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陆铮眼里,陶映篱就是他的小仙女,愿意和他在一起已经是他几世修来的福气。
他哪里舍得陶映篱受这种谣言影响?
然而秋收在即,只要不是生死攸关的事,无论是大队长还是小队长都不可能批准社员请假,陆铮只能三下五除二吃完了饭,就开始干起了自己的活儿。
他分到的活儿是扛稻子,是按捆数记分的,如果能提前干够十二工分,就能提前下工。
只不过这想法看起来容易,实际上却很难。
村里大多数男人铆足了劲从上工干到下工,一般也只能干够十个工分,能干够十二工分的寥寥无几。
陆铮想提前下工,就得干够每天的最高标准,速度上可能就要比上午提高一倍。
于是下午开工的时候,村里的老少爷们就发现,陆铮这小子像打了鸡血似的,干起活儿来不要命。
“他妈的!真是显着他了!”
“这小子一天到晚高粱面咸菜的,哪来这么些力气?”
村里男人被反衬得一无是处,语气都酸溜溜的。
知青那边,女知青们给稻子打捆儿,抬起头时正看见陆铮扛着两捆稻子健步如飞地往地头走,视线都忍不住在他身上多停留了几秒。
她们还算矜持的,村里来上工的大姑娘小媳妇那眼神才叫直白。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男人喜欢看美女,女人也喜欢看帅哥。
虽说陆铮成分不好,家里又穷,但他长得好,在村里早已是不争的事实。
只是在穷苦人眼里,好看不能当饭吃,所以即便知道陆铮生得英俊,村里的姑娘大多也不会真的去“跳火坑”。
不过这倒不妨碍她们看陆铮。
尤其是陆铮此刻扛着一百多斤的东西,身体因为发力露出猎豹一般漂亮的肌肉线条,更是看得人脸红心跳。
然而陆铮根本没注意到有人看他,把稻子放上马车,就又折回了地里。
汗水顺着他小麦色的皮肤往下流,在皮肤上激起一阵痒意,陆铮掀起褂子的下摆把汗珠子一擦,里面的工字背心被汗水浸透,贴在身上,显露出腹肌的轮廓。
把一群大姑娘小媳妇看得脸红心跳。
这年头乡下可不喜欢什么奶油小生,像陆铮这样一看就让人安全感爆棚的男子汉,才受姑娘们的欢迎。
不过那些看着陆铮的未婚姑娘们很快就想到了陆铮的成分,以及他家里一老一小两个拖油瓶,刚兴起的一点心思很快就被不得不考虑的现实给掐灭了。
好看又不能当饭吃,陆铮再能干,也挡不住他那个药罐子妈的拖累啊!
谁结婚还能不想过更好的日子?
也不能因为爱俏就吃一辈子苦吧!
年轻姑娘们歇了心思,继续了自己手上的活儿,反而是小媳妇们本来就没有别的心思,凑在一起嘻嘻哈哈地说起了私密话。
这年头结婚和未婚是一道分水岭,许多妇女结了婚生过孩子,说起话来胆子就大了许多。
有几个二十六七岁的媳妇趁着干活的空当,不知道说了什么,几个人红着脸一边说一边笑,还时不时打量着陆铮,互相推搡了几下。
有男人猜出她们议论的内容,酸溜溜地说道:“这帮老娘们儿!真该治治!”
陆铮扛着稻子,隐约察觉到有人在笑他,下意识地以为是别人看见他满头大汗的狼狈样子嘲笑他。
他这些年在村里受尽了冷嘲热讽,也不在意这点嘲笑,反而加快了脚步,更加卯足了劲儿干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