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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一个人的寂寞两个人的错(第1页)

“嗤,我从来不认为有哪个行业适合男人干,男人哪,最适合的职业就是找个有钱的好老婆,然后在家教子,打扮得帅气,逛逛街打打小麻将,高兴了发发嗲,女人还觉得你温柔,又舒服又讨好,”他讲得眉飞se舞,突然脸se一转,“不过呢,有些男人就是身在福中不知福,一天到晚只知道把老婆看得像只宠物狗,走到哪里都要跟踪追击,要不就拿信用卡账单和发票对来对去,惟恐天下太平,这种男人,换我是女人我也不要。”自从和余素芬好了之后,陆丰说话的口气越来越尖刻,他自己大概没有觉察,我听着却替他感到心酸。做人情人,无论心胸多宽,大概或多或少都有这种情绪,觉得好像自己去逛街时好容易发现一件期慕已久的孤品名牌,却偏偏已经被哪个平庸但好运的男人捷足先登捏在手里,凭你相貌赶得上超级名星也毫无办法。有些东西,讲的不是条件,是先来后到。你指望那件衣服争点气,自己从人家手里跳出来,谈何容易。

不过,一转眼,他的脸上又云开雾散,“余素芬说这次回来以后想见见我的朋友呢,到时候我们找你和泽西一起吃顿饭吧。”

“好啊,这样以后在公司看见她也不用装不认识了。”我看得出陆丰很开心,余素芬想见我们,从很大程度说明了她的诚意。如果说陆丰已经打定主意来个“八年抗战”,这顿饭说不定就是“台儿庄大捷”。

几星期后,陆丰果然约我和泽西吃晚饭,地点在水心一家餐馆,他说:“这家的菜很好。”

那天是星期六,晚上我下班以后回家换条裤子,就去餐馆,时间刚好,居然是第一个到的。我没事干,就对着菜单研究蛋糕,陆丰告诉我,这种蛋糕是用nai油、巧克力加朗姆酒,一层叠一层浇出来,再撒上巧克力粉,相当费工夫,而且每样配料的多少都有讲究,尤其是朗姆酒,加多了太冲,加少了没味道,要“不多不少”,画龙点睛,全靠做蛋糕师傅的功夫。

过了一会儿,陆丰来了,看得出,他刻意打扮了一番:一件合身的黑se衣服恰到好处地勾勒出他胸部肌肉,不知是不是由于又开始吃药的关系,我觉得他的身材越来越引人犯罪了;一头乌亮的头发,随着他的步子轻轻舞动;明眸皓齿,顾盼生辉,脸se晶莹匀净。无论在中国人还是外国人眼里,他都算得上一个大帅哥。说实话,我已经很久没有见他这么神采飞扬了。陆丰远远地看见我,微笑着轻轻挥了一下手里的小包,款款走过来,我能明显感觉到周围桌子上向他投去的目光,成分比较复杂,但基本上可以分两大类:se迷迷的和酸唧唧的,前者来自男人,后者来自女人。

陆丰见我一个人坐在那里,有点意外。他看看表,撇了撇嘴,“余素芬说她下了班就直接过来的呀,怎么还没到?”

“大概塞车了吧,”我说:“不着急,反正泽西也还没来。”

十分钟以后,泽西来了。我们各要一杯饮料,一边吃餐馆免费供应的那种香喷喷、里面嵌了碎核桃的面包,一边聊天。泽西这个月拿到了业绩,他犹豫了半天,还是决定不在那里,出来工作,虽然老板一再挽留,说只要他再坚持两年,就争取让他做经理位子。

“我爸不大高兴,他是很希望我拿到这个位的,这样说出去多好听。我告诉他我已经怕了,要拿他自己去拿,”泽西在一家器械公司找到了工作,公司不算大,工资也不能跟我和陆丰同ri而语,但工作要轻松许多,“还有,男人学历太高了不大好。”他一心希望早点工作还有一个原因:黄慧英只有高中学历,她认为女人的学历不应该高过男人,也说不上哪里“不大好”,然而就是有点“不大好”。

“我这个人不喜欢跟人家争,只要有一份稳定的工作,不要太累,工资少一点也无所谓。”看上去,泽西对自己的选择很满意。

我们把餐桌上一碟面包吃光,话也讲得差不多了,余素芬还是没有现身。

陆丰又看看手表,脸上已经明显开始不耐烦,两条眉毛一起向中间皱,嘴唇则往旁边抿成一条线。

这个时候,他的手机响了。陆丰看看号码,拿起来就是一句:“你怎么搞的?”那应该就是余素芬了。

对方在说话,陆丰脸上的表情像天空的天,一会儿一变,最后平静下来,淡淡地说了一句“好,那就这样”。

他把手机放进提包,“啪”的一声用力拉上拉链,轻轻地吁一口气,抬起头来,伸手拿过菜单,朝我们展开一个微笑,“她不来了,我们自己点菜吧。”

