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家二叔中午回来,看见林诗涵在他们家,惊讶过后是一脸欣喜,赶紧去洗手。
“哎呀涵涵都长这么大了,要不是你们说,走在路上,我真是看见了都认不出来。”
林家二婶给他拿了毛巾让他擦手,一边把林诗涵的情况大概给他说了一下。
林二叔皱眉。
“那样的人家还待在那里干啥?
离结婚得了。
你大哥在城里饭馆上班,一个月也不少挣,还包一顿吃呢!
到时候让他给你在城里找个活,去厂里干活,离那家的人远远的多好。”
林诗涵笑笑。
“得罪了我,不让他们家破人亡,那我是不会罢手的。
二叔就不用劝我了。”
李二叔被他这话给惊着了,想着以前,林诗涵的性子不像是这么睚眦必报的呀!
但随即也尊重她的选择。
“还行吧,要不我过去帮你把李老三揍一顿,让他们以后不敢再欺负你。”
林诗涵笑笑摇头。
“不用二叔,我自己就能收拾他们。
大哥在城里饭馆上班不是长久之计,有没有想过自己开个饭?
我看现在开饭馆还是挺挣钱的!”
“嗐,自己开,咱家哪有那个能力呀!
自己开饭馆得要不少钱呢。
再说咱们都不会经营,不懂人家里面的弯弯绕,就让你大哥先在人家饭馆学一学。
到时候学会了,他要是想自己开,那就自己开。”
林诗涵听他这么说,点头,也是这么回事儿。
让一个一点经验都没有的人开饭店,的确是难为他们了。
“二叔说的对,先学经验是对的。”
想到前世这边最流行的猪脚饭。
这个应该是最简单的。
而且也不用太多人,他们一家人就能开起来。
“二叔,我有个想法,回头等大哥回来,你跟大哥说一声。
就是开猪脚饭的饭馆,猪脚饭是最简单的,可复制性强,而且菜品简单。”
林二叔皱眉。
“猪脚饭这能好吃么?
猪蹄子有一股味,”
林二婶赶紧打断他。
“猪蹄子也是肉,是肉肉那就多好吃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