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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页(第1页)

可惜为时已晚。一股强光冲进我的瞳仁,然后瞬间我就失明并且失去了意识。后来我睁眼就看见天空中那个矗立在哥特式教堂顶端的十字架。那里是意大利北部的热内亚,当地时间为1713年3月14日。据说,时空穿梭这个词在2022年早已不新鲜,它有个通俗的名字叫穿越,有人甚至给它分了很多门类,比如架空穿,魂穿,婴儿穿等等,在我穿越之前,我曾多次听同寝室的姐妹们说起这方面的小说,据说,小说写得浪漫而美好。在我身上发生的事情,大概就是穿越。小说我没看过,我只知道,穿越会推翻一个人从前全部的人生。如果我是八十岁才穿越,那么我之前的八十年就可以算白忙活了。一切都得从头再来。虽然新的环境有新的挑战,但也有新的机遇。当我融入这个时代的时候,我就成了创造历史的人之一。后来,我回到故土,十八世纪的中国,那时候它还是世界上最强盛的国家,叫做大清。最初,我并没有要记录这些经历的意识,直到有一次,我们在非洲某个海岸停靠,遭到食人番袭击,差点丧命,逃生之后的那个夜晚,所有人惊魂未定,郎世宁却把把这件事写进了日记里。他说,意大利有个叫马可波罗的旅行家曾到过中国,他把他的经历写成一本游记,不仅风靡欧洲,还因此让很多人对中国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他想效仿这个著名的旅行家,为自己的旅行留下证据。而且,他认为记日记有助于上帝的使者及时审视自己的行为,是否全心全意爱着上帝。他的行为启发了我,我生我长的时代已经把我抛弃了,而在陌生的时代,我应该留下一些证据,证明我确实存在过。于是从那天起,我决定写日记。后来无论发生什么事,我都坚持记日记,这个习惯保持了二十多年,直到现在。由于我漂泊半辈子,最后在圆明园落脚安家,所以把日记的名字定为《圆明园日记》,上面的题词,相信史学家都能看出来是谁的笔迹,我就不赘述了。如果有可能,我想告诉我所有的亲人,朋友,如果一个人生,是为了活,那么在另一个时空,我活着,所以,你们不要悲伤。雍正十年春,童留。公元1714年6月12日印度果阿细雨今天上午十点三十七分,我和我的学生们——十三个由葡萄牙天主教廷派往大清帝国的传教士们,终于到达印度西海岸的果阿邦。在经历了非洲海岸的炎热天气和凶险无比的漩涡之后,能够沐浴着印度的朦胧烟雨,享受微风带来的清新凉意,看着岸上衣着鲜艳的印度教众,手持弓琴载歌载舞,每个人都由衷地感谢上帝,并且欢欣鼓舞,重拾到达东方大国的信心和决心。这一切于我来说,恍如游梦。一年零一个月之前,我在公元2022年享受现代社会方便快捷、丰富多彩的生活。作为家里的老么,从来不为生活发愁,当同学们都忙着考研、找工作的时候,我却早已保研,正打算收拾行囊,去毕业旅行。可上帝跟我开了个玩笑,把我扔到了十八世纪的意大利。确切的说,是1713年,意大利北部的热内亚。我在一座叫做比塞埃的哥特式教堂前着落。第一个‘捡到’我的人叫做古塞,是这所教堂的修士,他操着一口意大利北部方言(我大学修过两年西班牙语,可以和他做些粗略的交流),和我介绍这个时代。我花了很长时间弄明白时空穿越这个事实,但我找不到回家的路。不久之后的一天,古塞被罗马教廷批准去中国传教。原来,古塞因马可波罗游记爱上了中国,他已经连续六年向葡萄牙教廷申请去中国传教,这一次,终于成功!