的话。
&ldo;医生初步诊断她患有轻度的人格分裂,所以虽然目前有充分的证据表明人是她杀的,但是鉴于她的精神问题,对她的判决结果还要等医生对她的行为能力做鉴定之后才能下达,现在她被送到精神病院接受进一步的检查和治疗。&rdo;我将看完的报告交给所长,他对我说。
&ldo;小薛,你相信世界上有鬼吗?真的有轮回报应吗?&rdo;所长可能突然想起了自己在精神疗养院的女儿张欢,语气悲怆而苍凉的不知道是在问我,还是问她自己。
我侧过头望着窗外不回答,我也想问这样的问题,她善良得连一只蚂蚁都不肯伤害,上苍,却给了她一份怎样的命运?
两个男人,为着各自的心结沉默着。
从所长办公室出去的时候,郑洁正拿着一份文件来找所长,她看见我微微一笑,好像早上发生那一切只是我一个人的幻觉。
李兵死后,他原本在我前面的位置一直空着,另一面的两张桌子分别是于小鹏和郑洁。我回到办公室的时候,于小鹏正在挪桌子,搬电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