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远了,”这位中国人说道,他坐下来时,将那只箱子放在膝盖上,“你不会再等太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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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那时,”福尔摩斯向我承认,“我有点恐惧。”
“只是有点而已吗?”我说,“如果是我,一定已经因为害怕而瑟瑟发抖了。”
“我觉得不会,”他说,“像你这么勇敢的人会害怕?绝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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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穿过萨里郡的乡野时,公孙寿开始谈到宗教,他表示,传统的信仰其实曲解了神的天性。
“所谓的神,”他说,“不是仁慈而全能全知的存在,不会为了表达他的爱而创造我们。这种将神拟人化的谬论,完全是因为人类渴望有个强大的父亲型人物,能时常拍拍他脑袋,告诉他他干得不错。如今我们已驯服了蛮荒的不毛之地,能环游世界,还将我们勘测到的一切土地都归由我们自己主宰,而在这样的时代里,这种对神明的错误认知却反而成了正统。倘若你回溯历史就会发现,越是古老的年代,神就越发显得对人类充满敌意,漠不关心。《圣经·旧约》中的耶和华就是如此,他痛击敌人,也让因他之名的信徒受到瘟疫和破坏之苦,但我所指的神并不止他一个。异教徒的诸神沉湎于无尽的酒色和欺骗,丝毫不比那些崇拜他们,给他们供奉祭品和牺牲的人类好多少,但我指的也不只是他们。我所指的是更早以前的时代,当时人类才刚从洞穴里出来,离纯粹的野人不过一步之遥,而所谓的文明,不过就是由野蛮人国王统治的一些彼此交战的封地罢了。那是大洪水之前的黑暗时代,是石器、铁器和火的时代,如今它已几乎不剩多少可供考古学家们挖掘、研究的了。”
据公孙寿所说,那是初神的时代,而那些神,全都实至名归。他们是横亘在当时的人心中的暴力和混乱的真实反照,即使在今日,他们虽已被埋葬,却还依然活着。这些神最渴望的是征服,是掠夺,是屠戮。这些神沉醉于杀戮,人类于他们而言,与牲畜相当,至多也不过是宠物。
为了说明,他指着他们经过的土地,那儿正好有个牧羊人在把羊从羊圈里赶出来,去露水深重的草地上吃草。“这些神不怎么关心我们的生命,就像那个人看待他的羊群。对他来说,他的羊不过是食物和羊毛的来源罢了。它们给他提供生计,而他则会让它们行走不便,剪掉它们的尾巴,在需要时阉割它们,而当时机来临,就杀了它们来获得羊肉,在做这一切时,他都不会感觉到一丝良心不安。”
公孙寿是到了英格兰之后,才开始意识到有这些古老的神明存在的。在此之前,他完全没有察觉到他们,因此过得十分幸福。他童年时期的那些乡土神明,龙、精怪和号称能带来财富和幸运的无数讨好神明的仪式,都在他从青海搬到北平时,被他抛在脑后了。到北京后,没有任何别的信仰接掌它们的位置。因此他的生活处于信仰真空的状态,他对此十分满意,即便他真的想起了这些东西,那也只是出于一种变节者的恩赐心态。
然而,在伦敦,他却发现了事实的真相:他发现诸神就在我们之间,而且只想要我们的性命,只想让我们毁灭。在那时之前,神明于他,不过是花哨的幻想。就让那些头脑简单、不学无术的人去相信他们好了。然而,偏偏就是在伦敦,这无与伦比的宝石般的城市,这帝国的心脏,这现代世界的震中所在,他的这种想法被粗暴地粉碎了。
“伦敦远比普通伦敦人意识到的要更广阔许多,福尔摩斯先生。广阔得多。这是座建筑在一层层原始地基上的城市,有着无数被人忽视和遗忘的角落,在那儿,旧日渗透进了新生。在罗马人入侵并定居此地之前,伦敦就已存在。很久很久以前,大不列颠的原始部落便在大大小小的河流交汇之处形成聚落,建起他们的神庙和神龛,将仇敌和同族中不再需要之人的性命献给他们崇拜的神明,以此举行野蛮的祭祀仪式。你知道伦敦这个名字怎么来的吗?”
“显然是从伦蒂尼恩来的,罗马人起的名字。”
“这不过是历史书上的记载罢了。但伦蒂尼恩的词源却不可考。按照蒙茅斯的杰弗里考据,在罗马人时代之前,曾经有过一个半神话的国王,名叫伦德,他是这座城市真正的建造者,而伦蒂尼恩就源于他的名字。但学者们都怀疑他的这个结论。此外,近来还有研究表明,这个词语其实是凯尔特词列奥尼达的变体,而后者,指的是太宽阔以至于无法渡过的河流。”
“那显然应该指的是泰晤士河。”
“不管怎么说,”公孙寿说道,“假如你读过一些罕见的文本,就会发现英国的首都与一个名叫罗奔的神之间有某种联系。”
“我好像没听说过这个名字。”
“很少有人听说过。罗奔是大约公元前三四千年时在这片地区影响广泛的神灵之一。他是战神,他的追随者即使在今天看来,也显得十分残忍而凶狠,因此他们支配了邻近的诸多部落。从罗奔开始,经过长时间的转化和变异,就成了‘伦敦’。”
“你说的这些自然是很有趣的,但是……”
“但是它和我们说的事有什么关系?不过是给我们接下来要面对的事打下基础,福尔摩斯先生。我的灵智启示之路也有导师。而现在,我觉得该轮到我披上导师的斗篷,将我所学的一切传授给在我看来值得接受这些知识的人了。”