我和他一起踏上回国的道路。第一步,便是去葡萄牙的卡伯拉修道院,接受汉语言和汉文化培训。在那里,我成了所有传教士的汉语言老师,并因此学习了欧洲十几个国家的语言。1714年2月,宣誓永不背叛上帝之后,我和十三个传教士登上了诺车玛?爱思佩仁斯号,开始往大清帝国进发。我们需要绕过非洲,到达印度,经由澳门,登陆广州,最后进京。1714年3月到6月这三个月里,我们经历过仿佛无休止的风浪,时不时落下的雷雨,源源不断的海盗,突然爆发的热病,食人的非洲土著,还要忍受夜半船长和大副突然醉酒高歌……所幸,人类是坚强的物种,我们总算成功来到印度。果阿是葡萄牙的殖民地之一,这里的官方语言为葡萄牙语。我们下船之后,受到当地教会的热列欢迎,纷杂的人群举行着繁冗的仪式,码头上一个印度男孩对我勾勾手指,把我从人群里救了出来。这孩子要带我游览当地风土人情,而且只要一个银币。他能说一口流利的葡萄牙语,就像沙鼠熟悉沙漠一样熟悉这个城邦,而且极其自来熟。我看港口不远处有个集市,摩肩接踵十分热闹,便要他带我去那里看一看。他皮肤黝黑身材消瘦,个头像十几岁的少年一般细高,只穿着一条褐色的亚麻短裤,打赤脚,走在雨里,一蹦一跳,每次抬头看我,总是露出两排大白牙。自我介绍叫沙,九岁,自小就在港口讨活儿,经常给外国人当导游赚小费。口集市庞大繁杂,方圆一里内摆满了地摊儿。有的摊主甚至在地摊儿后面打了个帐篷,以便五天后,再一次逢集的时候还能占领这个摊位。沙吹着口哨和摊主们打招呼,他们冲他挤眉弄眼,似乎在感谢他又带来一个外国客人——对于不懂行情的我来说,在这里不当冤大头的几率是很低的。不过,这个集市上的东西做工相对粗糙。沙说,要买精品的话,得去另一个叫帕纳吉的城镇。我在一个窝棚店里淘到一个漂亮的本子,呐,就是我现在用来写日记的这个。离开集市的时候,我给沙买了一顶帽子。他高兴地说,“我永远也忘不了您。”暮色降临的时候,他送我回到传教士们下榻的宾馆,临别之前,我又给了他一个银币。他开心地将银币抛起来,吹着口哨和我道别。古塞在宾馆门口徘徊,看见我的身影,立刻出来迎我:“老师,您怎么去了这么久,我从仁慈耶稣大教堂回来,看到您还没回来,担心得不得了。”忽略近三百年的时空差不计,他今年二十四岁,比我还大三岁,却时时刻刻用‘您’这个字来称呼我,叫得我很不好意思。或许我就不应该教给他这个汉字。公元1714年6月14日印度果阿天气细雨我们要在果阿停靠三天,一方面,诺车玛?爱思佩仁斯号需要补给,另一方面,传教士们要代表葡萄牙教廷视察果阿天主教会,还要传递所谓上帝的旨意。五月之后的果阿非常炎热,白日里温度平均有三十五摄氏度,就连晚上也有三十度之高,可以想象在没有风扇没有空调的十八世纪,这样的日子有多难熬。幸亏现在是雨季。六月到来的季风雨能给酷热的暑天带来些许凉意。我们的早餐是粗糙劲道的印度面包和新鲜的椰汁,还有菠萝罐头以及必不可少的葡萄牙腊肠。昨晚,果阿天主教会的主教拉曼大人设宴为我们接风。席上有一道叫做文达卢的咖喱猪肉料理,放了很多辣椒和椰子油,味道很呛。古塞和郎锐不太适应这种口味,碍于拉曼大人的面子,不得不强迫自己吃到盘子见底,结果就是回来就不停跑厕所,口中愤懑而绝望地叫着上帝。今天早上,这两个顽强的传教士依旧准时起床,和其他人一起去拜访果阿的天主教徒,我继续浏览当地风土人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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