“怎么了?”我和泽西异口同声地问。

“她有点事情,耽搁了。工作上的。”陆丰淡淡地说。我们都不大相信,看他的样子,又不好多问。

那顿饭吃得终生难忘,我们谁都不提起那个缺席的主角,还是谈笑风生,却多少有点意兴阑珊。等到菜上来的时候,话已经差不多讲完,只好说蛋糕。

陆丰一手托腮,对着小白碟子里的蛋糕微笑,“这里的菜一般xing,真正出名的是蛋糕,有时候我会专门大老远跑过来吃呢。”我相信他嘴里的“我”其实应该是“我们”。

我挑一口蛋糕放进嘴里,果然甘甜润滑,回味悠长,“真好吃,不过,好像没有什么油味嘛。”

“这就说明做得恰到好处,你吃不出明显的油味来,只是觉得特别香。哪天要是少那么一点点,立刻就不一样了。”

陆丰这句话让我听得出神:爱情,是不是有一点像这种加了油的蛋糕呢?一道道的工序,像来来往往的揣测、试探和思念;繁琐的配料,仿佛是千回百转的心事,投了进去,人家吃的时候,未必品尝得出来;自己爱的人,说不上究竟好在哪里,心里惟一清楚的只是,假如没有她,立刻就不一样了。

付账的时候,我和泽西去付钱,陆丰却坚持由他结账,“谢谢你们陪我吃饭。”

吃完饭,泽西打电话叫黄慧英来接他回家,剩下我和陆丰两个人往停车场走。

路过一家酒吧,陆丰突然拉住我,“走,我们去喝一杯。”我拗不过他,于是跟进去,每人要了一杯sdo。陆丰痛快地喝了一大口,“这才叫酒,刚才蛋糕里那点酒顶什么用?”

“是不是她老公不许她出来?”我决定开门见山。

他摇摇头,又喝一口酒,“真滑稽,其实她人都到餐馆门口了,结果发现我们后面一张桌子上正好坐着他老公从前的一个同事,她说那个男人很喜欢传谣言,所以想来想去还是决定不进来了。”

偷情的女人大概都有“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的本事,对周围环境的敏感不亚于侦察兵。说来也好笑,在一个男人的世界里顶天立地的女人,被某个王八的眼光随便一照,竟然成了临阵脱逃的小丑。

“怕什么?还有我们呢,她老公问起来可以说是同事聚会啊。”

“她心虚,”陆丰苦笑一下,“每次都是这样,去人多的地方,就怕被熟人撞见,感觉像做贼;去人少的地方呢,更加感觉像在做贼,心里特别委屈。”他把杯子里的酒一口喝干,“每次都是这样。”

两杯sdo喝完,陆丰还是不过瘾,一抬手要了一瓶过来,拿过来倒进杯子,也不加冰也不对水,“咕咚咕咚”开始往喉咙里灌,一杯完了,再倒一杯。

我意识到他是在借酒浇愁,伸手要去抢他的杯子,“不要喝了,你这样会喝醉的。”

“让我喝嘛,”他一把推开我,把散在脸上的头发很潇洒地往脑后一甩,“今朝有酒今朝醉,你没听说过吗?”他半歪着脸,格格傻笑起来,几滴眼泪打在腮边的酒窝上,他伸手去把它们抹掉,然后擤擤鼻涕,“什么东西,死三八。”

“陆丰,跟她分手吧。”我看着他这个样子,很难过,却又不知道该怎么安慰他。

郑陆丰已经半醉了,脸颊通红,听见这句话,抬头看我一眼,咧嘴笑笑,然后接着喝。

“陆丰,你想想看,那家伙根本就是个胆小鬼,什么老公的前同事就吓成这副样子,真要跟她老公短兵相接还了得?我告诉你,女人都是爱偷腥的猫,明明家里有猫食罐头,还偏偏喜欢钻到餐馆后门下水道去偷啃鱼骨头,等啃完了,再乖乖地回家去吃猫食罐头;哪天当真一盘鱼骨头摆在面前,她又会喜新厌旧想去吃虾米了。还有,我听说现在离婚很花钱,她老公又没有工作,就算真的答应,经济上也一定很吃亏,他会愿意吗?男人啊,其实骨子里比女人还看重钱,而且越有钱的男人越看重,男人啊……”我开始振振有词地说男人,从前小报杂志上七零八落看来的那些怨妇文章竟然也有了用武之地,“开卷有益”这句话不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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