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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页(第1页)

出了宾馆的大门,看见沙正斜倚在对面的柱子上,仍旧穿着昨天那条短裤,但带上了我给他买的帽子,帽檐扣在眼睛上,嘴里叼着一根麦秸,样子痞痞的。昨晚,我已经向宾馆的服务员打听过,帕纳吉是果阿邦最繁盛的富人街,那里有卖最新潮的衣服,最昂贵的手杖,最精美的手工艺品,最精确的机械钟,最详细的航海图……总之代表了印度最先进的文化、科学和技术!我怎能不去看一看?向导依然是沙,我们租了一辆马车上路,一路上,他滔滔不绝地给我介绍沿途的建筑和人。那些带着葡萄牙特色的黄色土砖建筑和青石板的小路,以及头上顶着瓦罐,身穿大片色彩裸半肩衣服的印度人,好像几百年都没有变化过,唯一让我有时代感的,是乘坐的敞篷马车。四驾齐驱,细雨蒙蒙,马蹄儿哒哒作响,此情此景,让人情不禁想起雾都孤儿里的伦敦街头。经过两个多小时的行程,我们终于到达了帕纳吉镇。沿着镇子中央的石板大道,马车走了十来分钟,就到了著名的金其利商铺街,这是一条南北向的大街,从头能看到尾,不是说它短,而是说它直。可见这个城镇的规划是相当合理的。街道两旁的建筑多为白色,大理石的门柱漂亮庄严,街道中间每个几米就有一个两米多高的雕塑,多为圣经中的人物,人不多,但都穿着奢华,举止文雅,整条街散发着的葡萄牙上流社会的气息。初到热内亚的时候我身无分文,但在卡伯拉修道院当汉语老师的这几个月,罗马教廷和葡萄牙教廷都给我开工资,而且两方都慷慨大方,使我有了不少积蓄。因为教廷完全负责我的衣食住行,所以我多数钱财都用来买工艺品和书。正在经历启蒙运动的欧洲社会,不论科学、艺术还是思想都在蓬勃发展。书里有淘不尽的宝藏。我在意大利和葡萄牙见过的书店从来都只有弹丸之地,但里面的藏书之丰富,让人咂舌。书店的老板就像会魔法一样,能准确地记住每一本书的位置,简直比现代图书管理系统还要强大。果阿的书店也差不多,几平米的小房间里摆满各种书籍,连门道都被塞得很挤,我只能侧着身进去。里面光线幽暗,一个秃顶的胖老头正在桌子上打瞌睡。我淘到一本很有收藏价值的梵语经书,老板是耆那教的信徒,硬塞给我一本耆那教的传教小册,这本经书就免费送了。从书店里出来,我又进了一个服装店,里面全是欧洲贵妇所穿的长裙,每一件都很华丽漂亮,可惜,我现在做男子打扮,穿不得。沙把胳膊抱在头上,笑着打趣我:“大人也喜欢穿女人的衣服吗?”“嗯?这是什么意思?”我不解地问。“我们果阿的总督就喜欢穿女人的衣服,他每年都要开一个舞会,要求参加舞会的男人穿女人的衣服,女人穿男人的衣服。我想,这是从帝国传来的风俗吧,大人您不就是从帝国过来的吗?”啊~奇奇怪怪的见识又增加了。正说着,人群中忽然发出惊叫,一个打着赤膊的印度男人,手拿鞭子追着一条伤痕累累的金毛犬朝我们跑来。我闪身躲开,金毛却围着我的腿打转。那满脸横肉印度男人也就随着金毛在我身边转着跑,跑了几圈,突然大力推了我一把,骂道:“他妈的,滚开!”我跌倒在地,金毛也被他一鞭子抽得皮开肉绽,倒地呜咽。就算这样,他也不打算停手,扬鞭再打,很快,金毛犬身上漂亮的皮毛几乎没有一块完整的地方。“先生,请住手!”眼看它就要被打死,我忙上前挡住他。虽然我明白好汉不吃眼前亏的道理,也害怕和这个莽夫刚起来,可这毕竟是一条活生生的生命,任谁也不能眼睁睁看着它流逝吧!“你想妨碍我吗?死娘娘腔!”他怒气冲冲地扬了扬手中的鞭子。在卡伯拉修道院任教的时候,未免招来非议,我剪了短发,并做男子打扮——穿着蕾丝缀领的白衬衫(繁复的蕾丝花边可以遮挡胸部),短至膝盖的亚麻裤,白布裹住小腿,再来一双尖头的牛皮鞋,这在葡萄牙是相当时髦的男士装扮。我力求以假乱真的效果,还在鼻下贴了一片胡子,这样,只要不开口,一般不会被认出来。鞭子在上,我识相地赔笑:“不,我不敢。如果您愿意的话,请让我买下这条狗吧。”我掏出钱袋,却被他一把抓住扔远,又推了我一把:“死娘娘腔少管闲事。”我被他推得打了好几个趔趄,沙伸手扶住我,对那人说:“大人,您何必跟一只老狗一般见识,它已经快被您打死了,而且——”他眨眨眼说:“我身后的大人可是帝国来的神职人员,您就不怕得罪了教廷吗?”那人眼角抽了抽,上面的疤痕就像一个巨大的毛毛虫,也跟着蠕动,咬牙切齿地说:“神父们都穿黑袍,你以为本大爷不知道?”接着毫无征兆地抽了我一鞭子,嚣张大笑道:“教廷又如何?这世上没有谁能吓到老子,没有!”后背挨了鞭打的地方像着了火一样疼,胸腔内更是一阵翻天覆地。沙赶紧大叫:“有人打伤帝国神父了,快去报官领赏呀!”骚动的人群顿时反应过来,有些人呼啦跑开,朝当地警署跑去。施暴者刚要落下的第二鞭迟疑起来。正在这时,一个胖胖的金发男孩跑来,回头大叫一声,“主人,哆啦在这里!我找到多啦了!”本来奄奄一息的金毛犬听到这话,忽然站起来,撒腿朝我身后跑去。我忍痛转过头,只见它跑进一个金发男人怀里,脑袋在他的胸膛上蹭来蹭去,发出低低的呜咽,而他身边一条小小金毛犬舔着它血迹斑斑的皮毛。“阿比,我说过,你是我的猎物,你逃不掉的!”那男人抬起头来,一双深邃迷人的双眼射出凌厉的光芒,直指行暴的印度男人。施暴者看见他的脸,浑身一颤,脸色刷地变白,“麦克沃伊,麦克沃伊,果然是你,我就知道是你,我早就该弄死这两条该死的狗!!”被称作麦克沃伊的金发男子站了起来,他很高,身材匀称,穿着剪裁得体的蕾丝白衬衫和灰色格子裤,浑身散发出高贵典雅的气质。还长了一张非常英俊的脸,蓝眸如水,两颊泛红,薄唇如削,下巴方正,让人过目不忘。“阿拉伯海的黄金海盗阿比先生,我想你缺乏一个常识。”他说,左右扫了一眼,接着说道:“我的哆啦是一只金毛寻回犬。你知道什么是寻回犬吧?寻回犬会为主人寻回一切打到的猎物。上次我在东海岸射中你的时候,你就应该落入我的口袋,但你侥幸逃过了,所以我的哆啦要把你叼回来。”阿比浑身一震,脸色更白了:“怪不得,怪不得,它一直跟着我,而这只小畜生时而出现,时而消失,想必是回去给你报信!!啊,我竟会被两只狗给戏耍了!!”他大叫一声,挥舞鞭子,疯狂冲出人群,但为时已晚,两个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红发男人窜上去将他制服了。街道上的葡萄牙人爆发出热烈的掌声,同时也在窃窃私语。“他就是那个臭名昭著的黄金海盗?我听说,他专门劫持帝国的黄金船!”“是啊,阿比可是阿拉伯海的海贼王,据说,他已经劫持了好几搜黄金船!!”“那他现在一定很富有,不知道被抓了以后,那些钱财会去哪里!”“笨蛋,当然是被教廷和国王瓜分……”“可我听这位麦克沃伊大人的口音不像帝国人,倒像是苏格兰人。”“哦?难道苏格兰人也肖想这几船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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